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蛇王和鲁少华这边,却说另一边,就在他们追击薛冰的时候,平南王府也上演了无比精彩的一幕。
平南王府戒备森严,有些人想进来,只能暗中潜入,比如陆小凤。
而有些人想进来,却是大摇大摆,像是回自己家一样,比如李长空。
王府精美的花园里,李长空一手筷子,一手酒杯,从月上眉梢开始就在吃。
哪怕吃的知识花生米,喝的也是全无味道的白水,却给人一种十分享受的感觉。
这样太过悠闲的感受,十分容易引起旁人的关注,比如金九龄。
江湖中有很多人都知道,金九龄身上有两样东西是很少有人能比得上的。他的衣服和他的眼睛。金九龄的眼睛并不特别大,也并不特别亮,但只要被他看过一眼的,他就永远也不会忘记。
金九龄穿的衣服,质料永远最高贵,式样永远最时新,手工永远最精致。他手里的一柄折扇,也是价值千金的精品,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当作武器。
金九龄认穴打穴的功夫,都是第一流的,事实上,他无论什么事都是第一流的。
此刻,他无奈的看了李长空一眼,摇着他手里那把价值千金的折扇,不住的摇头。
“我听说,你来五羊城好几天了,每天都会去聚贤阁点一桌子广府菜,算是吃遍了整个五羊城,怎么今天这种日子还在吃,就有那么好吃吗?”
“不好吃。”李长空老实答道。
“花生有些潮了,水本就无味,还有一点腥味,比花满楼泡的百花蜜茶差远了。”
一旁的花满楼笑笑,没有说话。
“既然如此,你怎么还能吃的这么尽兴。”金九龄道。
“因为今天会有一场精彩绝伦的表演,这样好的表演,无论吃什么,喝什么,与之相比都相形见绌。”
“但好的表演,又不能没有吃的,没有喝的,所以,花生米和清水,最好不过了。”
说着,李长空放下手中的筷子和水杯,看向围墙的方向,淡淡道。
“来了。”
就在李长空开口之前,花满楼和金九龄也已经将自己的目光投向了围墙。
不论是花满楼的耳朵,还是金九龄的本事,都让他们在李长空开口之前,发现了围墙另一边的动静。
陆小凤,来了。
他的身形,好似燕子一般掠过。
江湖上谁的轻功最好,一直没有定论,有人说是陆小凤,有人说是司空摘星,还有人说是西门吹雪。
但不论谁是第一,都没人能否认,陆小凤的轻功。
他从天而降的时候,速度快的让人难以想象,而更让人难以想象的是他向后退的速度。
就在陆小凤越过围墙的瞬间,他见到了一抹剑光,从对面的屋顶上匹练般刺了过来。
他从来也没有看见过如此辉煌、如此迅急的剑光。
忽然间,他整个人都已在剑气笼罩下,一种可以令人连骨髓都冷透的剑气。
这一剑的锋芒,竟似比西门吹雪的剑还可怕,世上几乎已没有人能抵挡这一剑。
陆小凤也不能抵挡,也根本不能抵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