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有为醒来的时候,浑身上下凉飕飕的,特别是屁股和大腿,都感到了一股寒意。
因为他什么都没穿,赤身裸体。
叶有为的肚子高高腆起,像小山一样,他的胳膊粗得像猪手,他的大腿粗得像大象腿,他的胸口长满了漆黑的绒毛,就像一团乱草。
这个人不穿衣服的时候,看起来就像山里跑出来的野猪,只有穿着衣服时,才有几分人样。
但你依然会忍不住怀疑,这是不是一头穿着衣服的野猪。
叶有为茫然地望着四周,当他抬起头时,脸蛋上的肉立即堆在了肩膀上,他的小眼睛不知何时眯成了一条细缝,然后他又下意识地摸了摸鼻子下面的两撇八字胡。
“对了,老子已经是魔主了”叶有为笑得极为得意,就像一头刚刚吃过蜂蜜的熊。
他躺一张华丽的椅子上,在他身侧的茶几上摆满了珍馐美味,一件宽大的,由天蚕丝织成的长袍堆在他脚下,他的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香气,这是使用上等的香料熏过以后才会发出的味道,这种香料一小佐,就要万枚下品真元石。
叶有为暗想着,要卖多少斤猪肉,才能换来这一万枚真元石。
他已经不是天典城的一名屠夫,他的身上早已没有了杀猪的血腥气和猪尿的骚味,他也不再像过去那样,被人戏称为猪官人。
他已经不再是卑微、一文不名的、受尽人们白眼的那种人,而是人上人。
谁让他身上流着魔主的血。
叶有为活到五十几岁,从来都没有给老爹上过一柱香,但是最近几年,他却经常会暗中祭拜,他爹一辈子都是光棍,如果不是在某个醉酒的夜晚,拿出积蓄睡了一个婊子,就不会有他,这一点真要好好感谢他老人家,如果不是他爹死得很早,今天坐在这里的也未必是他,万幸,他爹没有他的这种福气。
但叶有为转眼间又忘记了这件事,想起身世,总会令他不那么愉快,他也希望别人也能忘记这一点,他经常会告诉别人他是无父无母的孤儿,活到现在实在不容易,是的,他只要有祖宗就好。
谁让他的祖宗是魔主叶虚。
尽管叶有为基本上是一个人渣,可他毕竟还是有一点点的好处,就是他没有忘记自己的祖宗,也希望别人千万不要忘记这一点。
但他这个人变得很快,转念又开始想昨晚。
他之所以会光着身子,并不是因为天气太热,而是因为昨晚是一个热情的夜晚,在他身下有一群热情的女子,有着像蛇一样腰肢的那个,他叫她小青,有着像猫一样媚笑的那个,他叫她小咪,有着像绵羊一样的眼神,却饥渴的如同饿狼般的那个,他叫她小妖精。
每个男人都渴望遇到一个小妖精,据说人最早的祖宗是野兽,所以人偶尔有一些兽行,也是天性驱使。
脱掉衣服,就等於摆脱了一切束缚,男人便如同野兽,女人便如同野兽。
至少叶有为是这样认为的。
他这个人最大的好处,就是无论任何时候都忘不了自己的祖宗,只不过他的祖宗从来都不是只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