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二百一十八章(1 / 2)

两天后

古争通过了医生的检查之后,办好了出院手续,时间都已经到了下午,带着自己简单行李离开了医院,只要一星期定期来检查一遍就行,如果在期间有其他任何不舒服立刻来医院, 对於这样很公式化话的嘱咐,他自然是一直点头。

“这就是自由啊,在医院里面骨头都要生锈了。”

站在医院门口,古争深吸一口气,感慨地说道。

叫了一个出租车,他直接先回了家里, 在医院足足有十天没有洗澡了, 感觉自己都要发臭了。

回到自己临时的租的房间,两室一厅,虽然不大,但是足够温馨,自己早就习惯了这里,刚刚放下东西,就看到了客厅的茶几上,放着几张照片,上面有着他父母欢乐幸福的笑容,这是车祸前几天带着他们游玩洗出来,还没有来得及装裱。

古争坐在沙发上,看着手中的照片,陷入对於父母的思念当中,自己从小到大,那些愉快或者不愉快的事情,此时都化作了思愁,不断在心中响荡。

“叮铃铃”

不知道过了多久,家里的电话响了起来, 把他从回忆中惊醒过来。

“古争,在吗?”

“喂,张主编?我在的。”古争接起来电话,听着对方的声音,里面说道。

“哦,刚才我去医院找你,才发现你今天就出院了,这些日子比较忙,早知道我送你了。”

电话里传来张主编的问候。

“没事,医生说我定期检查,千万不要忘记吃药就可以,对了,这么晚了,张主编有什么事情吗?”古争这才发现,夜色已经降临,自己发呆过去了几个小时。

“是这样,这一次我们和......”

“好的,我知道了!”古争听完之后,没有任何愤怒,似乎早就有所预料。

“千万别气馁, 大家都知道你的能力, 等我忙完这点时间,

在帮你申请一下,再不然也可以介绍到其他地方,你不用担心。”

“多谢了,工作的事情先不麻烦你了,正好我趁机休息一样。”古争客气地说道。

“好好休息也好,有什么事情,记得给我打电话,千万别做傻事,那个混蛋看不出来你的本事,我可是知道得一清二楚。”张主编叮嘱道。

“放心,现在的我随便做点什么都饿不死,而且我还有好多继续,正好以前都一心扑在工作上,都没有好好休息。”古争呵呵笑道,表示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

“行,那我就先挂了,工资三天后会让财务给你打过去,不会有任何亏待。”

“嘟嘟嘟嘟”

古争放下手中的电话,整个人陷入身后的沙发里。

因为自己的病情,还是被老板给炒鱿鱼了,毕竟自己又不是什么不可替代的人物,其实自己早就有心理准备,自己老板那个情况自己当然知道,只是拖到现在才告诉自己,恐怕也是张主编在后面帮了自己一把,至少又多了一个月的带薪工资。

回到家里的喜悦,被一连串的事情给弄没了,简单泡了一碗面之后,就直接睡了。

古争一早醒来之后,就开始把家里里外给打扫一遍,一个月没有收拾,到处都是浮尘,因为医生的建议,他准备过段时间,在去准备父母的后事安排,免得看见之后,心里在受到刺激忍不住爆发。

花费了大半天的功夫,家里再次变得焕然一新,此时也来到了中午,感受肚子的反抗,也没有在花费功夫,直接下去在旁边要了一份炒饭,带回来在家里狼吞虎咽之后,就安逸地躺在沙发上。

电视里还在放着最新的新闻,只是他根本没有心思去看,一时间的闲下来,让他有些不适应。

曾经工作之余,他自己也想着自己一个人出去走一走,去看看正在的美丽风景,放松自己,可是自己这个时候哪里有什么心情,就这么浑浑噩噩看着电视,心里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直到被外面的敲门声给惊醒。

“谁?”

古争一边走着,一边朝着门口走去,口中还好奇地问道。

因为这个时间,已经是他同事上班的时间,也不可能来找他,至於其他人,虽然因为出差的原因,各地的朋友不少,但是本地还真没有多少,更别说自己出这事情,除了同事之外,其他人都没有告诉。

“你怎么来了。”

门外不是别人,正是潘璿,对方手中还提着饭盒,看起来应该是给古争送饭。

“我怎么不能来,我还是找那个张主编才知道你的位置,昨天你说出院我还以为开玩笑,看来你已经好了,真是太好了。”潘璿一边说着,一边朝着房间里面挤去。

古争也不可能拦住对方,只能把门给关上。

“啧啧,你还吃这个东西啊,虽然你是没事美食品鉴家,可是不一定会做饭,即使会做饭,也不一定能吃,即使能吃也不一定好吃。”

潘璿一边数落着,一边收拾桌子的残留,还把自己带来的东西给拿出来。

“我知道你的饭量,这些吃不饱吧?在吃一点我带来的,如果晚上没有地方去的话,就去我们那边,怎么也能对付两口。”

对方所在的位置,离着这里不太远,和医院的距离差不多,车程的话,一路顺畅顶多需要五分锺,走着的话,也就小半个小时的路程,可以说相当近了,估计散步过去都能到达。

“真是麻烦你了,我一个人也好对付,现在你们那里又少人,你还来回跑,多耽误事情。”古争只能无奈地说道。

“没事,耽误一会不碍事,你赶紧吃吧,我先离开了,那边好忙,记得晚上过来啊。”潘璿看来真的很急,匆匆说完就要离开。

“等下,上一次你送给我的珠子,我好像找不到了。”古争喊住对方,突然说道。

在医院的时候,第二天他就发现了,怎么也找不到,正常他那里只有他,不会有其他人,所以非常奇怪。

“什么珠子,我没有啊,你要喜欢的话,下一次我给你买个,好好休息吧。”潘璿有些疑惑,说完之后立刻就离开了。

古争听着对方大步下楼的脚步,连一旁的电梯都不用,看来真的很急,来到窗户旁边,很快就看到对方从自己这边楼栋下来,骑上电动车匆匆离开,安全帽都放在前面,都不顾得带上。

显然对方在忙碌的时候,因为担心自己,特意给自己送饭,这一次的饭菜也不是对方准备,看来没有时间。

古争虽然觉得差不多,但还是浅尝辄止,也是不错的点点头,味道没有太大的变化,在普通饭店中,已经算不错了,再加上物美价廉,也难怪会火爆,自己以前太过执着外面,没有想到本地还有不错的美食,至少自己请朋友吃饭的时候,也多了一处备选地方。

接下来他收拾一下饭菜之后,又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主要是一些衣服小物件之类,虽然不多,但比较零碎,也是忙碌到天黑,这才大功告成。

中午本来吃得就少,一下午的体力运动,这天色才黑就感觉有些饿了,想了一下之后,简单冲个澡,古争就拿着钥匙出门了。

没有错,他反正也没事可以做,就直接去对方所在的饭店看看,自己还从来没有去过,当然不会承认他有些想要见潘璿了。

时间还早,他也就散步一般朝着那边走去,估摸差不多七点左右的时候,他就来到对方所在的街区,一眼就看到对方那大大红光底字的牌子。

“潘家饭馆”

非常典型的普通饭店,它所在的位置不错,是一个大型小区的外面,二级街道,人来人往比较繁华,外面还有许多小摊位,吸引着一些小区出来散步人的注意力。

这里饭馆几乎都是和他差不多类型,一般都是抄一些家常小菜,算不上多么好吃,但是实惠离得近,只要差不多,生意都不会差。

不过潘璿的店和其他不太相同,虽然叫着饭馆,实际上模式和地摊差不多,只不过白天给附近医院,居民还有那些白领送饭,多一些跑腿的功夫,实际上不算太忙,而晚上则是变成了烧烤大盘当。

里面摆放着可以点的菜肴,大多都是半成品,凉菜荤菜样样俱全,想吃什么直接点,很快就能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