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塘关,洪荒东陆之最北,在东伯侯姜恒楚的管辖之中,四路诸侯的管辖之中距离朝歌最近。
而东伯侯本人姜恒楚也是明面上的殷商八百诸侯之首,当今纣王之妻,姜皇后之父,是纣王的岳父。
天下传他刚强正直,大公无私。
洪荒东陆地势缓和,地形多丘陵低山,河网密集。
王路飘游在山间溪水之上,倒是没有太大的颠簸,还有瀑布什么的,都没有,但是溪水七拐八弯,支流众多,加上两岸风景大都相似,郁郁葱葱的树木,百颗都不一样,百颗又都一样。
他心里那点对於方向和位置的判断早就不够用了。
心里纠结盘算之后,最终放弃,算了,都说是听天由命了,去到那里活到哪里吧,就是被头狼或者大猩猩收养了也无所谓,给口奶喝就行。
低山,流水,王路砸吧着嘴,他太小了,任何一个有意义的音节都没办法发声,想要念诗,却只能支吾着咿咿呀呀。
真是越活越过去了,王路心想,上一次是丧失全部的法力,这一次就直接变成了婴儿。
天哪,有谁把我捡起来吧,摇摇晃晃都飘了两天了,我堂堂鲁王,难不成要饿死在这山间溪水之间。
这时,王路听见有哒哒哒的马蹄声,转头去看,一个背着令旗的传令兵架着马在山间飞奔!看旗子上的标志,有一个大大的“姜”字,估计是东伯候的人。
那马一匹黑马,也不知道好不好吃。想到这里,王路反应过来的,自己活了上万年年了,什么稀奇古怪的生物都吃过,但是,这马还真的没有吃过。
这是什么味道的!
会不会比较涩,亦或者非常鲜美可口。
红烧马肉!在山间奔跑!
听说马蹄好像挺好吃。
也是,一般锻炼比较多的地方都好吃,等等.好像也不太对,也不一定是吧!
我要吃,吃肉!
王路伸出两只白皙稚嫩的两双小手,咿咿呀呀的叫起来,别走,你别走,我愿意用一件先天灵宝跟你换你的马肉。
这时,溪水边的林子里走出来一个背着竹筐的妇女,穿着蓝红色相间的绸布衣裳,戴着一顶鲜艳的小帽。
得益於洪荒品种繁多的植物,洪荒的服饰发展非常迅速,无论在颜色还是面料方面,已经能在相当程度上满足人族对美丽的需求。
她看见王路之后,惊讶的张大小嘴,一双眼眸圆溜溜的,急忙穿过枝叶草丛,双手穿过王路的腋下,要抱他起来,可是王路一心想着红烧马蹄,小脚蹬开了妇女的手,翻下去差点面朝下掉进水里,幸好妇女及时把他抓住,庆幸的的舒了一口气。
把这孩子抱起来的时候,发现他努力的伸着红彤彤的小舌头在舔溪水。
“你这孩子,真调皮!”
妇女揉了一下婴儿的鼻子,带着他从溪水里出去,王路还在拚命地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