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1 / 2)

第四十四章

三月里的一天下午,天气很冷,风也很大,思嘉把彩毯往上拉了拉,掖在胳臂底下,这时她正赶车沿着迪凯特街到约翰‧加勒格尔的木材厂去,近来独自一人赶车外出是很危险的,这一点她也知道,而且现在比过去任何时候都危险,这是因为对黑人完全失去了控制。正如艾希礼所说的那样,自从州议会拒绝批准那修正案以来,可真吃不了兜着了。州议会断然拒绝,好像给了北方佬一记耳光,北方佬一怒之下要进行报复,而且来得很快很猛。北方佬为了达到要把黑人选举权强加於乔治亚州这个目的,他们宣布乔治亚发生了叛乱,宣布在这里实行最严厉的戒严。佐治州作为一个州已经被消灭了。和弗罗里达州和亚拉巴马州排在一起,编为第三军事区,受一位联邦将军管辖。

如果说在此以前生活不安全,人心不定,现在就更加如此,前一年宣布的军事条令当时似乎很严厉,现在和波普将军宣布的条令一比就显得温和多了。面对着黑人统治的可能性,前景暗淡,没有一点希望,有不满情绪的乔治亚州惴惴不安,处於痛苦之中。至於黑人,他们看到了并且念念不忘。

新近获得的重要地位,由於他们意识到有北方佬军队给他们撑腰打气,他们暴行就愈演愈烈,谁也别想得到安全。

在这个混乱和恐怖的时期,思嘉感到害怕了——虽然害怕,却很坚定,她仍旧像过去一样独自一人赶着车来来去去,并把弗兰克的手枪插在马车缝里,以备不时之需。她默默地诅咒州议会,不该给大家带来这更大的灾难。这种好看的大无畏的立场,这种人人赞扬的豪爽行动,究竟会有什么好处?

只可能把事情搞得更糟。

再往前走不远有一条小路,然后穿过一片光秃秃的小树林通到沟底,这里便是棚户区。思嘉吆喝了一声,让马快点跑。她每次从这里经过都感到非常紧张。因为这里有一些军队扔下的帐篷。还有一些石头房子,又脏又乱又臭。这是亚持兰大城内域外名声最坏的一个地方,因为这个肮脏的地方住着一些走投无路黑人,当妓女的黑人,还有一些下层的穷白人,听说黑人或白人犯了罪的,也躲到这里来,北方佬军队要是追捕某个人,首先就到这里来搜查。枪杀刀砍的事件在这里更是经常发生。当局没办法也懒得调查,一般就让住在这里的人自己解决那些见不得人的麻烦事,后面的树林里有一个造酒的作坊,能用玉米产生劣质威士忌。到了晚上,沟底的小屋里就传出醉鬼的嚎叫和咒骂声。

就连北方佬也承认这是个藏污纳垢的地方,应当加以铲除,可是他们并没有采取行动,使亚特兰大和迪凯特居民感到愤怒,呼声甚高,因为他们往来於这两个城市之间,非走这条路不可。男人路过棚户区都把手枪套解开,正派女人根本就不愿意路过这里,即便有丈夫保护也不愿意,因为常有黑人中的浪荡女人喝得醉醺醺的,坐在路旁说些粗话辱骂行人。

过去只要有阿尔奇在思嘉身边,她就不把这棚户区放在眼里,因为就连最放肆的黑人女人也不敢当着她的面笑一笑,可是自从她不得不自己驾车以来,已经出了多少次使人不愉快或令人伤脑筋的事,她每次驾车从那里经过。那些浪荡女人似乎都要出来捣乱。她没有办法,只好置之不理,自己生闷气,回家以后,她也不敢把这些事给邻居或者家里人说,从他们那里得到一点安慰,因为邻成们会得意地说:「啊,你还指望什么好事吗?家里人就会拚命劝说,让她不要再去,而她是决对不可能就此不出去的。

谢天谢地,今天路边倒没有衣衫褴褛的女人,她路过通向棚户区的那条小路时,看见午后暗淡的斜阳下,一片小破房子趴在沟底,顿时产生了一阵厌恶的感觉,一阵凉风吹来,她闻到烧木柴的气味,炸猪肉的气味,还有没人打扫的露天厕所的气味,混在一起,真叫人呕心。她把头一扭,熟练地把缰绳在马背上一抖,马儿加快了速度,拐了一个小弯,继续向前跑去。

她刚想松了一口气,突然又吓得把心提到了嗓子眼儿,因为有一个身材高大的黑人悄悄地从一棵大橡树后面溜了出来,她虽然受了一惊,但还没有被糊涂。霎时间,她把车停住,一把抓起弗兰克的手枪。

「你要干什么?她使出最大的力气,正颜历色地喝道。那黑人又缩到大树后面,从他回话的声音可以听得出,他是很害怕的。

「哎呀,思嘉小姐,别开枪,我是大个子萨姆呀!大个子萨姆!一时间她不明白他的话,萨姆本来在塔拉当工头,围城的日子里她还最后见过他一面。他怎么。……「出来让我看看你到底是不是萨姆!那个人犹犹豫豫地从大树后面出来,他是个邋遢的大个子,光着脚,下身是斜纹布裤子,上身是蓝色的联邦制服,他穿着又短又瘦。思嘉认出来了,这的确是萨姆,就把手枪放回的处,脸上露出了愉快的笑容。

「啊,萨姆!见到你,我真高兴!」

萨姆连忙冲到马车旁,两眼兴奋得转个不停,洁白的牙齿闪闪发光,像大腿一样大的两只黑手,紧紧地攥住思嘉伸给他的手。他那西瓜瓤一样红的舌头不停地翻动着,他高兴得整个身子左右来回扭动着,这动作竟像看门狗跳来跳去一样可笑。

「我的老天爷,能再见到家里的人,可真太好了!他说,一面使劲攥着思嘉的手,她觉得骨头都要攥裂了。您怎么也这么坏,使起枪来了,思嘉小姐?」「这年头里,坏人太多了,萨姆,我不得不使枪埃你到底在棚户区这个糟糕的地方干什么,你是个体面的黑人呀?怎么不到城里去找我啊?「思嘉小姐,我不住在棚户区,只是在这里待一阵子。我才不住在这个地方哩。一辈子没见过这么懒的黑人。我也不知道您就在亚特兰大,我还以为您在塔拉呢。我原想一有机会就回塔拉去。「自从围城以后,你就一直待在亚特兰大吗?「没有,小姐!我还到别处去过。这时他松了手,思嘉忍着疼活动了一下自己的手,看骨头是否仍然完好。您还记得最后一次看见我的时候吗?思嘉回想起来,那是围城前的一天,天气很炎热,她和瑞德坐在马车里,一伙黑人以萨姆为首,排着队穿过尘土飞扬的大街,朝战壕走去,一面高唱《去吧,摩西》。思嘉想到这里,点了点头。

「唉,我拚命挖壕沟,装沙袋,一直干到联盟军离开亚特兰大。带领我们的队长被打死了,没人说怎么办,我就在林子里躲了起来。我想回塔拉去,可又听说塔拉一带全烧光了。

另外,我想回也回不去。没有通行证所叫巡逻队抓去。后来北方佬来了,有个军官是个上校,他看中了我,叫我去给他喂马,抆靴子。

「是啊,小姐,我那时候可神气了,当上了跟班的。和波克一样,可我本来是个庄稼汉呀。我没告诉上校我是个庄稼汉,他——您知道,思嘉小姐,北方佬糊涂得很他们根本不分清楚!就这样,谢尔曼将军开到萨瓦纳,我也跟着上校到了萨瓦纳。天啊,思嘉小姐,那一路上,从来没见过那么可怕的事。抢啊,烧啊——思嘉小姐,他们烧没烧塔拉?「他们是放了火,可我们把火扑灭了。「噢,那就好了。塔拉是我的家,我还想回去呢。仗打完了以后,上校对我说:-萨姆,跟我回北方去吧,我多给你工钱-当时我和其他黑人一样,很想尝尝这自由的味道再回家,所以就跟着上校到了北方,我们去了华盛顿,去了纽约,后来还到了波士顿,上校的家在那里。是哪,小姐,我这个黑人跑的地方还不少呢!思嘉小姐,北方佬的大街上,车呀,马呀,多得很呢!我老怕叫车压着哩!「你喜欢北方吗,萨姆?」「也喜欢——也不喜欢。那个上校是个大好人,他了解黑人,他太太就不一样,他太太头一次见我,称我『先生-,她老这么叫我,我觉得很别扭。后来上校告诉她叫我-萨姆-,她才叫我-萨姆-的。可是所有北方人,头一次见到我,都叫我-奥哈拉先生。他们还请我和他们坐在一起,好像我和他们是一样的。不过我从来没和白人坐在一起过,现在太老了,也学不会了。他们待我就像待他们自己人一样,思嘉小姐,可是他们心里并不喜欢我——他们不喜欢黑人,他们怕我,因为我块儿大。

他们还老问我猫狗怎么追我,我怎么挨打。可是天知道,思嘉小姐,我没有挨过打呀!你知道杰拉尔德老爷从不让人打我这样一个不值钱的黑人。

「我把情况告诉他们,还对他们说太太对待黑人多么好,我得肺炎的时候,她连觉也不睡,细心照料我一个星期,可他们都不相信。思嘉小姐,我想念太太,想念塔拉。后来我实在受不了,一天晚上就溜出来,上了一辆货车,一直坐到亚特兰大。您要是给我买张票,我马上就回塔拉去,我回去看看老爷。这自由我可是受够了,我愿意有个人安排我按时吃得饱饱的,告诉我干什么,不干什么。生了病还照顾我。我要是再得了肺炎怎么办?那北方佬的太太能照料我吗?不可能,她可以称我-奥哈拉先生-,但是她不会照顾我的。可是太太,我要是病了,她会照顾我的——思嘉小姐,您怎么了?「爸爸和母亲都死了,萨姆。「死了?思嘉小姐,您在开玩笑吧。您不应该这样对待我的!「不是开玩笑,是真的,母亲是在谢尔曼的军队开到塔拉的时候死的。爸爸——他是去年六月去世的。唉,萨姆,别哭埃不要哭了!你要再哭,我也受不了!萨姆,别哭!我实在受不了。现在咱们不谈这个了。以后有时候我再详细给你说。……苏伦小姐在塔拉,她嫁了一个非常好的丈夫,是威尔‧本廷先生。卡琳小姐,她在一个——思嘉没有说下去,她对这个哭哭啼啼的大汉,怎么能把修道院是什么地方说清楚呢。她现在住在查尔斯顿,不过波克和百里茜都还在塔拉……来,萨姆,抆抆鼻子。你真想回家去吗?「是的,可这个家不像我想像的那样有太太在——「萨姆,留在亚特兰大,给我干活儿怎么样?现在到处坏人这么多,我非常需要一个赶车的人。」「是啊,思嘉小姐。您肯定是需要的,我一直想对您说,您一个人赶着车到处跑可不行啊,您不知道现在黑人有多么坏呀,特别是住在这棚户区的人。您这样可不安全呢。我在棚户区只待了两天,就听见他们议论您了,昨天您经过这里,那些下贱的黑女人冲着您大叫。当时我就认出您来了,可您的车跑得太快,我没追上。不过我让那些人掉了层皮,真的,萨姆,您没注意她们今天就没出来吗?」「我倒是注意到了,这真得谢谢你,萨姆。怎么样,给我赶车好吗?「思嘉小姐,谢谢您的好意,不过我想我还是回塔拉去吧。萨姆低下头,他那露着的大拇指指头在地上划来划去,不知他为什么有些紧张。

「告诉我,这是为什么,我多给你工钱,你一定要留在我这里。他那张傻呼呼的黑黑的大脸庞,和孩子的脸一样容易看出内心的感情。他抬头看了看思嘉,脸上露出惊惶的神情。他走到近处,靠在马车边上,悄悄地说:「思嘉小姐,我非离开亚特兰大不可。我一定要到塔拉去,我一到那里,他们就找不着我了,我——我杀了一个人。「一个黑人?「不,是一个白人,是一个北方佬大兵,他们正在找我,所以我才待在棚户区。「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他喝醉了,朝我说了些很难听的话,我受不了,就掐住了他的脖了——我并没不想起死他,思嘉小姐,可我的手特别有劲,一会儿的工夫,他就死了。我吓坏了,不知怎么办才好。所以就躲到这里来了。昨天看见您从这里经过,我就说:-上帝保佑,这不是思嘉小姐吗?她照顾过我,她不会让北方佬把我抓走的,一定会送我回塔拉。「你说他们在追捕你?他们怎么知道是你干的呢?「是的,我这么大个子,他们不会弄错了。我想我大概是全亚特兰大最高的黑人了。昨天昨上他们已经到这里来找过我了,有一个黑人姑娘,把我藏在树林里一个洞里了,他们走了我才出来。思嘉皱了皱眉头坐了一会儿。她一点也没有因为萨姆杀了人而感到震惊,或者伤心,而是因为不能用他赶车而感到失望。像萨姆这样身材高大的黑人当保镖,不比阿尔奇差。她总得想法把他平平安安地送到塔拉去,当然不能让当局把他抓去。这个黑人很有用,把他绞死可太可惜了。是啊,他是塔拉用过的最好的工头了!思嘉根本没想到他已经自由了。在她心目中,他仍然是属於她的,和波克、嬷嬷、彼得、厨娘、百里茜都一样,他仍然是我们这个家庭中的一员,因此必须受到保护。

「我今天晚上就送你回塔拉去,她最后说。萨姆,现在我还要往前面赶路,天黑以前还要回到家里。你就在这里等我回来。你要去的地方,谁也别告诉,你要是有帽子,拿来,可以遮一遮脸。「我没有帽子呀!「那就给你两毛五分钱,从这里的黑人那里买一顶,然后到这里来等我。「好吧,小姐,现在又有人告诉他做什么了,他松了口气。脸上也显得精神了。

思嘉一边赶路一边想。威尔肯定欢迎这样好的一个庄稼汉到塔拉来。波克干地里活儿一直干得不大好,将来也不会干得好。有了萨姆,波克就可以到亚特兰大来,和迪尔茜待在一起,这是父亲去世的时候她答应过的。

她赶到木材厂的时候,太阳已经快落了,没想到会在外面待到这到晚。约翰尼‧加勒格尔站在一所破房子的门廓上,这房子是这家小木材厂的厨房。还有一所石头房子,是睡觉的地方,房前有一根大木头,上面坐着四个犯人,这就是思嘉派给约翰尼的五个犯人之中的四个。他们穿的囚服,因为有汗,又脏又臭。他们拖着疲倦的脚步走动时,脚镣发出哗啦哗的响声。这几个人都带着一种消沉、绝望的眼神。思嘉一眼就看出,他们都很瘦,健康状况很差。可是就在不久以前,她把他们雇来的时候,他们都是挺结实的呀。思嘉下了车,这些人连眼皮也不抬,只有约翰尼转过脸来,还顺手把帽子摘下来,向思嘉打了个招呼,他那棕色的小脸盘儿硬得像核桃一样。

「我不喜欢这些人这个样子,她直截了当说。看上去,他们身体不好,还有一个在哪里?「他说他有玻约翰尼要理不理的说。在里边躺着呢。「他有什么病?「多半是懒玻「我去看看他。「你别去,说不定他光着身子哩。我会照顾他的。他明天就上班。思嘉犹豫了一下,她看见一个犯人无力地抬起头来瞪了约翰尼一眼,表现出深恶痛绝的样子,接着又低下头,两眼看地了。

「你用鞭了抽他们吗?」

「对不起,肯尼迪太太,现在是谁在管这个厂子?你说过你让我负责管这个厂。我可以随意使唤。你没有什么可指我的,对不对?我比埃尔辛先生了的木材多一倍,难道不是这样吗?「的确是这样,思嘉说,但她打了一个寒噤,彷佛有一只鹅踩了她的坟。

她觉得这个地方和这些难看的房子有一种可怕的气氛,而过去休‧埃尔辛经管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这种气氛。她还觉得这里有一种孤独、与世隔绝的感觉,这也使她不寒而栗。

这些犯人与外界离得那么远,什么联系也没有,任凭约翰尼‧加勒格尔摆布。他要是想抽打他们,或用别的办法虐待他们,她是无从知道的,犯人是不敢向她诉苦的,他们怕她走了以后受到更重更严厉的惩罚。

「这些人看上去怎么这样瘦埃你让他们全吃饱吗?天知道,我在伙食上花的钱足可以把他们喂得像猪一样肥。上个月,光是面粉和猪肉我就花了三十块钱,晚饭你给他们吃什么?「思嘉边说边走到厨房前面,往里面看了看。有一个黑白混血的胖女人正在一只生了锈的旧炉子前做饭,一见思嘉,轻轻地行了个礼,又接着搅她煮的黑眼豆,思嘉知道约翰尼‧加勒格尔和这个女人同居,但她觉得还是不理会这件事为好,她看得出来,除了豆子和玉米饼子之外,并没有准备什么别的可吃的东西。

「还有什么别的给他们吃呢?」

「没有。」

「豆子里没搁点腌肉吗?」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