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付诸实践,并且真正有这个机会的这个世界上究竟有多少人?更遑论是亲王级别的血族,历史上有名的德库拉了。
没人能,唯有叶枫耳。
“哈哈哈,你倒是会享受,也幸亏别墅里有足够的红酒,不然你岂不是要憋死。”一进别墅,叶枫就见德库拉坐在客厅沙,正一脸享受的样子,品尝着别墅里的红酒,欣赏着美妙的音乐。
传说,血族是这个世界上最会享受的种族,所以学会了制作红酒,学会了创造美妙的音乐。现在看来,的确是不假。
“哼,我又出不去,不喝点酒还能干什么?”叶枫的到来,德库拉脸上没有半分欣喜之sè,反而是在听了他的话后郁闷的进行反驳。
血族是骄傲的,不会向任何人卑躬屈膝。
叶枫也不生气,只是笑笑,没有回应。自行坐到另一张沙,与德库拉聊了起来。
德库拉格外郁闷却是有原因的,当天,叶枫离开的时候心不放心,於是在别墅周围布上了自己的神念频率。
这神念频率是叶枫达到先天大成之后领悟出来的一种神通,它可以布在任何地方,只要有人碰触就会引动它,叶枫的神念是由元神而起,属於灵ún的力量,自有一种威力,所以能给灵ún带来伤害。
看德库拉一脸不爽的样子,很显然,他是吃过叶枫的神念频率一次亏了。
而且,德库拉吃过一次亏之后肯定就不敢尝试了,因为那种疼痛是直接作用於他的灵ún,血族强悍,但灵ún没什么特异之处。要知道,直接作用於灵ún的神通可不是那么好受的。就是伤到皮与骨都有很大的区别,更何况是一个生物的根本——灵ún。
纵使德库拉是一名血族亲王,相对於弱小的人类与血族,灵ún强大无比,他也不敢让自己的灵ún受到过多的伤害。
“今天魔尊大人来这里干什么?”过的许久, 德库拉终於按耐不住,揶揄道。
魔尊,是第一次与德库拉时,叶枫自我标榜的一个名字。
现在想想,叶枫还真是感觉当时的自己有些好笑,竟然会想到起这么一个名字——魔尊。这里也不是仙侠世界,魔尊这个名字没那么大的威慑力。
人都有一时头脑热,或者说是情动的时候,当时的叶枫便是处於那样一种状态,心不由自主的升起一种睥睨天下,唯我独尊的豪情。
“今天我想带你去个好地方,省的你每天活得这么郁闷。不过我先保密是去什么地方。”叶枫神秘一笑,打了个哈哈。
也不管德库拉同不同意,直接运起了体内的先天真元,脚下连连闪动,在德库拉还未反应过来之际,拎着他一路飞奔出别墅区。
真是潇洒的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