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二章 与皇室有关系(1 / 2)

“难道女的御前侍卫都这样,瞬间消失不见是她们的专利?”孙悟空又想道。

“可能吧,我不想再去为这不该我费劳费神的事情而费劳费神,因为我养成了坏习惯,这和我以前截然不同,以后我要做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恶狼也要做到这点,帮母狗打架的事,从不再做。”孙悟空想完后,又轻声说道。

当孙悟空再见过那个女子第二面后,感触并没有第一面那么深了,其实那个女子说孙悟空念旧,完完全全说错了,因为孙悟空他认为自己喜新厌旧的很。

这一天当孙悟空发现了自己坏的习惯正层出不穷,准备迎接一个自己完全不认识的,坏透了的自己时。

一个闪电的功夫。

哢嚓一声巨响。

一束耀眼的光柱打在了孙悟空的身上,眨眼间孙悟空又不见了。

孙悟空再次的突然传送并不是重生,而是由於命运的安排,他需要完成一个拥有平凡的人设后所要经历的一些事情。

孙悟空叫什么来着?

对,孙悟空还是叫孙悟空。

这次拥有了人设后的孙悟空从表面看上去并不是那么碌碌无为了。

因为孙悟空这个新的人设,使他根本不会在一个中心点上反覆跳跃,横跨,大劈叉。

可能这次的孙悟空是干净的,原装未拆,系统崭新,属於柜台价。

然而,再看看他经历的一些,把孙悟空他全身上下的零件分开来卖都不如一根针值钱,所以孙悟空他在还想活着的前提下,只能在肮脏中沉沦。

在准备迎接一个孙悟空完全不认识的,坏透了的他自己之前,他是有必要先重新细致下孙悟空这个名字的。

“一只信鸽从南方载着思念飞向北方,顺路的还有麻雀,麻雀叽喳着自由,一直向信鸽显摆,无奈几个完美的空中转体,彻底玩完,被迎面袭来的大雁撞晕。随后直插地面,瞬间消失於信鸽与大雁四目相对的视线,大雁和信鸽只是打了个照面......”

孙悟空在一个古老的山村里,在一棵古老的老柳树下对混子群声情并茂讲着。

“混子群”何意?成天无事不做,百事不理,整日游手好闲之人组成的一个群体。

在当时的唐朝末期,和此时的现代,混子这个职业很流行,且永不缺少。

此时的孙悟空当然不是混子群中的一员,现在孙悟空的职业是这个古老山村的一个很稀缺的说书人,深得这个山村里面的村民的一致认可。

山村北头从西数第一户李家胖婶子说:

“孙家小子悟空那子,从他让雷给崩出来就透着一股机灵劲,这以后一准有出息。”

李家叔叔却说:“别理你婶子,晌午的药没吃。”

孙悟空是这个孙家的独子,当然他这一回的爹不是於济世了。

孙悟空他还有两个姐姐,大姐嫁在离这个山村五里的柳家堡,二姐从小让孙悟空的这个爹於大三和他想当年跟随岳飞打仗时的战友的儿子订的娃娃亲,现居县城,由此也以孙悟空他二姐是这个山村第一个在县城里生活的人,没少给这个孙家家长脸。

所以孙悟空他这回这个爹每见一个人总会把他二女儿挂在嘴边。

於大三跟这个山村的村长王喜民吹牛道:

“老二家非得要买匹千里驴给我骑,你说我骑什么了不起的千里驴啊,屁股该放在驴腚上还是驴脖子上都搞不清楚,唉~,你说这不是瞎花银子嘛,好在没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