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新一淡定地笑了一笑:
手套、凶器,这种警察能想得到的物证,凶手自己当然也知道它们需要处理。
可凶手也是人,人的智慧是有极限的,不可能方方面面都考虑周全。
所以警察查案,查的就是一些常人难以注意的地方。
比如说...
“死者手腕上的‘疙瘩’。”
林新一伸手指向荒卷义市的手腕:
“横沟警官,你猜一猜:”
“死者手腕上这处红肿隆起的疙瘩,会是什么?”
“这...”横沟参悟凑近了仔细观察。
他很快得出答案:
“这是蚊子叮出来的包吧?”
“没错。”林新一点了点头,又问:“除此之外,你还能看出什么?”
“这个疙瘩附近有一滴干涸的血迹。”
“但死者手腕处又没有受伤。”
横沟参悟蹙紧了眉头,努力地分析道:
“死者卡在前备箱里的时候,颈部伤口淌出的血迹,并没有沾染到他的手腕上。”
“如果真沾上了,也不会就只有这么寥寥一滴血了。”
“那么,这滴血是...”
他细细思索了好一会儿,才眼前一亮地给出答案:
“是蚊子从荒卷义市身上吸出来的血?”
蚊子吸完血可不会闲着没事,再把血给吐回受害者身上。
所以这意味着...
“那只蚊子在吸血的时候,被荒卷义市打死了?”
“没错!”林新一暗暗送来赞赏的目光。
然后又问道:“还有呢?你还想到什么了?”
“这...”横沟参悟一阵纠结:
以他与毛利大叔五五开的推理能力,能看到这第二层已经够吃力的了。
实在是看不出更多东西了。
“其实你已经很接近答案了。”
林新一不紧不慢地揭晓谜底:
“这蚊子就是证据。”
“如果蚊子是在吸血时被荒卷义市打死了,那荒卷义市手腕上沾着的这滴血里,便同样会有蚊子自身的体液。”
“只要我们能在凶手的车里找到这只蚊子的屍体,就能用车内蚊子的DNA,和死者手腕上血液里的DNA做对比,以此证明死者上过凶手的车!”
他给出的答案有些出乎意料。
横沟参悟顺着林新一的思路认真思考片刻,最终却只是皱着眉头问道:
“不对啊,林先生。”
“我们现在只知道,荒卷义市生前打死过一只蚊子。”
“谁知道他是在车上被蚊子咬到的,还是在上车之前、或者下车之后,在海水浴场、或者酒店停车场里,被蚊子咬到的?”
横沟参悟有些不解,林新一怎么就能肯定,死者是在凶手的车上遭遇这只蚊子的。
“我当然不‘肯定’。”
“这只是猜想,一种大胆的猜想。”
林新一非常严谨地纠正用词,然后才解释道:
“人体对蚊虫叮咬的反应程度,其实取决於免疫系统对蚊虫毒素的适应程度。”
“第一次被同一类的蚊子叮咬,免疫系统还不认识毒素,就完全不会作出反应。”
“而被同一类蚊子咬得多了,免疫系统默认这种毒素伤害不到人体,就只会稍作反应,使得身上不起疙瘩,只出现一些不起眼的小红点。”
“而像死者这种,手腕肿起一个大红疙瘩的反应表现...”
“正是处於免疫系统对此类毒素的初步适应阶段。”
“这时免疫系统已然接触过此类蚊虫毒素,能对其进行识别,并做出激烈反应。”
“於是在被蚊虫叮咬之后,人体会即时出现肿胀,并伴有周围的红肿,且在20分锺之内达到顶峰。”
“在20分锺之后,肿包会变痒、变硬、变小,然后慢慢消退。”
林新一先是来了一段小小的科普。
而这些知识的真正用处便是:
他可以通过观察死者的肿包形态,模糊推断出死者被蚊虫叮咬到的时间。
就像现在的荒卷义市...
他手腕上的包肿得很厉害,周围还有大片红肿。
这一看就知道,荒卷义市是在死前20分锺之内,才被那蚊子咬到的。
而从海水浴场开车过来,光是路上就要花20多分锺。
所以荒卷义市肯定不会是在上车之前,在海水浴场那边被蚊子咬到的。
那么...会是下车之后,在停车场里被咬到的么?
“大概率地,也不是。”
“那时候荒卷义市已经被劫持到了停车场。”
“凶手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把荒卷义市干掉,再塞进我的车里。”
“你觉得凶手会让他自己下车活动...不...应该说,会让他活着下车么?”
这停车场虽然人不多,但到底是公众场合。
而且到处都是汽车、柱子,这些可以当藏身处和掩体的东西。
林新一将自己代入凶手的角色。
他觉得自己肯定会在车里就秘密地把荒卷义市干掉,免得对方下车后冒险逃跑。
“还有,横沟,你注意到了么——”
“这个肿包所在的位置?”
“位置?”横沟参悟仔细打量着屍体的手腕:“不就是在手腕上么?”
“不,更具体一点。”
林新一微微一笑,解释道:
“我们是在验屍的时候,将死者的袖口翻开之后,才看到这个肿包的。”
“也就是说,这个蚊虫叮咬形成肿包的位置,是在荒卷义市袖口的遮盖范围之内。”
“什么意思?”横沟参悟还是没听明白。
“蚊子可没有扒人衣服的本领。”
“它们一般只会叮咬人类没有衣物遮盖、裸露在外的肌肤。”
说着,林新一再度将目光投向那具平躺在地上的屍体:
荒卷义市今天穿的是一件长袖T恤。
因为他身材过於魁梧,所以即使是这件大号的长袖T恤,也被他穿得跟紧身衣一样紧致。
那袖口始终紧紧地贴在他手腕上。
单凭那小小蚊子的力量,是肯定钻不进去的。
可屍体手腕上,那颗蚊虫叮咬形成的肿包,又偏偏在有袖口的遮盖部位之内。
“这说明什么?”
横沟参悟讷讷地问道:
“死者曾经自己把袖口卷起来过?”
“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
“但我还想到了另一种可能:”
林新一微微一顿,又对横沟参悟吩咐道:
“你试着把死者的手臂,抬起来看看?”
“好...”横沟参悟不明所以地试了一试:
只见随着手臂的太高,原本能紧紧遮住整个手腕的衣袖,很自然地就向后拉扯、滑落,使得小半个手腕都露了出来。
“随着体位的变化,衣物和身体的相对位置,也会很自然地发生变化。”
“只要把手臂抬高,衣袖就会向后拉扯,使得原本能够被衣袖遮盖住的手腕暴露出来。”
“这...”横沟参悟仍是不解:“这种可能性太小了吧?”
“蚊子落到身上、寻机叮咬,都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有谁会把手臂抬高了,让手腕从袖口露出来, 又保持这么久不动呢?”
“当然有人会。”
林新一微笑着答道:
“你开车的时候,手难道不会放在方向盘上么?”
横沟参悟一阵冲疑,又骤然反应过来:
“原来如此!”
“人在开车的时候,手放在方向盘上,袖口也会自然地向后滑落。”
“所以林先生你猜测...”
“我猜凶手在海边劫持了荒卷义市之后,为了方便看住这个猎物,便特地自己坐在后排持械威胁,让荒卷义市负责开车。”
“而他就是在这个时候,让手腕露在袖子外面,然后被车上的蚊子给咬到的。”
“如果情况真是这样...”
林新一声音里也悄然多了几分期待:
“那我们就很有可能在凶手的车上,找到那只被荒卷义市打死的蚊子!”
到时候无论是比对蚊子的DNA,还是比对蚊子体内人血的DNA,都可以证明荒卷义市曾经上过那辆车。
而且还可以证明荒卷义市是在肿包刚形成不久的、死前20分锺之内,在那辆车上面。
这就可以说明很多问题了。
“林先生,您真是太厉害了!”
横沟参悟还是第一次完整地接触这样新奇的破案方式,情绪不禁激动。
“不过...”
他激动之余,才突然想起来:
“蚊子的DNA也能用来比对吗?”
“还有从蚊子体内提取人血加以鉴定...这也可以?”
“当然可以。”
林新一无视了身旁灰原小小姐的微妙目光。
他脸上挂满了学术大师的自信笑容:
“也就两篇论文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