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六章 青衣学子(2 / 2)

丹符神尊 左夜 1985 字 1个月前

魔族不吃人,对世俗的权利也没有兴趣,他们只想征服修道人、屠戮修道人,和普通人的生活没有任何关系。

人们逐渐安稳下来,该过的日子照样过,反正是高不可攀的神仙打架,与老百姓何干?甚至许多修道人隐匿修为混入百姓之中,这里相对更加的安全。

云梦岛上国家林立,大大小小的国家多达七十几个,最为繁华富庶的当属秦华帝国,秦华帝国传承两千多年,这里物华天宝,人杰地灵,许多修道人就出身於秦华帝国。

午后的阳光照得人懒洋洋地不想动,秦华帝国边境的小城燕赵城也如此,这里周边是大片的平原,衣食无忧的人们很乐於享受生活。

把守城门的军士也懒散地躲在树阴下乘凉,城门口摆放着收税的铜盆,入城的人把铜钱自行放在那里就可以,军士们甚至懒得去监督。

一个青衣学子牵着一头瘦驴来到城门口,伸手在洗得泛白的袖子里摸索,一个用大荷叶盖脸的军官挥手说道:“去,读书人免税。”

青衣学子客气地抱拳,牵着瘦驴缓步走进古老的城门,青衣学子的靴子不知道穿了多久,左脚的靴子已经露出了两根脚趾,他神态自若的牵驴而行,仪态悠然而大方。

军官用荷叶遮着裸露的胸膛说道;“南麓书院的北面第二个胡同,有一家客栈很便宜。”

说完军官再次用荷叶挡住晒得红彤彤的脸庞,青衣学子微笑远去,一个士兵有气无力地说道:“头儿,这群臭读书的家伙一个个傲气十足,打理他们干什么。”

军官抡起荷叶甩在了士兵的脸上,引起了同袍们的哄堂大笑,军官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说道:“文章千古事,莫小瞧了读书人,他们的血性不比我们差。”

南麓书院将会举行十年一度的讲坛,这是秦华帝国的盛事,许多有名望的大家会前来赴会,在讲坛上弘扬自己的理论,阐述自己的见解。

青衣学子来到南麓书院的附近,就看到熙熙攘攘的人群,有富贵公子的打扮、有贫穷学子的模样、有白发苍苍的老者、有垂髫的童子、也有易钗而行的女子。

来晚了就没地方住,搞不好要露宿街头,不是秦华帝国不过问,也不是燕赵城的官员懒惰,实在是来的人太多,照顾不过来。

青衣学子按照军官的指点,来到了第二个胡同的深处,那里的确有一家客栈,牌匾斑驳得几乎看不出字迹的小客栈。

客栈的掌柜是一个眉目爽朗的少女,青衣学子牵驴走过来,少女依然没有抬头,而是兴致勃勃地翻阅着一本发黄的书籍。

青衣学子把驴拴在门口的桩子上,来到了柜台前说道:“掌柜,住店。”

少女把一个帐本推过来说道:“自己把名字登记,每天十五个大钱,管早餐,午餐和晚餐自理。”

青衣学子提笔在帐本上写下了“苑幻之”三个字,然后把三十个铜钱放在柜台上。

幻空花分身游历了三年的时间,这三年来他用游方学子的身份行走了四个国家,用脚步丈量了数千里的道路,听说南麓书院要举行十年一度的讲坛,他走了一千余里赶到了。

身上的每一文钱全是他劳作所得,为了赚取路费和生活费,他当过杂役、当过脚夫、收割过麦子、还曾经给一个大户人家当过帐房先生。

帐房先生是个不错的职业,如果不是那户人家的少夫人近乎赤裸的勾引,苑幻之说不定会做足两个月,哪怕是承受男主人的作威作福也认了,毕竟这份工作的薪水比较高。

苑幻之写完静静等待着,少女不耐烦地喊道:“郝伯,带客人去房间。”

一个满脸大胡子的老者过了片刻走进来,他习惯性地在帐本上扫了一眼,看到苑幻之的字迹之后,微微摇了摇头。

结构松散,没有风骨,以字看人的话,这个看上去颇为儒雅的学子是个徒有其表的草包。

苑幻之随着郝伯走进了不见阳光的长廊,最后来到了一间房门有多个窟窿的房间。

十五个铜板,住这样的房间有些贵了,苑幻之有些悻悻,要知道铜钱来之不易,辛辛苦苦地当脚夫每天也不过赚到二十几文铜钱。

文人求生应该做些风雅的事情,卖字画就是最好的途径,说不定得到有钱人的赏识,一下子就可以解决几个月的衣食之忧。可惜苑幻之从来没有学过这个,让他画符还行,只是画符那还是学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