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才出虎口,又进狼窝(1 / 2)

“阿兄打算在鸳鸯楼摆宴?”

白明得知这事儿,俊俏小脸泛起笑意,可很快又沉下去。

以他对白启的了解,这般兴师动众,大张旗鼓,必然是要离开郡城了。

欲在临行之前,广邀长辈、好友,当做饯别。

顺便敲打结过梁子的高门大户,压一压他们的歪心思。

前来捎话的清风眼巴巴问道。

“常明师弟,这条宝鱼,你还吃不吃啊?”

白明语气轻柔:

“待会儿我去跟伙房的王大娘说,让她熬好鱼汤,送到屋里,师兄自个儿过来喝就是了。”

清风嘿嘿一笑,他倒不是觊觎宝鱼提升气血,单纯就馋那口鲜甜味儿。

“常明师弟真够意思,等着下月领了俸,我再买一条宝鱼补给你。”

“师兄客气了,我与阿兄凭借打渔为生,阿兄他水性过人,宝鱼打得多,我没少吃,早已腻了。”

白明入原阳观也有些时日了,晓得清风师兄的底细,乃天水六郡淮云郡人士,家中颇为殷实,四五岁就被送上山跟随冲虚子修道。

后来冲虚子突破四境,承蒙朝廷授籙,领了坐镇义海郡的差事儿,成了有头有脸的青籙道官。

清风师兄算是鸡犬升天,顺理成章步入道院,只等年岁渐长,便能得个童子籙。

可以说,只要冲虚子还是原阳观主,清风大师兄的地位就稳如泰山,绝非道院里头那些生员所能比较。

“常明师弟,那你早去早回,依着道院规矩,生员不能在外面留宿。”

清风叮嘱一句,随后挠挠头又道:

“当然了,若是赶不及,我替你打打掩护,也没啥问题。”

白明打个稽首,说声感谢。

随后准备沐浴更衣,换身干净常服。

他刚出门,就见冲虚子手持拂尘笑吟吟走来:

“常明啊,你阿兄今夜可是要在鸳鸯楼开‘义海宴’?”

义海宴?

白明愣了一下。

阿兄摆的不是饯别酒么?

“你家阿兄受龙庭册封,已经入了上三籍,若非传旨的皇天上使遇刺身亡,不好庆祝,大操大办,此时义海郡应该张灯结彩,共襄盛况。”

冲虚子瞅着白明茫然的模样,轻咳两声,缓缓道来:

“虽然上使没了,可圣旨还在,我与璿玑子刚才确认过了,陛下金口玉言,册封白七郎入仙籍。”

仙籍!

比之授籙的道官更加清贵!

通常来说,唯有上宗、道宗的真传,方才能够录名登册。

如果说,脱去贱户之身,不用再受徭役之苦。

这是出息了。

那么,晋升道籍,再不用缴纳龙庭的苛捐杂税,且官身在手,吞吐灵机,合理合法,享用得起各大府城的洞天福地。

足以堪称鲤鱼跃龙门,祖坟冒青烟!

至於更上一层楼的仙籍,见王公勋贵,上朝面圣皆可不拜,还能受赐灵机,食禄领俸,出行更有相应的仪仗规格。

这等待遇,不比那些从龙重臣差了。

“阿兄……真有本事!”

白明睁大眼睛,他昨天才得知皇天上使驾临义海郡,结果今早又听说遇刺身亡的消息。

但没成想,那位威风凛凛,让观主都要出城迎接,低眉顺眼的紫籙道官,所传的旨意,竟是册封阿兄入仙籍!

“伱被蒙在鼓里,也属正常。你阿兄做得那些大事,虽然惊天动地,却不好造势。

白七郎的名头,如今在神京,反而比在天水府更响亮。”

冲虚子呵呵一笑,并未点透,兜兜转转之后,终於回归正题:

“他今夜主动摆宴,请了子午剑宗的几位真传,传习馆的陈行,以及几个关系亲近的小辈,实乃群贤毕集,济济一堂。

义海郡好不容易出了一条能化龙的大蛟,这等少年英杰,既是本地的福气,也是贫道的功绩。

若不见上一面,太过可惜了。

常明,你看可否与白七郎说一声,给贫道也添个座。”

原来是求人情来了。

白明年纪虽小,但也不是懵懂幼童,听得出冲虚子的言外之意。

自家阿兄飞黄腾达了,被册封仙籍,又深受上宗器重,再不是黑河县打渔人那样卑贱的出身。

所以,阿兄摆的宴,就连在义海郡一手遮天的青籙道官,也得上赶着凑热闹。

“阿兄说得真有道理,只要自己发迹了,显贵了,各种人都想往身边靠,说些好话,攀些交情。”

白明心下了然,恭敬垂首:

“观主贵为本地道官,庇佑一方,功德无量。阿兄未曾邀请,绝非怠慢,而是觉着观主造福郡城,事务繁忙,故而不敢打搅。”

冲虚子闻言大为受用,像白明这样年纪的孩子,难道还能违心说假话?

白七郎今非昔比,人家不仅倚着子午剑宗这座靠山,更有一尊神通巨擘护着。

哪怕摆宴没被邀请,受到轻慢,他也不敢甩脸子、摆架子。

但凡此子被伤着半根汗毛,整个义海郡都要被翻过来。

“好好好,常明,你果然是有慧根,道性的。”

冲虚子大赞一句:

“日后再打坐修炼,不妨去精舍,那里清净,免得受人影响。”

话音落地,他横了一眼从屋里探出头的清风,张口呵斥:

“你个夯货,又馋、又懒、又怕吃苦、又不用功!年底突破不了三境,趁早回家跟你爹干小买卖去!”

清风缩着脖子,心里哀叹,自打常明师弟入了道院,观主越看自己,越不顺眼了。

送走冲虚子,白明心里雀跃,原本沉静的面容,终於有些少年人的活泼。

“阿兄,入仙籍了……嘿嘿,我也要争口气,考过道试,名列道籍。”

他脚步轻快,朝着伙房行去,正巧看到王大娘动刀杀鱼。

那条金灿灿的大鲤鱼,不知为何眼里再无之前的那股子盎然灵性。

“汪汪汪!”

养在伙房的大黄狗干叫几声,绕着白明转圈。

“大娘,你这条大狗,养的真好。”

白明弯下腰揉了揉狗头。

“这小子,真是好庐舍……必须想个办法,跟在身边,寻机夺舍!”

只余一缕残魂的风仇子,已经从那条宝鱼身上,转移到大黄狗这里。

他所凝练的命丛,一为“潜息隐迹”,一为“夺魂转魄”。

都是极佳的保命手段。

前者瞒天过海,神通巨擘、宗师高手,都难以觉察。

后者凝练念头,附身窃体,神不知鬼不觉就可以占据他人肉身。

“汪汪汪……”

大黄狗故作亲昵,蹭着白明衣角。

“你这畜生!莫要咬坏小道爷的道袍!”

王大娘见状骂骂咧咧,扬起饭杓就要驱赶,却被白明阻止住了:

“不妨事的,我家以前也养过一条看门的细犬。”

白明逗弄两下,就跟王大娘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