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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从来不计年。
却说某一日,散养在外的伏羲坐骑龙马忽然从外面归来,只不过让华胥部落族人惊讶的是,在龙马背上,坐着一位貌若天仙的美丽女子。
据这位女子自己所言,她乃是一名人族修士,名叫灵娲,听闻华胥部族的首领伏羲英明神武,所以慕名前来拜见,不想在半途中遇上这么一只灵兽,便跟随它来到了华胥部落。
众人听罢,不由啧啧称奇。
这龙马在华胥部落中生活了四十多年,部落中人无论老少,无一不知道这头灵兽的脾气,那可是相当的高傲。
部落中人,除了允许伏羲骑乘之外,任何人想要摸它一下都要被它用蹄子伺候,更遑论骑在它身上了。
得知此事的伏羲心下大奇,特意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见这位自称灵娲的女修。
谁知见面之后,伏羲却感到自己对对方有那么一丝淡淡的熟悉感,越是深入交流,越发现对方的见识和手段极为老辣。
若是换成别人,伏羲恐怕早就心生警惕,可是面对灵娲,伏羲却有一种得遇知己的感觉。
一来二去,两人渐渐对上了眼。
玄都虽然看出了灵娲的来历,乃是女娲娘娘一缕真灵所化,但正因为看出了对方的来历,他才不敢多言,老老实实的当起了两人的证婚人。
於是,一场浩大的婚礼即将在华胥部落中展开。
碧游宫中。
双目映照出华胥部落中的景象,通天教主摇头轻笑。
“公明,这就是你给女娲出的主意?看起来也不怎么样啊!”
虽然最终女娲最终并没有让自己的一缕真灵投胎成伏羲的亲妹妹,但知道灵娲来历的洪荒大能,无一不心中暗笑。
别以为通天他身为圣人,不知道婚姻是何物,但当初天帝帝俊和天后羲和举办天婚时,身为三清之一的他,可是和大兄二兄一起见识过当时的场面。
那场面,那是相当的大啊!
那真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有木有。当时天道降下的气运功德,简直是要亮瞎自己的眼睛。
帝俊和羲和的婚礼,才叫做开天辟地以来的第一遭,为洪荒生灵打开了一道崭新的大门。虽然他通天没有道侣,其中滋味也不是太懂,但也不至於一无所知。
话又说回来,女娲这次的吃相,的确是太难看了些,也不知道伏羲恢复自身记忆后,面对自己的妻子和亲妹妹会有什么想法。
“师尊,弟子已经尽力了。”赵朗无奈说道,“女娲娘娘或许也是关心则乱,只是到时候,有的是麻烦。”
当时,赵朗给女娲出了上下二策。
在赵朗看来,女娲手中持有极品先天灵宝红绣球,是上天注定的姻缘重宝。
上策就是,找一名德才貌兼备的人族女修,女娲用红绣球给她和伏羲两人之间牵线搭桥,促成人婚就是了,根本不用女娲将一缕真灵转世重生。
可或许是大多数洪荒女性修士的掌控欲都比较强的原因,女娲根本没有听取这个建议,反而选择了最麻烦的下策。
托后土之手,让自己的一缕真灵转世为人,然后本尊再利用红绣球给她和伏羲两人之间牵线搭桥,最终结为夫妻,成就人婚。
既欠了人情,到最后又不一定讨好,何苦呢?难不成女娲娘娘真有恋兄癖不成?
看着赵朗一脸郁闷的表情,通天教主嘴角微翘。
赵朗不知道,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女娲所作所为,除了要帮助伏羲站台之外,
最重要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两个字,功德。虽然人婚位於天地人三婚之末,能够谋取的功德与天婚相比也是大大不如,但总归是有一笔功德进帐。
把这一笔功德便宜了外人,那还不如便宜了女娲自己。再说,伏羲与灵娲不是亲兄妹,两人结合,哪怕伏羲恢复记忆,尴尬或许会有,但绝不可能因为此事和女娲闹翻。
既然如此,那为何不冒一把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