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第四章天生克星
纪府位於城西的一个小山岗上,从它残破不堪的外形来看,就知道它不仅有悠久的历史,而且香火从来不旺,导致了它今天的破落。不过它能在风雨飘摇之下历数十年而不倒,已经算得上是个不小的奇蹟了。
踏入纪府的大门,纪空手的心里便“咯噔”了一下,因为他一眼就看到了一脸阴沉的私塾先生丁老夫子。
丁老夫子的私塾距纪府不过一两里地,他长相儒雅,为人和善,在乡邻之间一向有极好的口碑。但纪空手自从认识他的那一天起,就一直在做着同一个恶梦。因为一到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丁老夫子就会像阴魂一样出现,逼着他苦练一些看似毫无用处的醉步与手法,稍有不从,便是非打即骂,俨如暴君一般。
最初的时候,纪空手也想过要逃,可是每一次费尽心机地逃出,一抬头,这丁老夫子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等到他彻底打消了逃跑的念头之后,又想问丁老夫子为什么要这样做,丁老夫子就会“啪……”地给了他一记耳光。从此之后,纪空手连原因都不知道,就糊里糊涂地跟着丁老夫子熬了两年的夜,害得他连走路都想打瞌睡。
“这大概就叫一物降一物吧!”每当纪空手想起,就只有苦笑。他不得不承认丁老夫子是他的克星,只要一碰上,他平日里的机灵劲儿和小聪明就有“有力使不上”的感觉,惟有从命。
“老夫子,怎么今天这么有空,大白天跑到我纪府来了?”纪空手走过去大咧咧地拍了一下丁老夫子的肩膀,极是诧异地道。他之所以敢这般没大没小地连打连喊,是因为他与丁老夫子有一个不成文的约定:只要纪空手不逃跑,不问不该问的事,他们就是朋友,既然是朋友,当然就可以没大没小了。
“你这臭小子跑到哪里去了?害得我提心吊胆,一阵好找。”丁老夫子瞪了他一眼,脸上却显得极是关切。他们相处这么长的时间,倒也慢慢有了比较深厚的感情。
“谢了!”纪空手感觉到了丁老夫子的担心,嘻嘻一笑道:“我纪空手自小行走江湖,也算得上是一号人物,有谁敢对我怎么样呢?”
“江湖?”丁老夫子“嗤……”地一笑,满脸不屑地道:“就你这个样子还敢闯江湖,省省吧!”
他的脸陡然一沉道:“我问你,今天是初几了?”
纪空手掐指一算,顿时吓了一跳道:“今天是十六了。”说完已是一脸的痛苦状。
丁老夫子“哼”了一声,道:“原来你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我问你,你是不是忘了我们从前的约定?”
纪空手哭丧着脸道:“我可不敢忘,每月逢初一、十五这两日,是我跟你学见空步的时间,可是我这几天的的确确有要事待办,所以才耽搁了,这应该情有可原吧?”
丁老夫子眼芒一寒,道:“没有规矩,哪来的方圆?既然有了规矩,又哪来的情有可原?按老规矩,你认罚吧!”
纪空手只得拱起自己的屁股,双目一闭道:“哎,我堂堂纪少遇上你,哪里是认罚,简直是认命。”
丁老夫子微微一笑,突然身形微动,已经转到纪空手的身后,也没见他抬脚,纪空手便如一只大鸟般飞向空中。
“完了,从这么高跌下去,我这屁股不摔成八瓣,也要肿得穿不上裤子。”纪空手耳听呼呼风响,整个人头晕脑胀的,倒也不觉得有多么的恐惧。就在他的身体下坠的一刹那,突然感到身下窜来一道柔和的气流,如一只大手般将他的身体托了一下,顿令下坠之势减缓。
“砰……”饶是如此,纪空手的屁股一经着地,还是感到有一种强烈的痛感充斥了他体内的神经,忍不住“哎哎哟哟……”呻吟起来。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丁老夫子扶起他来,眼中闪过一丝怜惜。
“是呀,早知今日如此痛苦,当初何必与你相识?老夫子,我纪少今生认识你,一定是我上辈子种下的霉运。”纪空手跺着脚骂道。
丁老夫子忍着笑道:“这也未必,霉运到了极致,就会转为鸿运,说不定日后你飞黄腾达时,还会记起老夫的这些好处呢。”
他拍了拍手道:“好啦!我不管你一天到晚干些什么事情,总而言之,你必须遵守我们之间的约定,否则屁股摔坏了实在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他话一完,人就慢悠悠地踱着方步去了,边走边哼着一段难听的俚曲,便是忍耐力极佳的纪空手,听到这杀伤力极大的躁音,都恨不得一头撞死。
纪空手摸着摔得生痛的臀部,一瘸一拐地来到庙里,看看四周的动静,这才从财神像的底座里取出一包用油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东西。
这油布里放的是几张人皮面具和几瓶无色无味的药水。药水无色无味,不知其奥妙所在,倒也罢了,而这几张人皮面具一看便知是出自大师的手笔,不仅做工精细,而且皮质坚韧,形相逼真,薄如蝉翼,正是纪空手珍藏已久的宝贝。
纪空手最初跟丁老夫子学的,便是这化装易容之术,这也是他惟一一桩纯属自愿要学的玩意。因为合乎他的性情,所以他学起来不仅快,而且精,只用了短短数月的时间,几乎可以和丁老夫子一较高下。丁老夫子心中一喜,便将这些跟随了他多年的宝物相赠。
当纪空手看到这些宝贝时,他似乎忘记了自己臀部的疼痛,脸上露出了一丝诡异之笑,悄悄将包裹重新裹上,揣入怀中。
假若丁老夫子有心灵感应之术,能够通晓纪空手此刻心中的想法的话,一定会被这个小无赖活活气死,因为他这化装易容之术,已是江湖中久已失传的一门神技——易容术。
那么纪空手利用这神技究竟想要做出什么勾当来呢?这似乎还是一个谜,至少现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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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的淮阴,华灯渐上,车马如织,繁华的夜市吸引着不少的游客,热闹一时。
对於鞠弓来说,这几天来他的心情确实不错,不仅财运享通,生意兴隆,而且命犯桃花,深得美人青睐。自从与杏雨院的招牌姑娘桃红春宵一度之后,承蒙她还记得他这个粗人,竟然主动约他来八方酒楼品嚐时令名菜——醉虾,这着实让他兴奋了好一阵子。
两人亲亲热热地上了楼来,寻了个面街的雅间坐下。楼内布置清雅,显然出自高手的设计,可鞠弓意不在此,叫来酒菜之后,一双色眯眯的眼睛总是停留在桃红胸前的两座山峰之上。
酒过三巡,鞠弓似乎动兴,借着酒意,便要动起手脚来,桃红一面敷衍,一面暗暗叫苦:“这纪少既要我约人来此,可是他的人怎地到现在还不出现?”
这雅间属於半开式的结构,所以堂口上的一切动静也能一目了然。桃红一眼望去,楼上的每张桌子都是满座,男男女女,形形色色,可她望穿秋水,就是看不到纪空手的身影。
奇怪的是,这些食客虽然也叫了酒菜,但翘首张望,抑或窃窃私语,大多都显得心不在蔫,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鞠大爷,你瞧,今天这八方楼似乎有些不对劲呀!”桃红拍开鞠弓按在自己大腿上的手,企图引开鞠弓的注意力。
鞠弓听了,这才安分了些,抬头一看,也觉得事情有些蹊跷,叫来跑堂的伙计一问,方知原来今天这酒楼之下的长街上,将会发生一场举城瞩目的决战。
决战的双方都是淮阴城里赫赫有名的人物,一位乃是“街战杀手”韩信,身材高大挺拔,久战市井,至今尚无败绩;而另一位乃是东城最富盛名的通源钱庄的少东家高胖,他的名气之大,全仗那不同凡响的身材,要想从上万人中寻得他那号身材的人,简直难如登天。
高胖不高,但很胖,满打满算不过三尺,所以他想不胖都难。谁也不知道他与韩信究竟有什么恩怨,竟然闹到要在长街决战的地步,但此刻等候在酒楼上的每一个人都知道,这是一场毫无悬念的决战。
一场毫无悬念的决战,自然不能吸引这么多人的关注,吸引他们的是有人竟然敢在这种没有悬念的决战中开盘设赌,这就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了。
“怪事年年有,惟有今年多,我老鞠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看到有这样不把钱当回事的主儿,待会儿可真得长点见识。”鞠弓一听到赌,心里就痒了起来。
那伙计嘻嘻一笑道:“鞠大爷若是想开眼界,何必等呢?你瞧,那位爷就是今天的庄家。”
顺着伙计的手指望去,只见堂口中央的一张八仙桌上,堆了两封用红布紧紧包裹的东西,当中坐了一人,衣衫华美,气度逼人,折扇轻摇,显得极是从容。
“这人怎么如此面生?”鞠弓有些诧异,揉揉眼睛道:“听说现今江湖上有些人专门以骗人钱财为生,莫不成这人也属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