回到斗牛宫,邓忠便去见火灵圣母,他离开五庄观时,镇元子送了两个人参果,他打算让火灵圣母尝个鲜。
说实话,对於镇元子这位小气的大仙,能送两个人参果,这绝对算得上一份厚礼了。
邓忠笑了笑,看来自己无形之中,影响到了镇元子。
“夫人,你猜这是什么?”
邓忠把两个人参果放在果盘上面,人参果发出一阵诱人的香味。
火灵圣母仔细瞧了几眼,摇摇头,道:“夫君,这是何物?”
作为截教的三代弟子,火灵圣母也算见多识广,只要碧游宫有的仙果,她都吃过,可眼前这东西,她是闻所未闻。
邓忠解释道:“这是人参果,乃圣品仙果,吃一个能活四万七千岁。味道跟蟠桃一样甘美,但略有不同,夫人尝尝。”
对於这东西,邓忠只是满足当初看西游记时的幻想,尝一下就行了,并没有像猪八戒一样,非要尝出那个味道。
火灵圣母笑道:“夫君从哪里弄来的好东西,看上去就像三朝未满的小孩,一般人只怕不敢下口!”
看来这大千世界,果然是无奇不有。
“别人送的,夫人吃一个,另一个送去瑶池给娘娘。”
对於瑶池金母,邓忠打心底感激,有好东西,自然为她准备一份。以前天庭势力孱弱,好多大仙不愿来参加蟠桃大会,只怕瑶池金母还没吃过人参果。
“好的。”
火灵圣母拿起一个人参果,小口吃了起来,果肉入口即化,她暗暗点头,道:“夫君,这人参果倒是好吃。”
邓忠笑道:“只是这种好东西,送我的那位主人也不多,只有让夫人吃一个,不能像蟠桃一样,放开了吃。”
和镇元子的聊天中,邓忠才知道,原来灵根当初只是一颗小树苗,花了无数年才长大,而开花结果离现在只有数万年,因为树上的人参果比较少。
“一个就够了,做人岂能贪心。”
......
五庄观一行,邓忠收获不少,好多难题都迎刃而解,他准备完成七十二地煞术术这个创着功法的壮举,当然,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十天半个月,期间还会去五庄观一两次。
为何不是三十六天罡术,因为三十六天罡术威力大於七十二地煞术,里面有多种都有着毁天灭地之威。当然,并不是真能毁天灭地,废除地水火风,而是在视觉上有这样的效果罢了。
七十二地煞术,并不是单一的变化之术,里面蕴含了许多道术,比如通幽,练至高深后,可通到九幽之地,看通整个地府;又比如驱神,像邓忠召唤黄巾力士,便是这类法术,还有点石成金、担山赶月,定身术等等,可以非常实用。
其中大部分法术,邓忠都掌握了,他只是进行归类,然后用自己理解,以文字的方式编写出来,如此功法便成型了。
邓忠准备好玉简,他打算用来记录法术。
为了防止别人打扰到自己,邓忠直接下令,任何人不能进入大殿。
一晃三天过去了,邓忠嘴角扬起一丝笑意,有些东西不去尝试,永远都不知道。原来创立功法是这么难,比修行难多了。
说实话,邓忠有些佩服那几位先天圣人,他们都弄出一套完善的功法,供弟子修行,这里面包含了他们的心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