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季长峥,你有没?”

前几天季长峥戴了一个灰色围巾,去跟他们挨个嘚瑟的样子,他们可是熟记於心的。

季长峥漫不经心的把手从裤兜里面掏出来,在大家面前晃了晃。

一双灰色的半截露指手套。

咳咳!

他开始还觉得有些奇怪,不好意思拿出来。

万万没想到——

竟然成了大家追捧的存在。

这下,季长峥也就可以正大光明的拿出来了。

这一拿,有人酸了。

“沈美云同志是你爱人就是好啊,正大光明的给你开小灶。”

季长峥唏嘘道,“谁说不是呢?”

“我家美云不止是心灵手巧,还特别会体贴人,她不止给我织围巾,还给我织手套,对了——”他得意一笑,撩起来裤腿,“还说我要本命年了,提前给我织了一双红袜子。”

这——

现场瞬间炸了好吗?

大家顿时羡慕坏了。

“把这人赶出去,赶出去!”

“就是,有围巾就算了,他还有手套,有手套就算了,他还有本命年的红袜子。”

这就离谱了啊。

这年头谁不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啊。

别说红袜子了,就是破袜子都没几双的,甚至好多人冬天都不穿袜子的。

袜子在脚上每天来来回回走路,特别废布料。

三天两头的破洞,所以还不如不穿了。

至於,红袜子那就更不可能了。

李营长这人贱兮兮的,还忍不住蹲下去摸了下,“你这是毛线袜子?”

这话一说,大家顿时下意识地看了过来。

“不会吧?用毛线织袜子?”

在场的人但凡是结了婚的,就没人不知道毛线有多贵的。

自家婆娘给他们织一件毛衣,那都是要碎碎念三个月以上的,而且一件毛衣最少要穿五年以上。

所以,在所有的男人们眼里,毛线等於贵,毛线等於毛衣,等於只能穿身上,还要爱惜的穿,不能弄脏了,弄破了。

毕竟,一件毛衣要穿好多年的。

用毛线织袜子,穿脚上。

那就有些奢侈了啊。

眼见着李营长还去摸,季长峥一抬腿,漫不经心的收了回去,“是呀,羊绒毛线我爱人前段时间,不是去了哈市吗?”

“特意买了羊绒毛线织的。”

当然,季长峥是不会说的,这一双红袜子的毛线是哪里来的,是沈美云织围巾没完的边角料,勉强勾了一双袜子。

本来是打算让季长峥过年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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