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升腾之火
施展化炎之术,炎奴最欣喜的一点是,他终於会飞了!
整个人都变成了火焰,能悬空而立,御空而行。
速度也许不是很快,但胜在自由灵动。
以前尽管也能飞,但那与其说是飞行,倒不如说是在空中冲刺。
敌人稍微灵活些,他就很难打中,往往就要依靠特大范围的轰击来碾压敌人。
对战沈无形时,他就感觉到了。
若不是沈无形想要夺取他的特性,且没有料到他直接把小刀的力量都给适应,忽然被反杀毁了肉身。
以沈无形的实力,打不赢也是可以逃走的。
更别说,后来出现的仙宗、魔道等强者,在空中灵动飘忽,腾云驾雾,还有什么五行大遁。
法术、神通、宝物、结界,各种各样的手段,花样太多。
炎奴暗想,自己当时要是和他们打,这些人哪怕打不死自己,自己也很难奈何他们。
所以他才迫切地想要练枪法,用法术,为的就是能精细地控制自己的力量,增加自己对敌的手段。
之前入城,一枪打死一只妖怪,其实每一击都用了万年功力。
但却不再像过去似的,声震四方,爆炸冲击,无差别杀伤。
正是威力巨大,而未必威势巨大。
这才是可控的高招。
若是全面二元淬体,力及百骸,更可将力量汇聚於一点,结合神功大音希声的特点和黄半云高明的六妙金枪。
完全可以做到,一枪打出,力量引而不发,无声无息,蕴含莫大威力。
同样,学得化炎之术后,炎奴对於火焰的控制,更加轻松了。
这法术之炎,比焚异烈火好控制太多了。
焚异烈火他只能决定怎样轰出去,放出去的火焰他控制不了,也收不回来,遇到妖气、妖力更是撒了欢的蔓延,之前都差点烧死雪儿的母亲。
相比起来,法术之炎简直如臂使指,毕竟这本就是他身体所变化的火焰。
由法力供养,肆意控制,随心所欲捏塑成各种方式攻击。
“大锤!”
炎奴一拳轰出,火拳迎风变大,看起来就像是锤头。
随着法力消耗,他可以让赤炎之体变得巨大,也可以单纯增加威力。
蛇妖给他提供了一千段法力,虽然不是特别多,但对付这些小妖已经足够了。
毕竟他还有焚异烈火,用拳头包裹着,相当於加持了对妖怪的杀伤。
“轰!”火拳咻得一下在空中延展出一条火焰轨迹,化身十几丈长,好似大铁锤的锤柄。
剩余的三只妖怪,各显颜艺,四散逃窜。
其中一只被火拳追上,一锤就砸成了灰烬。
“这憨娃太厉害了!”
“不可招惹,快跑!”
另外两只妖怪惊慌失措,分别朝两个方向全速飞行。
地面上的秃发氏骑兵,更是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一人独战群妖,十几只法力高强的妖怪,这么快就被杀得落花流水了?
要知道这群妖怪,就连寻常的神识期都能杀死,却在炎奴手下,不是一合之敌。
毫无疑问,又是一个震惊天下的大豪侠出现了。
“两锤!”
炎奴朝着第二只妖怪,挥出一拳,这次手臂的连接直接断裂开,好似抛出一把螺旋火锤
那妖怪想躲,却发现火锤会拐弯。
连忙幻化出一面鬼头巨盾去挡,结果刚一碰撞,就有焚异烈火从中涌出。
不仅把鬼头巨盾烧了,还顺着妖力席卷妖怪全身。
见对方化为灰烬,炎奴马上回过头,去追最后一只。
赤炎之体正常来说,飞得并不算快。
但是他还有别的力量可以加速,左手持枪罡气绽放,速度立刻飙升一大截。
逃窜的妖怪,一招金蝉脱壳,锐角转向躲开。
炎奴嘿嘿一声,也自我撕裂出一小团火焰,令其随着惯性飞走。
而大部分身体,则猛然间锐角转向:“三锤!”
最后一只妖怪,知道跑不掉,狠厉回头,耗尽体内全部法力。
“天雷!”
霎时间风云突变,天上瞬间涌现雷云,粗壮的闪电,爆轰而下。
闪耀的电光,在这白天都引人注目。
然而炎奴见状,躲都懒得躲,更没有用出其他力量护体。
硬生生遭受了雷击,挺进向前。
他巍然不散,没有受到一丝磨灭,焰光依旧炽热翻腾,好似火神一般,威风凛凛。
“什么!怎么没用!我这招法力比你多!”那妖怪难以置信。
这是他憋了半天的一招,引动天雷。
首先是天雷,而不是法术雷电,所以不会被焚异烈火克制。
其次炎奴的赤炎之躯,只有一千段,他这招用了两千多段法力,就算炎奴无视境界,也不可能抵挡。
“这招有人用过了。”炎奴老实道。
“啊?”那妖怪不知道啥意思。
他再想走,已经走不了了,法力耗尽的他,只能绝望地看着大如锤头的火拳落下。
“三锤!”炎奴瞬间将他轰杀成渣。
……
早在看到城中心,有烈火构筑的人儿升天,妙寒就带着五百民兵,护送着百姓,缓缓入城。
上万名百姓,脸色与之前已然有所不同,可谓精力旺盛。
但见到了满城的屍骨,还是面带惧色,心中戚戚然。
同样的,城内破败房屋中躲藏的幸存百姓,透过缝隙见着他们,也是不知所措。
“乡亲们莫要害怕,我等是官军,特来营救百姓,城中胡蛮妖魔已然尽除!”
妙寒高声道,虽然武功一般,但她如今的功力也是百年,声音传出老远。
她说完后,又有麾下民兵跑到不同街道重复一遍。
这些民兵也同样因为炎奴的血肉精华,而功力浑厚,一个个声动四方。
如此一来,虽然他们看起来就不像是正经兵,还穿着破烂衣服,但这声势浩大,还是让不少百姓大着胆子出来。
百姓看着入城的这伙人,心说才刚进城,就号称妖魔尽除?难道能掐会算不成?
可他们,还是选择相信。
毕竟再差,能差到哪里去?
经历了妖邪虐城,百姓无依无靠,可谓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现在谁说来救他们,他们都信,都愿意跟着走。
最起码,是个人!
“唉。”妙寒看着一个个面黄肌瘦,蓬头垢面的百姓,从各种废墟或者小屋里钻出来,就不禁悲戚。
一方面是哀叹这世道,另一方面,也是头疼要保护的人更多了。
广固城人口极多,经历过这么大的劫难,随便一片城门口的屋舍,都还有这么多人。
可想而知,整座城恐怕幸存了两三万。
还有个不知道算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的情况,那就是目之所及处,没有老弱……
“你们真的是官军?”
中年文士带着几十名武者,迎了上来,他看出妙寒肯定是士人,但这支乱七八糟的民兵队伍,也肯定不是官军。
“高密城斥候营秘书令史,朱妙寒。”妙寒向她行了礼节。
“在下乃广固城都尉,凌治。”中年文士回礼,但是脸色古怪,斥候营?
斥候营怎么杀这来了?一群斥候竟然跑来光复失地?
“那之前入城的豪杰是……”
妙寒说道:“正是斥候营的军侯。”
“???”凌志与一众武者都懵了,一个小小的军侯,把胡蛮妖魔当狗杀?
“为何只派斥候营来?有如此猛将在,应该派大军来驻守广固城啊。”
妙寒将他们的原本的任务告诉了凌志,随后说道:“……姜军侯本是想寻找敌军主力,结果跟着胡蛮游骑,杀到了饮马镇,斩获秃发酋长的祖父,以及六名叔父……营救了百姓万余。”
“因为带着百姓,回不去了,干脆向北攻城,收复失地……”
听到这梦幻般的经历,凌志瞠目结舌。
这时,北边一阵骚乱,十几骑胡蛮仓皇逃来。
后面正是炎奴,挥舞长枪,一路掩杀。
他解决了妖怪,就开始清理胡蛮,这些骑兵跑也跑不赢,而且住在城中心,更是没地方跑。
好不容易跑到城门这,就剩十几人了,还迎面撞上妙寒一伙。
“民兵营,杀贼!”妙寒立刻拔剑前指,号令民兵营出动。
这群民兵虽然功力深,但实战经验太低,正好拿这残兵败将试试手。
民兵都是从难民里解救出来的乡勇,他们被困在饮马镇,见识过太多残暴。
妻儿老小,皆死在秃发氏手中,可谓是血海深仇,当即拔刀猩红着眼就冲了上去。
黄半云一马当先,作为领导他们的悍将,率先与敌人短兵交接。
就连凌志和那几十名部曲武者,也冲杀上去,大喊杀贼。
炎奴见状,便收手了,扛着枪纵身一跃,跳到妙寒身边。
妙寒嘴角一抽,扔出一件破衣服给他披上。
“杀贼!”
“杀贼!”
民兵吼声很大,气势很足。
然而敌人,也不差,甚至更凶悍。
秃发氏就算只是普通的士兵,也不失血勇。
知道必死,纷纷爆发出困兽之斗的凶悍气息,与民兵营绞杀在一起。
以寡敌众,丝毫不落下风,甚至凶兽化后,反杀了好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