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我实在对於御剑城内的情况不是很清楚,就由钱兄推荐一两个去处吧,至於久居还是露宿嘛……我也不瞒钱兄,我来此城的确是有加入蜀山的心思,既然刚好遇到这‘入仙大会’,自然是要去凑凑热闹的,所以应该不会久居。至於我的这些朋友嘛,刚才我训斥的这二人应该是要在城内常住下去的,不过我们一行人这几天暂时住在一起,等到分别的时候再来向钱兄求助便可。”
“原来如此,如果这样的话,小弟倒是有一个去处推荐,便是此城城南的一处客栈,名为南山居,以凡人的标准来看的话,这客栈的地理位置还算不错,并且房间也宽敞明亮,价格也不贵,我以往接待过的凡人在我带着去看过之后几乎都愿意住在哪里。”
他的说辞,让叶倾城忽然有一种陌生的熟悉感,以前叶三郎还是长安街头游侠儿的时候,结识的朋友当中就有干向导这种行当的。如果他没记错的话,
不管来人如何提要求,这些向导所推荐的住所或者酒楼都会是那么几家,因为他们每个月都收那些老板固定的好处,而每拉到一个客人,他们同样也有一小笔分成,算是皆大欢喜之事。这钱万两所推荐的南山居,恐怕就是给过了好处的,毕竟这其中可是有不少油水可捞,以钱万两的这个名字,他怎么会放过这么大的好处不去赚。 但是对於他而言这些可都无所谓,毕竟他又住不了几天,而且即使是收过了好处,但是愿意让钱万两这种见过大世面,气质颇高的人推荐,说明这南山居的条件应该着实的不错,便住这里也是无妨。
可就在他准备答覆钱万两的时候,寰宸宇却突然通过心灵联系传音给了他一条信息, 虽然让他很是疑惑,但出於对寰宸宇的信任,叶倾城依旧照办了。
“既是凡人的住所,那还是算了吧,钱兄,便给我推荐一处修真者的住所吧,最好是灵气充裕的那种洞天福地。”
叶倾城的回答,让钱万两的心里有了些底,他至今接待过无数第一次到此城的人,从默默无闻的凡人,到心高气傲的上仙级修真,什么人物他都见过。不过有一点,就是那些人的身家都不算多,他作为向导的雇佣金,从来都是根据人来判断的,因为看叶倾城一行是凡人,而且穿的又不算差,各个看起来都身手了得,因此应该不算太穷,这才开价五十两,对方丝毫都没有犹豫一下,在那时他就确信这家伙有些身家,如今更加的确信了这一点。
他以往接待过的那些人,如果要在城内住下,不管是久居还是露宿,自然都是要找好的地方。所以在他推荐了那几个地方之后,通常他们开口问的,便会是这些地方的价格,这通常会是第一个问题,可是这墨香不仅违反常态,不问价格不说,还想要住修真者的居所,还想要灵气充裕的那种?如果不是身家颇丰的话,也不敢说这种话吧。
而且……既然说是要住修真者的居所,那么岂不是表面,这人是一名彻头彻尾的修士?这样的人,即使是资质最差的那种,也不是当下身为凡人的他所能够得罪的。他倒是真有一处地方,适合叶倾城的要求,尽管没有给他好处,但是符合要求的,也只有这么一处了,毕竟那些修真者所开的地方,又怎么会给他一个凡人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