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公堂对质(1 / 2)

信号弹发出去大约两刻锺(半个小时)后,在附近执勤的镇魂司小幡与北城兵马司先后赶到。

最先赶到现场的自然是王景渊,在许新正的主动要求下,他让人喊来了顺天府捕快。

在此之前,许新正始终没有任何可疑动作,有四个读书人可以作证。

一直等到三个衙门的人全都到场后,许新正授意顺天府捕快当众搜身。

当着所有人的面,顺天府捕快从他身上搜出了装有毒药的漆盒。

案发一个时辰(两个小时)后,所有人移步至大兴县县衙开审。

虽然案发在京城,但并不是直接走到顺天府喊顺天府尹出来审案子,那是越级了。

在京城也有县衙,自中轴线分东西两部分,东边归大兴县,西边归宛平县,这两个县衙称为“京县”,寻常案子走程序应该报到这俩县衙。

其实如果许新正要求的话,王景渊也可以插手将这个案子拿到镇魂司审理,但这么一来就落人口实了,甚至还会把镇魂司也牵扯进来。所以没必要,镇魂司只要全程在边上盯着,避免出现其他意外就好。

……

大兴县县衙大堂。

“明镜高悬”牌匾下,山水朝阳图前,知县大人正襟危坐。

哪怕是京县知县,他也不过是个六品官。而此刻,坐在左侧陪审的王景渊却是四品官,而且还是凶名在外的镇魂司!

堂下进门左手边原告下跪石位置站着四个读书人,他们有功名在身,见官不跪;右手边被告下跪石的位置站着许新正,他有镇魂司官职在身,见官不跪。

好家伙,现场就没一个是跪着的!

知县大人到底是混京城的,什么场面没见过?

他呼了一口浊气,惊堂木轻轻一拍,开审!

先走流程确认完堂下人的身份,然后知县大人先问那四个读书人:“尔等将今日在梁家园杏林小院所见一一说来,不可作伪!”

四个读书人来到县衙后明显要冷静多了,彼此对视一眼后其中一人为代表站出来说道:“禀知县大人,我等四人本在杏林小院附近游玩,听人说到杏林小院里有位才子作了首好诗便赶往拜访,就在入院拱门处撞见此人。当时他正要慌张逃离,我等四人望见他身后石桌趴着三具屍体,便堵住了他的去路将他留下。”

“好让大人知晓,我等四人皆为太学学子,自幼饱读圣贤书,养一身浩然正气,嫉恶如仇,最看不惯这等杀人放火之恶徒!当时任他百般恐吓,甚至搬出了镇魂司作威胁,我等四人依旧悍不畏死,不退半步!子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当时我等四人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便是拚得一死,也要将这杀人犯拿下,誓死维护天地正义!请大人明鉴!”

“……”许新正。

“……”王景渊。

马卖皮,作证人陈述就好好陈述,怎么插这么多私料?

这些个读书人,真他娘会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