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1 / 2)

第一百三十章 事情的真相

事情的真相?事情的真相竟然简单的令人发指!

一个小小的县城,突然出现了一起如此恶性质的奸杀分屍案件,而且案发地点还在本县三大工厂的必经之路上。这种地震般的事情,在短短的半天之内就已经传的家喻户晓,并且那些在刺绣厂上班的女工们全部都被闹得人心惶惶。

此事很快就惊动了市公安局的局长,市局长也很快就对此案做出了批示,要求分局的局长亲自督办,加大侦破力度,一定要尽快破案,并且将罪犯依法处理。最主要的是,要给民众一个交代,要安抚民众因为这次恶性杀人事件而引发的慌乱和不安。

警方最开始还是很尽职的,他们很快就查出了受害者的身份,并且根据受害者的身份展还开了进一步的调查。根据他们的调查显示,陈丽娟是第一次跟随周刚来到巧安县的,她除了与周家的邻居打过招呼之外,并没有任何熟识之人,也没有与任何人结过怨。

陈丽娟的死亡时间大致是四点到六点之间,这段时间正好包含了三大工厂的下班时间。三大工厂的工人大多数是在五点半开始下班的,因此,在五点半到六点之间,有大量的人员经过了案发现场的那条路,破坏了现场的许多细节,增加了排查犯罪嫌疑人的难度。

最初侦查的时候,分局的警察们其实还是相当认真的。他们排查了所有在那周围上班的人群,还特别重点侦查了所有在两点到五点之间提前请假下班的那些男性工人。

因为屍体是在六点钟左右被发现的,所以五点半准时下班的员工最先被排除了作案的嫌疑。毕竟奸杀和分屍都需要不短的时间,而他们没有这个作案时间。

然后,就是为数不多的几名请假的员工。经过他们亲戚和邻居的作证,他们都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警察们认真的排查了三天,也全部排除了他们的作案嫌疑。那么,余下的就只剩下与陈丽娟刚刚发生过争执的第一犯罪嫌疑人——周刚了。

杀人分屍案,不论在哪个城市,都是了不得的大案子。警察侦查了三天却没有得出任何有用的结论,民众的情绪已经变得相当激愤。老百姓开始咒骂警察都是吃干饭的,这么长时间竟然连个案子都破不了。万一那个杀人犯还在逍遥法外,谁知道下一个受害者,会不会是自己在刺绣厂周围上班的亲人!

接下来的事情就更加的顺理成章了。

这件事情被电视台和报纸闹的沸沸扬扬,於是省公安厅开始关注这一恶性案件。市公安局的局长在案发的第三天,接到了省厅几位领导的电话,要求他务必在两天之内破案,以便安抚百姓的情绪。否则,哼哼,百分之百要前途无亮了……

市公安局的局长在挨训之后,马上给分局的局长打了电话。加倍的把分局的局长训斥了一番,然后要求其必须在一天之内破案。否则,哼哼,卷铺盖滚蛋去吧……

再然后,分局的局长把局子里所有的警察召集起来开了个紧急会议,把领导的指示以「咆哮」的方式传达了三遍。然后,领导大手一挥,小的们,给本大王立马破案,否则,大家通通玩儿蛋去吧……

几个负责破案的小警察「被咆哮」慌了。他们越想越觉得周刚的嫌疑最大,越想越觉得是周刚这个狗日的干了这个缺德事,害的他们忙活了三天三夜,害的他们被领导骂,害的他们很可能要丢掉这么好的饭碗。特别是那几个没有转正的协警,更是恨得连牙根都痒痒的。

「根据我多年的刑侦经验,当时已经几乎可以认定周刚就是作案凶手。只是苦於没有足够的证据,不能将他绳之以法。所以,我们对他采取了一些必要的手段。」这是一位对周刚实施了刑讯逼供的警察,对自己违法行为的解释。

他们当天就伪造了染血的床单和被子,作为一个强而有力的证据,用来指正周刚就是犯罪凶手。然后他们将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确捕的消息,传达给了媒体,顺利的安抚了当地百姓的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