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箭是没有头的,郑小婉还是倒在了地上,连日来逃命的恐惧和疲惫一瞬间将她淹没了。
就在她美丽的眼睛闭上的时候,几名黑衣蒙面人缓缓走进林中,像猎人终於将猎物击杀般,他们的眼中都露出心满意足的光彩。
在试探过鼻息后,一名黑衣人对其中头领模样的那个低声道:“没有死,只不过是昏过去了。”
黑衣头领得意地点了点头道:“看来我这手‘百步穿杨’的弓术没有丝毫的退步。”
他的手下连连点头,一时间吹嘘声不断。
当一个人自己都希望别人来拍自己马屁的时候,谁要是不肯献上赞美之词,未免就太不识相了。
七手八脚将郑小婉的手脚用牛筋绑住,其中一名黑衣人忽然道:“何必这么小心,她虽然是郑飞云的女儿,在我看来,简直和不会武功的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黑衣头领狠狠地在说话人脑袋上拍了一下,不满意地说:“狮子搏兔亦要全力以赴。这行饭想要吃得长久就必须要事事小心。”
被教训的那人连忙点头。然而他偷瞟了郑小婉一眼后,又忍不住说道:“还真是一个可人儿,这天姿国色的美女就这么交给雇主未免可惜了。”
说话间,他忍不住伸出手去摸郑小婉的脸。
昏迷中的少女对自己的命运毫无所知。可就算她现在醒着,也只能是更加悲愤。
黑衣头领又在那毛手毛脚的人头上狠狠拍了一下,眼中露出明显的不悦之色。
“你想干什么?”
“老大你晓得的,咱们兄弟几个在山里追了这么久,火气早就旺得不行了。且那个雇主只是要这个人活着,并没有说一定要‘完整’是不是?”
见黑衣头领不置可否,他又试探着说道:“我当然不会吃独食,咱们兄弟向来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老大你享受完了,咱们兄弟再跟你沾沾光?”
黑衣头领哈哈大笑道:“没想到你还有这份孝心,我老了,早就提不起兴致。你既然感兴趣,为何不动手呢?”
那说话的黑衣人终於胆子大起来,饿虎扑食般向郑小婉抱去。
站在他身后的黑衣头领目中突然闪过一道寒光,只听得惨呼一声,黑衣头领的腰刀已经从之前说话的黑衣人后背穿过,又拔了出来。雪白的刀刃完全变成了血红色。
冷笑着扫视自己的手下,黑衣头领语气凶狠地说:“我希望你们记住这个教训,当你把后背暴露给任何人的时候,就等於同时把性命交给了他。”
每一个黑衣人的额头上都布满了汗水,他们甚至连看自己的老大一眼都不敢了。
但他们心里却不由自主响起一个声音:难怪这些年武林金牌杀手榜首位一直被这个人包揽。
江湖中人都知道“群狼”这个组织的可怕。却很少有人知道,真正可怕的并非是他们人多势众,而是他们的头领“狼王”的心狠手辣。
对死去的同伴看都不看一眼,狼王发号施令道:“你们几个去把林外的马牵进来,我守在这里。”
杀手们像一片黑云般退去了,只留下狼王独自坐在树林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