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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秋心中思索道:“原主金不换的真气内力,其实并不差,但也强不到哪里去。至少,和快活王、沈浪、云梦仙子,甚至王怜花、熊猫儿相比,尚有不小的距离。内力不足,惟有招式弥补啊!”
通过搜索记忆,他迅速熟悉了金不换的武功。
金系的武功,和古系的武功,颇有不同,但殊途同归。
只是,金不换的武功,花哨无用的太多。
他所学渊博,当即对这些武功招式进行了修改。
经他修改,金不换原本的武功,更加简捷明了,招招夺人性命,绝不含糊。
武功,原本就是杀人技。只要明了此种目的,他再以无数的经验加以改动,那就方便多了。
再加上七杀刀法,还有那并不完整的贪狼刀法,以及神乎其技的神风步。
或许,凭借这些,尚不足以与当世的英雄、枭雄一争长短,但保命却是够了。
至於真气内力,却是急不得,惟有以后数年慢慢图之。
“只是这幅尊容,有些欠奉,还瞎了一只眼睛!”赵秋无奈地笑了笑。
随后,步行三十余里,他来到一个小镇,花去些许银子,扎扎实实洗了一个澡,洗去了一身污垢。
紧接着,又换了一身漆黑色的长衫,再戴了一个眼罩,罩在眇目之上。
“丐帮?”
赵秋微微笑了笑,要他做一个乞丐,却是比杀了他还难受。
如今装束一换,他原本的气势,迅速占领了这具身躯。
那独独的一目之中,竟然隐隐有了些睥睨天下之意。
...
仁义山庄,大厅。
赵秋坐於其中一桌,瞧着一桌的美酒美食,先端过了酒壶,自酌自饮。
大厅中,尚有另外六桌。
第一桌上首,坐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憎人,身穿青布僧袍,相貌威严,不苟言笑,挺着胸膛而坐,双手垂放膝上,似是始终未曾动箸,目光虽然笔直望着前方。
第二桌上首,坐的却是个珠冠华服的美少年。
第三桌上首,坐着一个衣白如雪的女子,粉颈上围着条雪白的狐裘,衬得她面靥更是娇美如花,令人不饮自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