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任家镇(1 / 2)

九叔的义庄建在任家镇的最西角,而王大龙则是住在任家镇的南面二巷。

从义庄到二巷,需要穿过一段茂密的树林,到达繁华的集镇,然后再穿过集镇向南走三里多路,便可以到达由近百户人家并排对立修成的二巷了。

而王大龙的家就是住在那儿,这也是原本的王大龙一直住的地方,是那个便宜老爹“王小二”,生前花尽积蓄置办的一处房产。

别看任家镇名义上只是一个镇,但面积可不小,光镇中心大大小小的酒楼、怡红院、牌馆、戏院、布坊…这些加起来,就占了方圆五百米的面积。

而围着镇中心外围的一些米店、茶楼等等,又是围了一个不小的范围。

在外面便是普通民宅了。

如果为任家镇划分个区域的话,那边的最中心区域算是一等,其下的茶楼与高等住宅算二等,再往后便是三等的普通民居…

王大龙的家便是处於三等民居的外围。

虽然听起来很偏,但如果对比一下更外围的农田、以及需要穿过一段密林才能到达的义庄,王大龙住的地方已经算是非常不错的位置了。

虽然王大龙上一世在《僵屍先生》的电影里,对任家镇的集镇景象,只看到了短短十几秒的两个画面。

但从那两个画面中,王大龙便认为任家镇的规模并不小。

现在到了这个世界,眼前的景象也正如他所料,任家镇在清朝末年的乡镇里,绝对算的上是一个数一数二的大镇了…

二十世纪初的华夏,还没有道路管制的说法。

走在人潮拥挤的街道上,大大小小的商贩占据了街道的各个角落。

“来来,新鲜的水果啦,快来看看啦!”

“冰糖葫芦了,冰糖葫芦了,好吃的冰糖葫芦了!”

“我张半仙算命,一看面相、二看手相、三摸骨,如果我算的不准,你大可砸了我这金字招牌!”

“嘿,这鱼可是我早上刚从大河里捞上来的,您看看,还是活的呢…”

……

吆喝声络绎不绝,谁胜谁负只凭一声吼。

在王大龙看来,能在这条大街上吆喝的商贩们,各个都是人才。

如果放在未来二十一世纪,他们注定都会成为销售界的精英!

王大龙走的很慢,这番热闹的景象,他记得自己曾经似乎也遇见过。

那个时候他还小,住在农村老家,每次奶奶背着他上街赶集的时候,便是会体会到这样一副摩肩抆踵的景象。

或许在偏远的农村还保持着每隔三天赶一次集的习俗,不过王大龙从十二岁进城后,便再也没有遇见过了。

即使去逛街买衣服,除了身边那一两个人是彼此熟悉之外,来来往往的人群再已遇不到一个熟人,也没有人会热情地给你打招呼。

走到任家镇中心的大教堂,看着生锈的铁锁,这里似乎已经有十几年没有再开过门了。

鸦片战争以后,民间百姓也开始自发抵抗外国文化的入侵,许多洋人虽看起来生活的很好,但却始终与周围的人格格不入。

清末明初,民间部分的建筑也已基本脱离了老式的古典木式结构,主要以中式灰居建筑格调为主。

眼前的这座大教堂便是以石砖堆砌而成,与周围的高层建筑(四至五层)遥相辉映。

然而又转头看像不远处的红漆木制房屋,两相对比,王大龙总有一种行走在不同时代的感觉。

不过,终究还是木制结构占据多数,个别房屋采用的木与砖混合建筑的方式,看起来较为美观也较为大气…

“让开让开,快让开!”

就在王大龙为任家镇的繁华而感叹之际,

前方突然传出一阵急匆匆地呵斥声。王大龙踮起脚尖看去,发现原来是自己的同僚,保安队里的几个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