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黄走了,不声不响的走了,他甚至没有跟任何人提前打过招呼,也甚至没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他就在这个城中百姓以及江湖客们睡的最香甜的时候孤身一人离开。
“我昨天真的什么也没说啊。”
面对众人的眼神灼灼,剑无求只觉得心中无比冤枉。
“昨日里不过就是跟他说了一下人这辈子一定要给自己争一次面子,其他的也没什么啊。”
“这件事情虽说不是你的直接原因,但也至少是你引起。”
婉清道。
“昨夜里我半夜起夜时候见到老黄一个人坐在后院里吹着风望着石桌上的酒壶发呆,当时也不觉得有什么,直到今天才知道原来老黄已经走了。”
他们说是剑无求弄走老黄,事实上当老黄在的时候,平常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个总是喜欢喝黄酒还有一口黄牙的老头儿,可人大多数时候都是这样,在的时候不曾发觉,一定要等人离开时候才会察觉原来自己身边还有这么一个人。
“我现在就出发去把这老小子追回来,真他娘的小气啊,不就是随口说了一句玩笑话吗,何必如此认真呢。”
他想追,却被司马云拦住。
“不必追了,他若想走,便是我们大家都去也拦他不住。”
“那难不成就这么让这老小子走了?我可是知道他身上根本就没几个铜板,他都这么大一把年纪了,膝下无儿无女,连个家都没有,他能去哪儿呢?”
剑无求不禁联想到老黄落寞离去的身影,他虽不曾见到,但大概也知道老黄定不是开开心心的离去。
司马云道:“他若是没想好去哪里,便是不会走的,他既然离开,想必他也知道了自己将要去哪里,不过我还是有些不放心,我想派遣一个人去帮助老黄,因为我曾经答应过老黄一件事情,我告诉他时机未到,让他再忍耐一些日子,只是没想到黄酒已经不卖了,如今没了黄酒,江湖亦不会再有老黄。”
“那还有什么话说?当然是我去,我跟老黄聊得来,说不定能劝住他,就算要喝黄酒,到时候我从别的地方买来就是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剑无求轻声呢喃。
“总之绝对不能让这老小子一个人上路就是,万一真出了什么意外,到时候我们连个给他上香的地方都找不到。”
“既然想去,那你去就是,不过我也得告诉你,我答应过老黄的那件事情不简单,我只希望你陪他一起上路。”
“一起上路?是上什么路?”
“江湖末路。”
司马云没来由的伤感。
“倘若他死,你回来时候便将他怎么死的一字不落告诉我,这是我欠他的。”
带着司马云这让其感觉到一头雾水的话,剑无求孤身一人与老黄相隔两个时辰出城,他大抵能够想象到老黄的凄凉,因为这城门楼负责值守的官兵对老黄印象实在太过深刻。
他们道。
“我们在这里当兵也有很多年啦,什么样的人没见过,你们这些江湖客们,男女老少见了不计其数,不过像那老头儿天不亮就一个人牵着毛驴出城的实在是太少见啦,我瞅他好像是往南边走啦,你要是想追他的话,换乘一匹快马说不定很快就能追上嘞。”
剑无求从未想过自己还会有这样骑着快马追别人的时候,因为从前从来都是自己被别人追,因为自己的年少轻狂,犯下不少事情,虽时别已经二十年,但如今想起来依旧历历在目。
老黄做什么事情都是一个慢吞吞的人,唯独拔剑的时候很快,他牵着一头小毛驴,剑无求猜测以老黄的性子定不会策毛驴狂奔,而小毛驴亦并不见得会跑的有多快。
出了城,直往南行,终是在日落时候追逐到了那落寞佝偻身子被夕阳拉长的孤单身影。古道西风瘦马?
应当是古道西风瘦驴才对。
好一个英雄冲暮,红日低垂。
“你就这么走了?招呼都不打一个?哪怕你拿我们当做江湖客最起码也要道别一声先吧?”
“人都老了,还有什么可告别的呢。”
老黄轻声道。
“无非只不过是徒增伤悲罢了,就像你说的,我老黄都是一只脚踏进棺材里的人,想怎么走,跟谁走,什么时候走,其实都没那个必要仔细考虑。”
“哈,我实在受不了你老小子拽文的样子,就算你走的时候不打算告诉我们,最起码你也应该让我们晓得你打算去哪里对不对,”
“知道了又能怎么样?”
“不怎么样,最起码我们也得知道你曾经去过哪里,都见过些什么人,还有做过些什么事情对不对?”
“为什么我一定要让你们知道呢?”
“因为我们是朋友啊。”
拦住老黄,亦拦住了那头嘴里咀嚼着青草的小毛驴,高头大马之上的蛇瞳男子影子盖住了一驴一人。
“哪怕你不当他们是朋友,最起码也应该当我这个疯子是朋友才对,当年是你一手将我从剑塚带出来,现在就由我送你这最后一程,很公平,你也拒绝不了的。”
“就算我要你走你肯定也不会走了,你既然要送我,那是不是应该让个道?”
“那是自然的。”
剑无求下了马,与老黄同行向南。
就好似真的将这段路当做了老黄的末路一般。
一个月之后,南海无双城。
无双城之所以天下闻名只不过是因为这里有两个地方最为出名,有道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摘星楼药王谷两个地方已足够让这座城在江湖上声名鹊起,每年慕名而来的游客不外乎就是冲着这么两个地方而来,药王谷中有药王,摘星楼有天下第一王长生,都想一见这二人真容,却都在即将见到这真容的时候望而却步,升起由衷的敬佩之心。
几个月前无双城出了一件怪事,不知从哪里漂浮过来的一团妖云笼罩在了无双城上方,害了不少百姓性命,得王长生以及这无双城中数名三教高手才将那妖云打散消失在南海,虽事情已经过去许久,渐渐被人淡忘,但时有慕名而来游人有意问起此事时候得到的也都是热心百姓们滔滔不绝眉飞色舞的回答。
这里每年每时每刻都有外乡人来。
无双城中百姓大都习以为常,都说外乡人的钱最好赚,因此当地百姓便有很多撂下了手中的活路,开店的开店,搞服务的搞服务,听说不久前才有一家专门在半道上为来往游人饮马的当地人被那群游客高兴之下一口气便打赏了十两银子,十两,那可是按照以往水平足够养活一家人两三年的收入,就这么短短半天功夫就得到了,要不又怎么会有如此多的当地人争相效仿做起了赚这些游客钱的买卖人?
无双城当地人大多都是有钱人,见得形形色色人多,自然而然也晓得其实并不是所有游客都是那么大方的,至少那些看起来普普通通甚至有些磕惨的游侠肯定不是,这种人往往都会把钱算的很清楚,便是普普通通吃碗面也要在吃完后来一句老板能不能加点面条?
这种人是很不受待见的,当地人很是明白这么一点,当然也不可否认有些江湖游侠其实也并不就是跟这类人一样很讨人嫌,不过这种人始终都只是少数,毕竟来此无双城,又有谁不想出手阔绰,在天下第一眼皮子底下找点自尊心呢?久而久之,无双城也大概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经验,那便是高人不一定就非要出行派头极大,前呼后拥,但是花钱的时候总是磨磨唧唧算了又算的人,多半都不会是什么得罪不起的大人物,倘若万一运气不好真遇见了这种人当中几乎百不存一的个例得罪了人,其实也不用太过担心。
因为这里是无双城,没人敢在无双城闹事,更不敢在这里动手杀人,因为无双城就在摘星楼眼皮子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