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普通的酒吧不同,坐落於魔都酒吧一条街,星天地中心的“星辰酒吧”,外表看起来极其寻常。
那些新开业的小酒吧,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都是在外观上花了大价钱,能有多花俏就多花俏,各种大红大绿的图案用上去,也不管有多俗气,就差找人举块“此地人美、酒烈、价钱便宜!”的大广告牌满地跑了。
星辰就不同,它所在的位置,是借用了原本属於这里的一套上世纪老式洋房改建的,徐阳也不懂建筑,什么巴洛克风格还是地中海风格,总之就是一派大气简洁的风格,看上去却又有着非常特殊的异国情调。
因此为了维持老洋房的逼格,星辰的老板选择了修旧如旧的风格,充分体现了老魔都十里洋场的建筑风格,这样一来就和周边那些浓妆艳抹的妖艳贱妇酒吧完全区分开了档次。
因此哪怕星辰的消费极高,高到若不是非富即贵有些家底的,进去随便喝几杯最便宜的酒,都得当场哭出来的水平,但是生意依然异常火爆,可谓是酒客如潮。
即便现在不过只是下午两三点,顾客一样不少。
只不过现在来这里的顾客,明显就和平时那些夜游的浪荡子不同,人家就是来品味情调的。
一开始徐阳并不喜欢这个调调,不过被陆夜硬拖过来几次以后,发觉这里真的是不错,也就慢慢地开始喜欢起了泡吧。
只是以前确实消费不起,除了陆夜请客那几次,他根本就进不来,一杯酒怎么也要花掉他一个月的薪水,来一次喝几杯,估计一年白干了。
徐阳肯,徐阳的钱包都不肯。
现在好了,哥们儿也有钱请陆夜来蹭酒了,嘿嘿。
酒保很显然是认识陆夜的,远远地就打起了招呼:“陆公子,好久不见啊,我还以为您出国留学去了呢。老规矩,先来一杯曼哈顿?”
陆夜笑了笑道:“一来你就想灌死我啊,这才几点?来杯金菲兹吧,你呢?”回头看了一眼徐阳。
“一杯啤酒吧,加冰。”徐阳虽然酒量还不错,同样不想一上来就灌什么烈酒,大热天的,还是啤酒舒服。
酒保点了点头,先给徐阳上了杯啤酒,然后开始调制金菲兹,便和陆夜随意聊了起来。
徐阳没去管他们聊的是什么,毕竟他来这里的次数并不多,穿着也极为普通,酒保不认得他很正常。
他望四周看去,酒吧里两、三点的时候,是最闲的时段,然而星辰酒吧依然坐了有六、七成的顾客,徐阳找了一会儿,才找到一个位置不错的小桌子,能看到街景。
徐阳上去先占了位置,才招呼陆夜过来,陆夜也跟酒保打了声招呼,拿了刚刚调好的鸡尾酒就来了这边坐下。
时候还早,也没什么人跳舞,大多数人都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或是闲聊,或是听着音乐发呆。
换了以往,徐阳肯定会羡慕这些无所事事的人,难得有钱又有闲,居然花那么多钱,只为了来发呆。
现在,环境还是一样,他的心态却大不相同了。
这些日子来,他的生活日程被排得慢慢的,甚至早就想去换几套衣服都没抽出时间来,得空的时候,得让陆夜带自己去那些精品店挑两套。
然后他就和陆夜有一句没一句的瞎聊了起来。
时间过的很快,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酒吧里的人也慢慢多了,有几个还是陆夜的朋友,过来打了声招呼,敬了酒,就离开了。
陆夜也是笑笑:“你看这些人,知道我和家里闹翻了,连敬个酒都那么勉强,这还是看在我有机会回家,不然我感觉他们都会假装看不到我。
”“很正常,这就是人的本性,你这次经历一些挫折,能看到世间百态,其实也是好事。”徐阳悠悠然说道。
论起对人性的了解,他可以说甩开陆夜八条街了,不说小世界里那些被极端放大的善恶,就是从小到大,他因为家境一般,被同学们调侃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后来到了社会上,经历那么多,徐阳远比陆夜这种豪门富二代,感受要深得多。
这也是他为什么和陆夜关系那么好的原因之一,从小到大,他们两个人从未因为彼此的贫富差距,而有过任何的区别对待。
陆夜身边并不缺少那些贪图他有钱的男女,谁是朋友,谁是趋炎附势的小人,这一点他看得比谁都清楚。
所以他才会选择一无所求的徐阳作为死党,并且深深地爱上了凡事都迷迷糊糊的林蜜蜜。
这两个人,天性如此,对於他的财产都是不屑一顾的。
有钱最好,没钱也是一样,陆夜觉得这辈子能遇到这俩货,绝对是祖坟上冒青烟了。
那些平日和他称兄道弟的富二代们,如今出了事,一个帮忙的都没有。
所谓的雪中送炭,不存在的,落井下石肯定有,他甚至可以看到刚刚那几个过来打招呼的富二代,眼中抑制不住的兴奋。
“对了,林蜜蜜你没叫她过来?”徐阳问道,以前陆夜来泡吧,林蜜蜜是必定要跟来的,无他,怕陆夜偷吃。
“她最近忙,要下了班才能过来。”陆夜倒不在乎女朋友的监视行为,在他看来,这是爱的表现。
“明天别睡得太晚,记得帮我搬家。”
“行,我们兄弟有啥好说的,我早点起来,下午三点半吧。”
“去死吧!”
…………
幸亏来得早,酒吧现在人都挤满了,门口要不是有两个壮汉拦着维持秩序,估计都得爆了。
陆夜眉头微微一皱,说实话他现在不是太喜欢这么热闹场面,以前他不懂,以为人多热闹才好,现在经历了很多事情,他才发现,有时候越是热闹,越是感觉到孤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