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四章 意想不到的证据(2 / 2)

柯学验屍官 河流之汪 4369 字 2个月前

林新一淡定地笑了一笑:

手套、凶器,这种警察能想得到的物证,凶手自己当然也知道它们需要处理。

可凶手也是人,人的智慧是有极限的,不可能方方面面都考虑周全。

所以警察查案,查的就是一些常人难以注意的地方。

比如说...

“死者手腕上的‘疙瘩’。”

林新一伸手指向荒卷义市的手腕:

“横沟警官,你猜一猜:”

“死者手腕上这处红肿隆起的疙瘩,会是什么?”

“这...”横沟参悟凑近了仔细观察。

他很快得出答案:

“这是蚊子叮出来的包吧?”

“没错。”林新一点了点头,又问:“除此之外,你还能看出什么?”

“这个疙瘩附近有一滴干涸的血迹。”

“但死者手腕处又没有受伤。”

横沟参悟蹙紧了眉头,努力地分析道:

“死者卡在前备箱里的时候,颈部伤口淌出的血迹,并没有沾染到他的手腕上。”

“如果真沾上了,也不会就只有这么寥寥一滴血了。”

“那么,这滴血是...”

他细细思索了好一会儿,才眼前一亮地给出答案:

“是蚊子从荒卷义市身上吸出来的血?”

蚊子吸完血可不会闲着没事,再把血给吐回受害者身上。

所以这意味着...

“那只蚊子在吸血的时候,被荒卷义市打死了?”

“没错!”林新一暗暗送来赞赏的目光。

然后又问道:“还有呢?你还想到什么了?”

“这...”横沟参悟一阵纠结:

以他与毛利大叔五五开的推理能力,能看到这第二层已经够吃力的了。

实在是看不出更多东西了。

“其实你已经很接近答案了。”

林新一不紧不慢地揭晓谜底:

“这蚊子就是证据。”

“如果蚊子是在吸血时被荒卷义市打死了,那荒卷义市手腕上沾着的这滴血里,便同样会有蚊子自身的体液。”

“只要我们能在凶手的车里找到这只蚊子的屍体,就能用车内蚊子的DNA,和死者手腕上血液里的DNA做对比,以此证明死者上过凶手的车!”

他给出的答案有些出乎意料。

横沟参悟顺着林新一的思路认真思考片刻,最终却只是皱着眉头问道:

“不对啊,林先生。”

“我们现在只知道,荒卷义市生前打死过一只蚊子。”

“谁知道他是在车上被蚊子咬到的,还是在上车之前、或者下车之后,在海水浴场、或者酒店停车场里,被蚊子咬到的?”

横沟参悟有些不解,林新一怎么就能肯定,死者是在凶手的车上遭遇这只蚊子的。

“我当然不‘肯定’。”

“这只是猜想,一种大胆的猜想。”

林新一非常严谨地纠正用词,然后才解释道:

“人体对蚊虫叮咬的反应程度,其实取决於免疫系统对蚊虫毒素的适应程度。”

“第一次被同一类的蚊子叮咬,免疫系统还不认识毒素,就完全不会作出反应。”

“而被同一类蚊子咬得多了,免疫系统默认这种毒素伤害不到人体,就只会稍作反应,使得身上不起疙瘩,只出现一些不起眼的小红点。”

“而像死者这种,手腕肿起一个大红疙瘩的反应表现...”

“正是处於免疫系统对此类毒素的初步适应阶段。”

“这时免疫系统已然接触过此类蚊虫毒素,能对其进行识别,并做出激烈反应。”

“於是在被蚊虫叮咬之后,人体会即时出现肿胀,并伴有周围的红肿,且在20分锺之内达到顶峰。”

“在20分锺之后,肿包会变痒、变硬、变小,然后慢慢消退。”

林新一先是来了一段小小的科普。

而这些知识的真正用处便是:

他可以通过观察死者的肿包形态,模糊推断出死者被蚊虫叮咬到的时间。

就像现在的荒卷义市...

他手腕上的包肿得很厉害,周围还有大片红肿。

这一看就知道,荒卷义市是在死前20分锺之内,才被那蚊子咬到的。

而从海水浴场开车过来,光是路上就要花20多分锺。

所以荒卷义市肯定不会是在上车之前,在海水浴场那边被蚊子咬到的。

那么...会是下车之后,在停车场里被咬到的么?

“大概率地,也不是。”

“那时候荒卷义市已经被劫持到了停车场。”

“凶手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把荒卷义市干掉,再塞进我的车里。”

“你觉得凶手会让他自己下车活动...不...应该说,会让他活着下车么?”

这停车场虽然人不多,但到底是公众场合。

而且到处都是汽车、柱子,这些可以当藏身处和掩体的东西。

林新一将自己代入凶手的角色。

他觉得自己肯定会在车里就秘密地把荒卷义市干掉,免得对方下车后冒险逃跑。

“还有,横沟,你注意到了么——”

“这个肿包所在的位置?”

“位置?”横沟参悟仔细打量着屍体的手腕:“不就是在手腕上么?”

“不,更具体一点。”

林新一微微一笑,解释道:

“我们是在验屍的时候,将死者的袖口翻开之后,才看到这个肿包的。”

“也就是说,这个蚊虫叮咬形成肿包的位置,是在荒卷义市袖口的遮盖范围之内。”

“什么意思?”横沟参悟还是没听明白。

“蚊子可没有扒人衣服的本领。”

“它们一般只会叮咬人类没有衣物遮盖、裸露在外的肌肤。”

说着,林新一再度将目光投向那具平躺在地上的屍体:

荒卷义市今天穿的是一件长袖T恤。

因为他身材过於魁梧,所以即使是这件大号的长袖T恤,也被他穿得跟紧身衣一样紧致。

那袖口始终紧紧地贴在他手腕上。

单凭那小小蚊子的力量,是肯定钻不进去的。

可屍体手腕上,那颗蚊虫叮咬形成的肿包,又偏偏在有袖口的遮盖部位之内。

“这说明什么?”

横沟参悟讷讷地问道:

“死者曾经自己把袖口卷起来过?”

“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

“但我还想到了另一种可能:”

林新一微微一顿,又对横沟参悟吩咐道:

“你试着把死者的手臂,抬起来看看?”

“好...”横沟参悟不明所以地试了一试:

只见随着手臂的太高,原本能紧紧遮住整个手腕的衣袖,很自然地就向后拉扯、滑落,使得小半个手腕都露了出来。

“随着体位的变化,衣物和身体的相对位置,也会很自然地发生变化。”

“只要把手臂抬高,衣袖就会向后拉扯,使得原本能够被衣袖遮盖住的手腕暴露出来。”

“这...”横沟参悟仍是不解:“这种可能性太小了吧?”

“蚊子落到身上、寻机叮咬,都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有谁会把手臂抬高了,让手腕从袖口露出来, 又保持这么久不动呢?”

“当然有人会。”

林新一微笑着答道:

“你开车的时候,手难道不会放在方向盘上么?”

横沟参悟一阵冲疑,又骤然反应过来:

“原来如此!”

“人在开车的时候,手放在方向盘上,袖口也会自然地向后滑落。”

“所以林先生你猜测...”

“我猜凶手在海边劫持了荒卷义市之后,为了方便看住这个猎物,便特地自己坐在后排持械威胁,让荒卷义市负责开车。”

“而他就是在这个时候,让手腕露在袖子外面,然后被车上的蚊子给咬到的。”

“如果情况真是这样...”

林新一声音里也悄然多了几分期待:

“那我们就很有可能在凶手的车上,找到那只被荒卷义市打死的蚊子!”

到时候无论是比对蚊子的DNA,还是比对蚊子体内人血的DNA,都可以证明荒卷义市曾经上过那辆车。

而且还可以证明荒卷义市是在肿包刚形成不久的、死前20分锺之内,在那辆车上面。

这就可以说明很多问题了。

“林先生,您真是太厉害了!”

横沟参悟还是第一次完整地接触这样新奇的破案方式,情绪不禁激动。

“不过...”

他激动之余,才突然想起来:

“蚊子的DNA也能用来比对吗?”

“还有从蚊子体内提取人血加以鉴定...这也可以?”

“当然可以。”

林新一无视了身旁灰原小小姐的微妙目光。

他脸上挂满了学术大师的自信笑容:

“也就两篇论文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