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二十一、不忍卒读的家(2 / 2)

如果不是这时感觉手里有什么东西在动,我估计我也该在雪地里站上一百年,然后披一身的雪,然后等待着下一个撞过来的人。

低下头,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险些拱到了我的鼻子上。

呀,一只小狗!

我简直喜极了,清一色的黑油油的毛,在冰雪连天的夜晚里,显得格外醒目。我都不敢再深想下去了,真害怕过一会儿又有谁来抱走它,就像莫名其妙来一个人塞到我怀里一样,我抱着这只小狗就往家里跑。

小黑也有对付我的绝招,就是当我对它不理不睬的时候,伸出它那又长又软的热乎乎的舌头,猛舔我的手掌心。

对它的绝招,我常常是哭笑不得而又不得不举双手投降。

这家伙是怎么发现这个绝招的,我想了很多年都没有想出来。它的这个绝招,对我来说是很讨厌的一件事情。

我是个懒人,尤其是早上半梦半醒的时候,这家伙总要很当一回事地跑过来叫我起床。

只要有一两声不搭理它,我的手立刻就要遭殃。

这次当然也不例外。

我使劲地甩着手,慢慢地从床上爬起来,嘴里叫着:“好啦好啦,我起来了。”

好不容易把眼睛睁开,就看到王在我对面盯着我笑。

我连忙又把眼睛闭了一下。

他怎么不敲门就进来?如果这是他的习惯,以后我睡觉肯定要老做恶梦的。嗯,看来这以后真是一个问题。

我再睁开眼的时候,还好,王的脸终於换上了冬装,看上去觉得比刚才舒坦多了。我也很快地对他笑了一下,一边穿鞋,一边顺手摸了一下小黑。等我站起身,王却突然给了我一个背影。

“你的房间太乱了,给你五分锺时间,收拾好了过来见我。我想,你应该知道怎么找我。”

王说完,好像还不放心似的又回头看我一眼。没有如此夸张吧,一会儿春风一会儿就冬雨!

我毫不示弱地抬起目光盯着他看,他却像什么都没看见一样抽身走了。

王刚走出我的视野,小黑便来咬我的裤腿。真是不知趣的家伙,这个时候我到哪里给它弄吃得去!用另一只脚轻轻拨开小黑,然后打量了一番。乱吗?我怎么一点都不觉得!

我穿上衣服,叫了一声:“小黑,我们走。”

小黑高兴起来,马上跑到了门口去,然后停在那里等我。走过去,我望着小黑恶毒地笑了一下。高兴吧,等一会儿知道不是给你弄吃的,看你还像看见了一条公狗那样兴奋不?

出了门, 就是昨晚笼罩在一片淡淡的光中的房间了。

哦不,应该准确地说,是我昨天从东方之门进来后经过的地方。现在,有足够的时间和亮度让我来看清楚一些了。与我前面经过的很多地方相比,它们的相似之处就是无一例外地一个大厅加一串的门,也就是一串门之后肯定就要出现一个大厅,很像我前面说过的“葫芦”的比喻。

因此,我现在可以肯定地说,这个地下室就是一个巨大的葫芦,大葫芦里套着小葫芦。

我学过一些这方面的东西,但属於滥竽充数的那种。

所以我猜想,这样结构的好处之一,是可以抵御瞬间冲击过来的巨大的外力。这就是“瓶颈”原理。同样的好处是,这样结构对来自内部的压力,也有一种意想不到的缓冲作用,对“葫芦”的肚子——

也就是挖掘出来的内部空间所要承受的气压,以及本身应该具有的张力,都有很好的帮助。因此,仅从这一点上而言,这个地下室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