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她却一点都不害怕,也不讨厌这样的吴忆。
过去她曾远远看到他,在仙女们叽叽喳喳的声音围绕下,静静地走过。高高在上的身姿,使人自惭形秽。当他因为琴声停住脚步的时候,她甚至慌乱的差点把弦拨断。
现在的吴忆,一点都不丑陋。
那染血的衣袍,那腐败的身体,那悲伤的神情。这些才是真正的吴忆,一个她永远都不会遗忘,永远都不愿离开的男人。
大荒界,她和吴忆手拉手走过街巷,尽管有人注目,有人指指点点,她丝毫不在乎,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
“其实我变化一下外表不是更好吗?”
吴忆用深情的目光注视着她,缓缓地说。
她却倔强地摇了摇头,抓紧了吴忆冰冷的手掌。
“我要看你真正的模样,我喜欢你这种模样。”
吴忆沉默了,忽然开口道:“其实你早该注意到了吧,这个地方没有任何活人,只是一个属於冥屍的世界。”
“那又有什么关系?”
她回望着他,脸上带着不满的神情。
“人早晚会变成屍体吧?要不然我也用秘法死而复生,这样你就不必耿耿於怀了。”
“千万不要!”吴忆露出慌张之色。
“有什么不好,屍王的夫人至少要是个小僵屍才行吧?”
看着眼前一脸认真的女子,吴忆缓缓地说:“正因为死过一次,我才知道生命有多可贵。以前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该到哪里去。为了寻找过去,不断修行着,直到成仙,目标始终如天道般遥远。遇到你之后,我才意识到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有喜怒哀乐。哪怕痛苦也要期待明天,没有走过的路,没有闻过的芳香,没有听过的乐曲,没有品尝过的味道.”
她的脸上不知不觉露出哀伤之色。
如今的吴忆已经失去了五感,他其实看不到她,听不到她的声音,闻不到她的气味,感受不到她的温度。他只是凭着屍所特有的一种感觉去看去听。虽然不知道具体情况,想必是很难受的吧。
明明最爱的人在身边,却无法感受相同的世界。
“不必为我悲伤,我很快乐,因为我知道你现在是微笑着的。”
慢慢抓紧了吴忆的手,她忍着眼泪,让自己笑得更明媚。
(我不知道你是否后悔遇到我,但遇到你我很后悔。如果我们不曾相遇,你依然是天君,过着受人敬仰的生活。而我虽然孤独,其实已经习惯了。)
没有将这些话说出口,她却听到了吴忆的呢喃。
“是的,我很快乐。我一直想过凡人那样的生活,不需要天君的修为,不需要无尽的仙寿。我和你,如同最普通的农家夫妇,住在破旧的茅草屋,有一块不大不小的田。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也许贫穷,但是很安稳。每当回到家里,就能看到你的脸。不知不觉时间过去,我们都满头白发,年迈苍苍。儿孙围绕膝间,到处都是热闹而欢快的笑声。直到最后闭上眼的一刻,你的嘴角都挂着甜美的笑容.那样的人生,才是真正的幸福,只有一块小小的土地,却能种出没有遗憾的百年。”
她不由自主去想象,仿佛一个画面。
“如果有来世的话,你愿意陪我寻找这样一块土地吗?”
她轻轻地摇了摇头:“不需要来世,我只要今生。”
她感觉自己在坠落,如同当年和吴忆穿越凡界的云海。
骸祖的目光冰冷的像钢刀,正如他所说,自己是个不可救药的傻女人。万载修仙,却因五百年的相伴功亏一篑。有着无尽生命的她,在区区一百年的等待里心力交瘁。
因为她已经离不开他,哪怕一分一秒的别离,都是痛彻心扉的折磨。并不是古墓的阴森,并不是骸龙的丑陋,并不是陷入冥屍中的孤独。她的绝望,只因他.即便地府已经在召唤,她的嘴角却带着阳光般的笑容。
(那是他喜欢的微笑。)
她缓缓闭上眼睛,一颗蓝宝石从指间滑落,犹如一滴眼泪落在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