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见到1个大草原(1 / 2)

越靠近不周山方向,山体的植被品种就越丰富,野兽类别也越多。

高歌一路上化身勤劳的小蜜蜂,只要看到漂亮的花儿,别致的灌木,高大精神的巨木,通通都要挖一些,丢到青灵珠里面去。

各种各样的石头,大块的泥土,也被高歌不停的搬到了青灵珠。

每次见到大湖,高歌必定跳到湖中,放开青灵珠的入口,灌一些湖水进去。

青灵珠内世界极大,高歌也没走几个地方,那地方才是真正的洪荒,荒凉得只有泥土石块,其他啥都没有,高歌实在提不起游逛的兴趣。

现在高歌已经把青灵珠的一个角落,装点一新了,灌注了一个巨大的湖泊,湖泊四边,是个大森林,有各种各样的树木了,长势非常好。

但高歌却没有把动物弄进去,现在的洪荒,各种野兽都有进化成凶兽的潜质,有成妖的潜质,高歌可不想自己的青灵珠妖孽纵横,故一心搬运植物。

本来高歌还担心生物链啥的,只有植物不好生长,后来仔细想了想,这生物链条确实在洪荒存在,但却已经不是地球人所想的那样了。

在洪荒,一株强悍的植物,会在短时间内占领整个山谷,不给其他任何植物生存的余地,至於说是如何繁衍,高歌不知道,反正它们就是能活,能不断地生长出新的同类。

这天,高歌满意地把一颗巨大的树木连根带土搬到青灵珠,看着脚下巨大的树坑笑了笑。

一路走来,数千个日子里,高歌制造了无数的山洞,地面陷坑,相信那些山洞慢慢会成为野兽的老巢,最后可能就成为练气士的洞府,也算我为后辈做了一件好事。

此刻的高歌已经完全变了模样。

看到漂亮的横公鱼后,高歌觉得,自己有义务,把整体人类的颜值提高一个量级。

横公鱼一身的材料,给了高歌极大的便利。

那横公鱼变身体的一身皮囊,此刻穿在了高歌的身上,上到脖子,下到脚腕,全部是刀枪不入的横公牌紧身内衣。

有了横公鱼的材料,高歌难得地大方了一些,切了一块当康皮出来,给自己做了一件皮背心,一条到膝盖的皮短裤。

横公鱼头前四丈长的那根触须的尾端,是数千根三五尺长的细丝状须发,红彤彤的像团火焰。

这些细丝比头发大不了多少,很有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风范,被高歌用来封住皮衣边角,於是,一套镶红边的漂亮黑色皮甲就在洪荒诞生了。

为了能配的上这套漂亮的皮甲,高歌又把头发留长,磨了个青玉簪子盘了起来。

呵呵!

洪荒第一帅哥现身,让高歌在平静的水面停留了十秒都不愿离开。

自认为帅气的高歌,在其他野兽眼中,却是不折不扣的凶神恶煞。

此刻,满脸笑容僵在脸上的高歌,无语地看着远远绕开自己的数千只角马模样的野兽,百思不得其解。

你特么角马都长得和大象一样高大,怎么看到我像看到鬼似的?

你这是什么审美观呀?

高歌气愤不过,一个纵越追上最后两只角马,一个赏了一巴掌,让它们永远安静了下来。

数千斤牛肉下肚,配上几十斤水果,高歌依旧不甚满意,这些野兽肉实在没什么营养,灵气含量很少,不耐饿,直到喝了一小杯灵水,高歌才满意地叹了口气,趁着月色爬上旁边的山顶,美美地睡了一觉。

清晨,高歌按时醒来。

山那边传来不一样的声音,高歌几个纵跃上了山顶,不由呆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