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试剑(1 / 2)

剑开天门 佛门青衣 1847 字 2个月前

旌旗漫天,尘土飞扬,这声大喝落到虽喝的酩酊大醉却依旧心智清醒的飞仙关数万士兵耳中就如同一汪平静池水一般激起千层巨浪。

这天下有人说喝酒误事,喝酒喝多了只会神志不清任人宰割,司马云却不以为然。

他时常与身边人道,古有贤能几步成诗,又有圣人月下挥剑,不论是哪一种总离不开一个酒字。

酒是世间最好东西,酒能忘忧,酒能解愁,一个人若是一辈子不大醉呕吐一场永远不明白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这天下人说酒越喝越混,司马云却说酒越越清醒。

喝酒犯浑的人大多是做给别人看的,只有借着酒劲才能说出许多平日里不敢说出来的话,才能做许多平日里不敢做出来的事情,糊涂留给别人,清醒留给自己,酒喝的越多便越是心里清楚的跟明镜一般,区别只不过是在於喝醉了,身边之人究竟是谁罢了。

值此年关时节,司马云再度来军营找野狼时候已用上千里传音功夫,就这么一声大喝便已经足够让飞仙关为之沸腾。

“终究来的还是太快了。”

才踏出已被踩踏的形同於无的野狼轻声呢喃。

士兵想安安静静过一个新年,故此与才在如此严峻形势时候与西域达成一致,就算要打也应当不是这等时候。大国之间便是如此,尚有规矩可遵循,若面对的并非是西域雄狮,而是江湖流寇,飞仙关又真能如此安心?

来的太快了,不止士兵想过这么一个舒服年,便是他野狼也如此,每年总有那么一些时候人们好像总不愿意打架,不愿意杀人似的,很无疑,现在就是这种时候。

早就在这一声千里传音激荡开来时候便将已经倒在床上蒙头大睡的士兵从睡梦中惊醒,战马沸腾,短短十几个呼吸便有数百兵士骑着战马直向来此关明目张胆挑衅的司马云一行人而去,哪怕他们并不是多待见野狼,也哪怕司马云算来算去跟他们并无什么仇恨,最多也不过只能算是跟他们元帅有新仇旧恨罢了。

对於这直接从山脚冲上这几乎笔直山脉的战马以及战马之上铁骑,若是在平原里时候,此等阵势想必会吓跑了不少人,只是如今是在山上,未免始终缺了几分气势,唯有战马之前那最先当头冲上来的一骑才让司马云面色凝重。

马背上男人浑身伤疤,一张脸蛋狰狞可怖,这张单单只是看一眼便绝对能吓坏小孩子的脸笔直上山,才在司马云面前五十丈距离时候便凌空跃起,脚踩在马背之上借力,如同力发千钧的投石机丢出去的石头一般直逼司马云面门,再看被一脚点过的黑鬃战马,竟是没能承受住野狼这愤怒之下的一脚,嘶鸣两声前膝跪地,重重甩出去老远,再停下来时候已嘴角抽搐,七窍流血,已死的不能再死。

司马云骇然,不过即便如此在野狼当头棒喝之下反应也丝毫不输给野狼,几乎是在如同巨石一般力道贴近身前时候迅速后撤,那原先站立施展千里传音功夫的地方已经轰隆一声石头尘土溅射开来,待到尘埃落尽时候已经只剩下一个大坑。

“好霸道的力量。”

司马云看的心惊肉跳,之前野狼与公孙静对战时候并不曾用出这等霸道手段,都说天下年轻一辈高手中唯有野狼一人身体最为强悍,如今真见到了野狼以血肉之躯硬撼大地时候才知道传言并非空穴来风。

坑中不见狰狞男人,只见一道黑色劲风扑面,野狼来的太快,哪怕司马云早有预料依旧是没能在野狼再度冲过来时候离开原地。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本就是逆流而上全凭这股气势,若是没了气势又如何能赢?

野狼双拳轰击司马云脆弱胸膛,倘若此双拳得手,司马云立马便会成为一摊烂肉。

“就这点本事还想上飞仙关来找我?莫非你真以为你是狗急跳墙的公孙静不成?”

公孙静显然已成了野狼心中一块心病,武道无止境,谁不想脚踩康庄大道一往无前?不说成为当年一时之间闻名天下风头无两的老剑神,最起码也应该有不弱於他的攀登速度才对,初战公孙静大捷,野狼并不愿意承认公孙静之所以败给他是因为没有趁手兵器原因,哪怕后来公孙静莫名奇妙断了一条手臂之后仍是一雪前耻,即便如此,野狼依旧不承认自己败了,了不起自己也顶多算是与公孙静那一招之后五五开而已,唯一区别也不过就是自己躺下了,公孙静还有力气逃命,不过即便是有力气,在他野狼看来也不过只是一些回光返照之力。

司马云非蠢人,晓得自己若是硬碰硬,那就是自寻死路而已,自负琴棋书画刀枪剑戟无一不精的公孙静都不会傻到去跟野狼硬碰硬。

总结下来,公孙静之所以能败野狼,虽说本身实力都不可小觑,但最终还是掌握了最好方法方才如此,这方法便是避其锋芒,消耗其锐气。拖延时间,找准机会一击即溃。

司马云还未想到便已做到,以双掌接住野狼双拳,不任由那股磅礴气机摧毁自己五脏六腑,而是才握住此双拳时候便如同水波一般任由这股能摧金断石的力道打进自己身体,随后二人呈一正一反之动作滑了出去。

在外人看来这一幕明显是司马云落了下风,整个人都被野狼轰了出去毫无反抗之力,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落到一行俱是当世高手的老剑神一行人眼里却是暗暗称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