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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年代,理科生在文科生面前的确有天然的优越感,而选择文科的同学,绝大多数不是因为喜欢历史地理政治,而是因为…数学物理学不好,只能读文科。

但江萝不一样,她是真的喜欢文科。

孟窍窍的自行车是捷安特的,轮子比她折叠车大一圈,所以速度也比她快,江萝要不断地加快速度踩踏板,才能追上她的正常速度。

这一路上,孟窍窍向江萝打听着祁盛全部的喜好,他喜欢穿的衣鞋牌子,爱玩的游戏,喜欢的食物等等。

而令孟窍窍惊叹的是,这些…江萝竟全都知道,简直如数家珍一般。

“他这人挑剔的很,喜欢的牌子蛮多的,Stussy比较常穿,运动的话,三叶草什么的,游戏就cs玩比较多,不过他什么游戏上手都快。对了对了,他最喜欢吃前面路口转角的酱肉包,以前小学那会儿在一个班,每天上学我都给他带。”

孟窍窍意味深长地望着她:“你…真的好了解啊,看来我没找错人啊。”

江萝浑不在意,停下车,去祁盛最喜欢的那家酱肉包店铺前停下车,买了几个薄皮馅儿多的酱肉包,回头递给孟窍窍一个——

“因为我们认识了很久啊。”

“真羡慕啊。”孟窍窍感叹道,“我跟他…也算认识吧,之前举办社团活动,篮球队和街舞队联谊的时候,我们说过几次话。”

江萝知道联谊那件事。

当时,孟窍窍抱着衣服袋子下楼的时候,崴了脚,祁盛正巧路过,顺手给扶了一下。

她为什么会知道这件事,不是听祁盛讲的,祁盛压根就不记得了。

江萝是在孟窍窍写给祁盛的情书里看到的,那天之后,孟窍窍说她就像被爱神之箭射中了一样。

她的情书香香的,有小雏菊和风铃草的味道。

那个年代写简短的情书表达爱意是蛮常见的一件事,祁盛是夏溪一中公认的颜值天花板,家世优渥,成绩逆天,数理竞赛奖项拿到手软,所以他收到的情书也是多不胜数。

偏这家伙又是个不折不扣的混球,收到的大摞情书,他是看都懒得看,江萝闲来没事儿就会帮他拆信念信。

江萝也会给这些女孩们回信,为了避免伤到她们的自尊心,她拒绝得温柔又委婉。

但后来她也发觉不妙,她的回信越是温柔,女孩们对祁盛越发着迷和疯狂。

这…可不是她的初衷。

孟窍窍的情书写的挺肉麻的。

江萝回给她的情书则更文艺、也很清新,用女性特有的细腻去表达,又带着一股子青春期特有的忧伤疼痛中二病——

“初见你时,香樟叶盛满了夏日晴好的阳光,那一天的美好镌刻在我心里,一页薄纸所承载的倾慕,令我心惊,也令我诚惶。我瞩目远方,只觉长路漫漫,我暂未寻至归途,且担不起这般深情与厚爱,愿你安心,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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