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一道出了客栈,沿着梧桐城中轴线最为繁华的地带行走。
一男两女,女的一个个花容月貌,男的也算是丰神俊朗,走在路上也算是一道极为靓丽的风景线。
龙昌立国百余年,虽说如今因为边关连番大战而有了几分颓丧之气,但对於梧桐城,至少繁华依旧。
丝毫没有叶昶当初在谭狼村子所遇到的那种村中人烟稀少的局面。
毕竟是一个帝国东偏南的硕大城池,脱离户籍不去应征入伍的配刀江湖人士东游,也总要来到这凤凰游息之地瞧上一瞧。
传说上古时代,梧桐城并非人城,而是声誉闻名整个帝国的妖族凤族所建造。
并未接触过汗牛充栋典籍的普通人只知道一个个有趣的传说,却并不知晓在数千甚至万年前,此地确实是凤凰繁衍之所。
其中辛秘,在千余年前那场人妖大战种便已经泯灭了不少。
如青城潢清甚至一些其他大门大派才有资格知晓其中曲折。
喊叫声吆喝声屡屡不绝的商旅小贩分立宽约三四丈的大街旁,街上路人破衣烂衫者有之,华服玉锦者亦有之。
“我这些日子游离江湖,刚开始入了江湖便遇到了你与那个什么血姥的妖精。
你还记得当初抓我么,把我倒拎着,导致我身上的存积的钱财都被你一路上一掏而空了。
随后跟着那个孟老道过着紧巴巴的日子。
我那个师傅极为有意思,分明有着强横的实力,却偏偏不做些杀人越货的正经买卖,而是喜欢偷鸡摸狗。
我与他二人整天穿的破衣烂衫,到处骗吃骗喝。
遇到了大城池前,总是要先找个溪水,好好洗洗自身上的衣物,洗的干干净净,随后便找到一家最为讲究的酒楼,海吃海喝一次。
吃完口袋里没钱,若是小二来结帐,能拖则拖,遇到连让我们修习片刻都不给的小二,索性直接便仓皇逃窜了。
过的那些乞丐日子可是极有讲究。
比方说,那些破衣烂衫与我争夺废弃城隍庙的乞丐,关键是要选择一个好去处。
若是在一个繁华的城中,那里的人施舍一点残羹剩饭那便是珍馐琼浆。可若是眼光不好,选了一个不繁华的小镇子,那吃了上顿没下顿,要来的饭菜也是萝卜白菜外加毫无油水的馒头。
只不过讨生活新人最是爱受排挤,所以你想去大城市讨饭?那也要三思而后行。
认识几位乞丐,他们最想要去的地方便是京城...”
叶昶边走,边与身边两个不经历世事的小娘介绍着从商贩走卒到无衣乞丐。
一年从西到东近两千里的行程,如何没个见识?
叶昶喋喋不休说着,随后仿佛是意识到了老道苦口婆心将非要让自己不去使用惊天吓人的修为,而是一步步走这一趟江湖的用意。
不走那一遭,如何有如今的侃侃而谈?
雪茵没想到当初那位富家大少竟然真的会不同凡响地走了千里路。
定然受了不少苦头吧。
眼尖的云雀画龙点睛问道:
“那你身上怎么穿着一身华丽的白衣?
我虽不是人族,但看这身丝绸衣服怎么也要值个几十两银子吧?”
方才逛了一圈贩卖布料的客店,挑选了几匹却无钱财购买不得不弃之如敝履的云雀悠悠说。
“我在梧桐城北面一处遇到了一位朋友,原先那件布衣被一剑捅了个窟窿,染满了洗不掉的血迹,因此他便给了我这件衣服。”
至於那双老道遗物一般的草鞋,叶昶背在了身上片刻不离并不碍事他打架斗殴的褡裢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