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客栈略作休息之后,伏缨就到外面采买一应所需,朱雀则留在了客栈,不愿出去。
等到伏缨拎着包裹回来后,看到朱雀并不在客栈,不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以朱雀的精明,还轮不到伏缨来为他担心。
到了傍晚时,朱雀一身疲惫地回来,伏缨讶然问道:“你这是出去做苦力了么?怎么一副衰样?”
朱雀叹道:“虽不是做什么苦力,也差不多了,你猜猜我去见了谁?”
伏缨想了想,难以置信地问道:“你不会去见那个残剑靳涯了吧?”
朱雀苦笑道:“若不是他,谁还能把我累成这样?”
伏缨道:“青楼里的姑娘……”
朱雀笑骂:“去你的,我差点没被靳涯给刺死,你还在这里风凉话。”
伏缨道:“你就是真被残剑给宰了,我也不会同情你,你你好好的待在客栈里不好吗?非要去找他,那不是摆明了你要找他,让他刺吗?”
朱雀叹道:“只要是学剑的,哪个不想去见识见识真正的高手,我一时技痒,再加上闲在这里没事,我就鬼使神差地去找了他。”
伏缨这才收起嬉皮笑脸的模样问道:“怎么样,那残剑是否真如传言中所的这么厉害?”
朱雀肃然道:“不错,简直可以比传言中还要厉害,他往那里一站,就流露出一种强大气势,好像他顿时高大了些,而我却矮了三分。”
伏缨道:“你之前还劝我要有自信,你感觉自己矮了三分,那就是自信不足的表示啊。”
朱雀叹道:“有些事是自信能够做到的,有些不是,而且这也不仅仅是自信的问题,残剑靳涯成名这么久,和人比试的经验何等丰富,在我和他对峙时,从他身上流露出一种无形有质的杀气,那是我再怎么自信也没有的。”
伏缨上下打量了朱雀一番道:“这么,靳涯之好客倒是真的,向你这种年纪轻轻的子去找他比试,他竟然不嫌弃你是胡闹,明他并不以自己的名气为傲。”
朱雀点零头:“谁不是呢,我去拜见他时特地买了些水果礼物,在我初见他时,还以为他是靳涯家的奴仆,看起来就和街边随便遇到的过路人没什么分别,直到他转身走进屋内时,我才看到他一瘸一拐的,他的右腿长左腿短,走路时整个人都有些倾斜,我才恍然,原来他便是靳涯。”
伏缨笑道:“亏得你没请你家主人来见我什么的。”
朱雀摇了摇头:“你这人,没一点正经形,我随他进去,他还亲自煮了茶给我喝,还没等我开口,他就猜到我的来意,他从我的气度来看,必然也是剑术高手,他一见到我,就像跟我比试比试。”
伏缨上下扫了朱雀几眼:“你子是在吹牛吧,你有什么气度可言,能让靳涯见猎心喜?”
朱雀眼睛一翻:“也许这就是高手间的默契吧。”
伏缨“呸”了一声,表示你算什么高手之意。
朱雀并不理会他的不屑,接着道:“等喝完了茶,我跟他来到院子里,他从旁边的一个兵器架上拿下一把剑,就在他拿到剑的那一瞬间,他的整个人都仿佛泛着光,从一个寻常的过路人,顿时变得气势不凡,前后反差之大,让人无法不表示震惊。”
伏缨道:“你是他的剑就摆放在院子里的架子上?”
朱雀恨恨地道:“我东你西,我他的人,你却只关注到兵器架子,你这个人,唉……”似乎找不出词来形容。
伏缨道:“你没听懂我的意思,我是,你们视剑如命的高手们,不是将剑看得比较重么?若是我,剑肯定是时时不离身,就算脱了衣服睡觉,剑也要放在当眼处,他这么随便地将剑放在那里,可见他并不重视剑。”
朱雀道:“你就别再大发谬论了,人家残剑已经到了那种不需要神兵利器来增加威力的地步,他也跟我了,他年轻时喜欢吹毛短发的利器,还曾收藏了不少知名宝剑,年轻时他脾气乖张,有人嘲笑他的瘸腿,他非要和人比试一番不可,那时候他用的宝剑轻轻一碰,对方不是断臂就是折腿,不少人在他手下变得残废,非但无法再嘲笑他,以后也只得以残废之身生活,直到后来,他遇到了一位剑道高手,这人指出他下手太过狠辣,他不服气,跟那人比试起来,那人以一把平凡的铁剑将他打败,他才醒悟,一个剑客,不能将精力放在剑锋不锋利上,而是在剑法上,从那以后,他便舍宝剑不用,只用寻常铁剑,剑法乃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