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赶路(1 / 2)

春天的路还是难走,即便是狗的脚掌比较大,可姚远走在山野小路上却依然还是深一脚浅一脚的,必须全力保持平衡才能保证自己不摔倒。

与其说这是“路”,还不如说是“勉强可以通过的斜坡”。

再次赶走围绕着自己飞来的蚊虫后,小杨戬一脸的不合时宜。

“哮天犬,我不想走了...我们就不能飞吗?”

“最好不要。”姚远头也不回,“天上可没有办法分辨草药和食物...而且你是不是忘了我们现在的身份?”

在“天罡三十六变”中,除了已经有基础的五行遁法以及当下急需的化形之术外,杨戬最先试图学会的就是腾云驾雾。

虽然因为还没成仙的关系,她的身体还是太重,没法上天太高,但食髓知味的她已经喜欢上了坐在葫芦上飞行的感觉,哪怕速度慢得比牛车也快不了多少。

正所谓由俭入奢易,从奢入俭难,杨戬现在已经不太喜欢在地上走的感觉了,就好像刚买了新车的人去超市买包口香糖都要开车去一样。

杨戬盯着自己刚从泥巴里拔出来的麻鞋,心痛万分:“可是...就算这个样子找到了荆蛮,我的鞋子也烂掉了。”

“烂掉就烂掉。”姚远毫不在意,“这里的人都穿草鞋,你穿麻鞋马上就会暴露的。”

“哼...我可以幻化外形啊!”杨戬不服气,“给他们看草鞋的样子不就好了?”

大狗子露出了揶揄的表情,像是在嘲笑她笨。

小姑娘一看那个表情就怒了——相处了这么久后,她甚至不用姚远说话,看狗子脸上的表情就知道他要说什么。

“怎么啦?!”她一把搂住了狗脖子,熟练地搓起了狗子的脸,“瞧不起我的幻形是不是?”

尽管被搓得全身发麻,但姚远还是抬起前爪,指向了她的脚印。

杨戬看了一眼自己在泥地上留下的脚印,只得悻悻地停下了手。

麻鞋布底所留下来的脚印终归是和草鞋的大不相同,除非杨戬每走一步都要给自己的脚印施个幻术,否则走几步就会露馅。

如果他们是在后世的儒家文明圈,那么一身白袍、头戴三山帽,脚穿麻鞋,再背一把桃木剑,那就是典型的“仙气飘飘”。

但在荆蛮这里,巫医都是头顶动物形状的帽子、掌蒙熊皮、长衣博袖、玄衣朱裳、执戈扬盾的。如果你不这么穿,那你就不符合荆蛮人的审美,也就是“法力不够”,大家都不相信你。

入乡随俗的重要性,相信那些在大城市里进修过、然后又回家乡创业的人最为了解。

他们以为学了大城市里“简约风”、“瑞丽风格”和“留白”之后,回到二三线城市开照相馆、服装店、咖啡店就能形成降维打击。

但奈何小地方人就是喜欢大红大绿,就是喜欢金碧辉煌,就是喜欢货物堆得琳琅满目,你大城市来的那一套在咱这都不好使。

於是照相馆只得租来了红色的法拉利,服装店空出的地方摆起了义乌杂货,咖啡馆也懂得了要往杯子里多放糖的“奥义”。

同样的,想在荆蛮人这里混得开,你就得来点巫傩范儿。要么穿草鞋,要么光脚不穿鞋,表情越凶狠越好,气质越神秘、越恐怖,你的法力就越显得高深。

看杨戬一副不想走了的架势,姚远只得运起鼻子嗅了嗅。

“啊,那边不到半里路有山茶花!”他指向了一个方向。

闻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