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小时候称林枫为天才儿童的街坊们说了,「小时了了,大未必佳」这种评语放在林枫身上最合适不过了。
但是林枫父母却很开心,甚至对於儿子的平庸有那么一丝谢天谢地的意思。
在林枫父母心中,儿子非常危险可怕。虽然这并不妨碍爹娘对儿子的爱。
事实上,如果没有林父的严加管教和林母那一腔几乎可感化天下所有孽子的慈母之心,林枫可能早就捅出天大篓子了。
他在初中时代就已经开始谋划有组织犯罪,并组建起了全市第一个学生社团,一年时间势力触角便遍及全市中小学,连社会上一些成器的混混都对林枫佩服有加。在林枫最辉煌的时期,仅靠收学生保护费一个月就能在开了手下兄弟们薪水之后独得两万大元──在九十年代中期,两万元已经是一大笔钱了,那时候天可是蓝的,汽油和猪肉可是便宜的。
可惜好景不长,爹娘知道儿子作为之后,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老爹强忍心痛眼含热泪首次对林枫大打出手。打断了三根鸡毛掸子之后,爹娘抱头痛哭,历数改革开放以来被人民民主专政的黑道大佬们的凄惨下场,最后林母更是不惜以母亲之尊跪地恳求爱儿迷途知返。
虽邪恶狠辣但是天性至孝的林枫如何敢受母亲大人一跪?又见到向来自诩流血不流泪的钢铁男儿的父亲也流泪满面,当下慌了手脚。指天发誓以后绝不为非作歹,从此后金盆洗手退出江湖,再不做任何惹父母伤心的事情。
当然,有着行正道几乎一事无成的另类天才的林枫,无精打采地做着符合父母心意的好孩子好学生,学业却也是一塌糊涂。
高考时英语满分一百五十,他连续四次考了四十五分,这种天才谁敢不服?
你能叫侏儒族的能工巧匠们像斯巴达三百精壮鬼畜男一样冲锋陷阵,斩将夺旗吗?天赋不同,所以革命分工就注定不同。
当然,林枫那个时代的初中生还是挺纯洁的。即使在纵横江湖的时候,林枫也没能破了他的处男之身。在退出江湖之后,更是一直保持处男之身直到死。其实这也怪林枫眼界太高,像他这种另类的天才人物,眼界自然也是相当之高的。没能找到满意的对象之前,即使有女人主动送上门脱光光任君采摘,他也是不屑一顾。
在林枫临死之时,最大的遗憾就是为什么直到死,才让他碰上了一个让他有点心动的女人──就是那个被他死前袭胸的女医生。
现在林枫灵魂穿越到了阿喀硫斯大陆,对这个还处於中世纪文明水平,种族繁多战乱不断的世界来说,已经没有任何人可以约束的林枫的到来绝对算不上幸运!
……
「找件衣服先!」嘀咕了一句,只剩一条内裤的林枫站起身来,哆嗦着踩着被血泡得滑腻腻的泥土,深一脚浅一脚地在战场上搜索起来,希望能找到哪怕一件衬衣也好。
结果令林枫非常失望。事实上,维京海盗们不仅抢劫很专业,战场清扫也十分彻底。除了金属物品被搜刮一空之外,凡是完整的衣物,除了内裤和袜子,其余的一切都被他们剥得干干净净。战场上的屍体凡是完整的,几乎全被剥成了光猪。
找遍了整个战场,林枫居然连一件能穿的衣服都没找到。而那些被血泡得湿漉漉的残破衣物,即使他神经再怎么大条也不敢穿到身上。
「难道……要裸奔?」林枫额头冒出一滴冷汗,被冰冷的夜风一吹,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哟,居然还有个死剩种!」一个婉转清脆的女声忽然在林枫身后响起──灵魂附体的一大好处就是,接收原主人的记忆之后,语言障碍顿时不复存在。林枫知道身后那女声说的是阿喀硫斯大陆的通用语。
林枫霍然转身,随即瞳孔急缩──身后出现的,居然是一位衣着暴露的美少女!
少女身上居然只穿着三件套──恰到好处遮住胸脯却露出深深乳沟和半片酥乳的……不知道该说胸罩还是皮甲的东东。一件上方露出肚脐小腹,下方露出大腿根部,不知道该说是内裤还是皮裙的玩意儿。以及一双鞋筒长至膝盖的长筒皮靴……
而少女的手上,则把玩着一把最多只有三十公分长,深蓝色的匕首。
行走江湖,什么人最危险?
和尚道士尼姑乞丐,女人老人残废小孩!
在随时可能丧命的危险地方,碰上以上几种人,那得有多远跑多远。
深谙武侠小说之道的林枫对此深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