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美云嗯了一声,随着季长峥一起踩着夕阳的光照,出发去往老莫餐厅。

眼瞧着季长峥轻车熟路的样子。

沈美云意外了下,“你以前经常去吗?”

季长峥摇头,“倒是没有经常,以前环境好,我爸妈经常爱去那边约会,就把我也顺势带上了。”

“不过我在那和服务生玩,他们在那吃好吃的。”

沈美云,“……”

她忍不住笑了,“你以前怪可怜的。”

季长峥嗯了一声,“我和我几个哥哥他们相差的岁数大,自然玩不到一起去,我出生后他们不是在求学,就是参加工作了。”

“所以家里人没人愿意带我,我爸妈他们去约会,自然不得不带上我这个小拖油瓶了。”

说到这里,季长峥调侃起来,站在街边顺势拦着了,路过的电车。

黑色的电车叮铃铃摇摇晃晃,终於停了下来。

季长峥买了票后,拉着沈美云上去,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

那熟练的动作差点让人心疼。

当然,如果知道他是去老莫餐厅吃饭的话,自然也就心疼不起来了。

毕竟,对於普通人来说,老莫餐厅真的是吃不起。

季长峥坐稳后,便指着老莫餐厅的位置,“从这里坐电车过去一共八站路,以前我爸妈他们约会,把我忘记了,我就一个人搭车回去。”

说实话有些时候,季老爷子和季老太太两人在带孩子方面,是十分不靠谱的。

老两口只顾着自己恩爱去了,倒是忘记了,自己还有一个老来的子了。

沈美云听完惊奇道,“你以前经常走这段路吗?”

季长峥点头。

“我以前也走过。”

她陷入回忆,或者说是沈美云的回忆。

“从这里出发到西华门大街有个图书馆,我爸那时候在医院很忙,我妈又要上课,我一个人经常跑到图书馆去。”

那时候她也不大,但是在过往的记忆里面,小小的沈美云经常一个人在图书馆一待就是一天。

她性子很安静,也能沉得住气,经常抱着一本书就看的忘记时间。

季长峥听完这,他拍了下大腿,语气懊悔,“难怪我说我以前怎么从来没遇见过你。”

“我这人打小儿性格就坐不住,整个北京城我都恨不得跑完了,除了图书馆。”

他以前最讨厌读书了。

但是母亲会逼他读,以至於他很长一段时间对读书厌烦了去,每次出去玩儿,都会特意避开图书馆。

说到这里。

季长峥望着外面那耸立在夜色下的图书馆,他低声道,“若是知道在那里能遇到你,就算是我在讨厌也会去的。”

座位下,沈美云轻轻的拉着了季长峥的手,“现在也不晚。”

以前他若遇到了沈美云,那是原身沈美云。

而现在——

他遇到的是一十一世纪的沈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