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星宿听了越发满意:“麻烦了,这些应该暂时足够了!”
那张被格罗尔斯收藏的支票是三年前的,也就是说那家伙三年前才开始在诡谲杂志社发表杂志。
有着三年来所有的诡谲杂志,已经足够了!
他问道:“怎么这么快?”
对此,送货上门的人只是笑笑:“事实上,这份杂志在旧大陆那边的海员之中还是很流行的,想要找到并不算太费事。”
凌星宿微微点头,专业的事情还是需要专业的人去做。
他拿出一枚银币递给这个送货人,当做小费,被这人十分高兴的收下了。
当然了,这里所说的金币,银币只是货币单位。
而不是依旧使用贵重金属货币来进行交易。
因为商业发达的原因,纸币早已经取代了金属货币。
而且,对於一般中产以上的家庭来说,更多使用的都是支票!
一个银币的消费已经很不少了。
很多工人在工厂累死累活的工作一天,收入也只有几十个铜币而已。
凌星宿知道柯门德管家有些不喜欢他写这些东西,所以也不需要别人帮忙,就自己将这些杂志搬到了地下室内。
也许刚刚重生的时候,凭借他身体的素质,搬运这么多的杂志还要费力,如今也就不过轻而易举而已!
在这么多的杂志当中,凌星宿找出了五本格罗尔斯化名博尔所写的小说。
也就是说,格罗尔斯这几年已经写了五篇小说,发表在了这本诡谲杂志上。
而很快,凌星宿就找到了自己想要找到的那篇小说。
“罗德里克家族的末日……有意思,就是这一篇了!”
书中写着,一个外乡来的画家来到一个叫做伦琴城的艺术家聚集的城市发展。
在这里,他租住在了一个叫做罗德里克家族的古老贵族的庄园之中,然后经历的种种怪事。
各种栩栩如生的描写之中,让凌星宿一看就知道所谓的拜伦城,就是白橡树区。
罗德里克家族,其实就是斯莫利特家族!
而那位外乡来的画家,应该就是以西奥恩外原形。
只是魔改过后,白橡树区成为了一个独立的艺术城市。
而罗德里克家族也不并非住在公寓里,而是居住在古老的庄园当中。
不过描写当中,依稀能够看到各种映射来!
“果然不出所料,这个罗格尔斯果然以白橡树区写下了一个故事!
而且这个故事还是销量最好,最引人关注的一个。
这种办法如果是有人教导的话那也就还罢了。
如果是自己想出来的,那么这个格罗尔斯可就是一个当之无愧的天才了!
可惜,这个格罗尔斯终究还是没有扛过诅咒,完蛋了……”
当然了,如果不是格罗尔斯已经完蛋,凌星宿也没有机会夺舍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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