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主人叫我大聪明,这是在赞扬我!(2 / 2)

正是准备开溜……

所谓的开溜,那自然是神不知鬼不觉最好。

不曾想,这大白看热闹不嫌事儿大,还特么叫!

叫尼玛啊!

嫌自己死得不够快?

那可是后土和冥河老祖啊!

若是被发现了,捏死自己,不就是捏死一只蝼蚁么?

不,蝼蚁都算不上,最多就是掸掸灰尘罢了!

大白挨了林轩一脚,心中有些委屈。

“我做错了么?”

大白心中一沉。

“不,不可能!我不可能做错!刚才主人明明叫我大聪明。何谓聪明,一定是我读懂了主人的心思,这才被主人称为聪明!主人这是在赞扬我!”

“主人之所以踢我,那是因为心中激动,激动之下,这才踢了我一脚。主人不是经常挂在嘴边一句话么,叫什么‘打是亲,骂是爱’。”

“说明主人很爱我!”

大白相通了这一点,激动得上窜下跳。

“汪汪汪…….”

大白不断叫唤,那叫起来,简直就是比发情的公狗还要激动。

林轩:“…….”

我的妈丫!

你这个死狗什么情况?

让你别叫,你特么还叫!

林轩心头哇凉一片。

那苍穹之中,后土和冥河老祖看到这一幕,不由惊讶得下巴都要掉下来。

好家伙!

这白狗,刚才一声吼, 只怕是圣人也难以招架。

这种人物,论实力,足以和鸿钧媲美。

但是,此刻却是被一个凡人踢打?

这怎么可能?

“不!绝对不是凡人!”

后土和冥河老祖心中一沉。

他们即便是再傻,也不会相信林轩是凡人了。

毕竟,凡人怎么可能来到轮回之中?

林轩心中对大白那是恨死了!

生怕大白惊扰了天上斗法的两大无敌大能。

林轩下意识想要拔腿就跑,但是这个时候已经晚了。

苍穹之中,阴气开始凝聚,化为一道人影。

那人影,身披一身黄色衣裳,头戴金钗,身段婀娜动人,容貌艳丽无双。

比之林轩前世见过任何的明星模特还要动人无比。

论之五官容貌,此人不弱梅山四美。

但是气质上,甚至比梅山四美还要强过一筹。

随后,又是无边血气开始不断凝聚,最终化为了一位身披红袍的男子。

那男子,满脸霸气和凶悍,长着铜铃大眼,仅仅是瞪一眼,便是足以吓死个人。

林轩不由想起了,昔日看水浒传之中的武松。

一男一女,化为人形,随后从苍穹之中,向着地面而来。

林轩心中慌得一比,正打算离开。

他的耳边,却是听到了一句男女异口同声之语:

“这位前辈,既然来了轮回之中,还请留步!”

完了!留步!

这特么若是不留步,只怕要留命啊!

林轩吞了吞口水,那双脚便好似被灌注了水泥一般,一动不动落在了地上,他林轩有些尴尬转过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