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津西郊,破庙。
三月的春草驱不散破庙的潦倒,荒野中树木枝丫上新绿,让周边看上去越发的荒凉。
破庙门外,两个地痞席地而坐,一人一壶酒一块肉,好不惬意。
“里面好久没动静了,该不会出事吧?”
一个鼻子上长了一块红斑的地痞跟另外那个瘦地痞嘀咕道:“主家说要等下午才给下一步指示,万一出了事算谁的?”
“你管呢?”
瘦地痞说道:“主家本意就是要逼得张一念和她走投无路,还不就是为了他们死!真是死在咱们手上,主家还能不管?”
“这倒也是!”
红斑地痞耸耸眉梢,提着酒壶跟他碰碰。
正说着话,醉眼迷离之间,他们看到一身白衣的少年远远而来。
“张一念?”
红斑地痞大为意外,问道:“张一念你怎么来了?你不是在县院考试吗?”
瘦地痞咧嘴笑了,说道:“还用说么,肯定是无心考试,跑来这里送死。”
“一念?”
破庙内骤然响起咣当一声,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摔倒了,接着就是袁沉鱼的大叫声 “一念快走,你快走!他们他们丧心病狂,他们……他们这是要逼死我们啊!你别管我,你快走!咱家留下一个人,好歹还有报仇的希望!”
“沉鱼?”
张一念临行前写诗,耗费了不少时间,循着后世《观津县志》之中的记载一路前来,他心中忐忑,只盼自己不要来冲;而今听到她的声音,他心中大定,朗声说道:“沉鱼莫慌,我来救你!”
“就凭你?”
两个地痞从地上跳起来,张狂笑道:“张一念,你若是个秀才,说不准我们还怕招惹是非,不敢碰你。你一个小小的童生,也敢狂言救人,真是不知死活!”
“死字怎么写,怕是你们都不知道吧?”
张一念冷笑一声,从袖口之中掏出那张折好的黄纸,轻轻展开,说道:“今天我就教教你们……”
黄纸展开,纸上正是他在县院写下的四句诗。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遝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这诗不是他的原创,乃是诗仙李白的名篇《侠客行》前八句。
唐代的游侠之风非常盛行,特别是关陇一带的“融胡汉为一体,文武不殊途”。李白自幼除勤於文学诗词之外,还拜当时的剑术大家裴珉为师学剑,史称其为“十五好剑术,高冠佩雄剑”。
李白青年时代理想就是“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然后功成身退,这首《侠客行》不但可以说是代表了李白的最高人生梦想,同时也是冷兵器时代杀气最重的三首诗之一。
《侠客行》前八句,说燕赵的侠士,头上系着侠士的武缨,腰佩吴越闪亮的弯刀,骑着银鞍白马,在大街上驰骋就像天上的流星一样。他们武艺盖世,十步可斩杀一人,千里之行,无人可挡;为人仗义行侠,事成之后,连个姓名也不肯留下。
没有人知道,为了写下这八句诗,张一念动用了揽胜道心的力量,将诗篇杀气尽皆收敛,纳入纸张之中。
此时,纸张一经展开,揽胜道心轻动之间,杀气尽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