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1 / 2)

0008

墓穴走廊两边的墙上画着奇怪的图案,人类、兽人、精灵和其他生物在上面厮杀。这也和模组里描述的一模一样。我知道地板上藏着暗门,如果触发了机关,它就会突然打开让我跌入装满涂毒铁刺的陷坑。不过地图上标出了所有陷阱的位置,所以我不会踩到它们。

到目前为止,所有的东西都和模组如出一辙,如果墓穴里的其他东西也如此,我大概能活着见到黄铜钥匙。因为地图告诉了我怪物的类别,所以这个地下城里的敌人——石像鬼、骷髅兵、僵屍、毒虫、木乃伊,我都可以设法绕过而不必战斗。必须面对的只有邪恶的半神巫妖亚瑟瑞拉克,我敢打赌黄铜钥匙就在他手上。

我依然小心翼翼地行动着,就当自己对此地一无所知。

我没有走向走廊尽头亚瑟瑞拉克的房间,而是进入了第一个陷阱旁的密门。门后的小道狭窄弯曲,火炬驱散了附近的黑暗,能看见光线在潮湿的墙上闪烁。周围的环境让我觉得自己进入了哪部低成本的奇幻电影,比方《飞鹰神剑》或者《魔诫奇兵》注释1这类片子。

穿行在地下城中,我按图索骥地搜索着一个又一个房间。即使知道陷阱何在,我仍然十分谨慎。在被范本书称为“邪恶祭坛”的废弃屋子里,我找到了成千上万的金币。这么多的金钱,就算有储物袋扩充背包,我也不可能把它们都占为己有——这些钱远远超过了我能携带的上限。

我尽力拾取自己所能携带的金币,而它们被即刻转化成了两万多绿洲点,这叫什么?这叫一夜暴富。而我的角色,也得到了与金币数相同的经验值。

继续深入墓穴的过程中,我捡到了好几个魔法装备:一把+1的火焰剑,真知宝石,一枚+1保护之戒,甚至还有一套+3的全身甲。我从来没拥有过魔法装备,现在突然得到了这么多,幸福的感觉几乎让我晕眩。

我换上了新盔甲,它闪烁着金黄色的微光。就算手握石中剑的那人注释2站到我身边,我也可以毫不犹豫地把他身着的铠甲斥之为破烂。它实在太酷了,我几乎不想切换回第一人称视角来继续冒险。

走得越远,我就越有自信。墓穴中的各种设置都与模组中雷同,连细节也是如此。然后,我终於来到了正殿。

殿堂高大而雄伟,巨大的石柱重重耸立。殿堂的另一端是座巨大的石台,上面置放着一张王座,周围则堆满了银灰色的枯骨。

所有的设置都与模组完美契合,只有一个巨大的区别:王座不是空的。半神巫妖亚瑟瑞拉克正坐在上面,冷冷地盯着我。尘迹斑斑的金色王冠在他枯槁的头骨上闪耀。这画面也与《恐怖之墓》的封绘一样。可是根据文字设定,亚瑟瑞拉克应该出现在更深处的房间里才是。

我想要跑路,但还是留了下来。如果是哈利迪把巫妖放到了这里,那黄铜钥匙一定就在那怪物手上,我不能错失这个机会。

我走向高台,巫妖身上的细节在眼前逐渐清晰。他的嘴唇早已腐烂殆尽,用钻石雕琢而成的牙齿向两颊咧去,似笑非笑。他的眼窝里则镶着两颗硕大、血红的宝石。

这还是我进入坟墓以后第一次显得手足无措。

和一个半神巫妖单挑,我的生还概率几乎为零。+1火焰剑可能都打不动它,而他只消用那对鲜红的双瞳瞪上一眼,我就会因为灵魂被抽取而呜呼哀哉注释3。即使六七个高级角色围攻他都得冒生命危险,更何况我还这么弱小……

我希望(这不是第一次)《绿洲》是个老式的游戏,这样我就能不停地存档读档来避开那些致命的失误。但事与愿违,如果帕西法尔死在了这里,那就再无复生的可能了。可是我现在不能犹豫,如果我死于巫妖之手,那明天回来再战一次就行。整个坟墓都会在绿洲到了午夜的时候重置,所有我解除了的陷阱也会重设,而之前取得的宝藏和装备也会再现。

我点了萤幕边缘的录影图示,以便在视频上研究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但是萤幕上却提示:此处禁止录影,看起来哈利迪禁掉了整个坟墓的录影功能。

於是我深深吸了一口气,举起火焰剑,右脚踏上高台。伴着骨骼关节相互碰触的哢吧声,亚瑟瑞拉克缓缓抬起了头。他眼窝中的红宝石开始闪烁鲜艳的红光。我倒退几步,试图引他先出手好后发制人,但他并没有离开王座,而是低下头用冰冷的目光注视着我。“哦,欢迎,帕西法尔。”他的声音刺耳难听,“你是来找什么东西的吗?”

我略略松了口气,模组中设定的巫妖可没心情和你对话。他一旦登场,玩家就必须面对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局面。

“我来寻找黄铜钥匙。”我答道,然后突然想起,按照设定这个巫妖生前是个国王,於是我迅速躬身,单膝跪地,“陛下。”

“果然,”亚瑟瑞拉克示意我起身,“你来对了。”他扶着王座把手站起,木乃伊质的皮肤像是开裂的旧皮革。我握紧了手中剑,提防着他的攻击。

“可是我凭什么把钥匙给你?”他问道。

我操!这他妈的叫我怎么回答?答错了又该怎么办?他会吸掉我的灵魂然后将我的肉躯焚为飞灰吗?

我的大脑飞速运转,但我能想到的最好答案无非是:“让我来证明吧,尊贵的亚瑟瑞拉克。”

巫妖嘎嘎笑了起来,令人不安的声音在石墙间回响。“很好!”他说,“那就和我来比试比试吧!在坐骑上一较高低!”

我从没听说过不死的巫妖会和别人进行马上比武,而且还是在地下城里。“好吧,”我不很确定该如何回答,“但是马在哪儿?”

“不是马,”他走下王座,“是鸟。”

他朝王座挥了挥枯槁的手臂,光芒闪现,伴着音乐(我打包票那是《超级英雄战队》注释4的片头曲),王座化成了一台老式街机。它的控制板上有黄色和蓝色两个摇杆。当我看到上面的游戏名字时,忍不住咧嘴一笑。

《鸟蛋之争》,威廉姆斯电子娱乐公司,1982。

“三盘两胜,”亚瑟瑞拉克说,“你赢了,我会给你你想要的东西。”

“你赢了呢?”尽管胜负已定,我还是问了一句。

“如果我是胜利者,”巫妖回答,他眼里的红宝石变得更亮了,“你就得死!”他威胁似的举起右手,橙色的火球出现在掌中。

“当然,当然,”我赶忙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只是确认一下。”

亚瑟瑞拉克手中的火球消失了,他伸出干枯的手掌,上面摆着两枚二十五分的硬币。“我请客。”他走向游戏机,投入了两枚硬币。叮当两声过后,投币器上的数字也从零跳到了二。

亚瑟瑞拉克握住左边的黄色摇杆,“准备好了吗?”他用沙哑的嗓音问道。

“嗯。”我盯着他皮包骨的手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把自己的指关节捏得劈啪作响,然后左手握住第二玩家摇杆,右手放在了按键上方。

亚瑟瑞拉克左右晃晃脑袋,颈骨发出树干折断般的声音,然后选择了双人模式。游戏开始。

就算在各种奇思妙想层出不穷的八十年代游戏界,《鸟蛋之争》也算得上让人耳目一新。每个玩家都控制一个手持长枪的骑士,主玩家骑乘鸵鸟,副玩家则驾驭着一只鹳。你得拍打翅膀飞行着和另一个玩家对战,同时还要对付电脑生成的敌人(他们的坐骑是秃鹫)。每个被干掉的秃鹫骑士都会变成绿色的蛋,如果不把它打爆,敌人又会从蛋中涅盘而出。玩家每死一次,生命数便少一格。有时,游戏里还会突然出现一只会全屏攻击的翼龙。

上次玩《鸟蛋之争》还是在一年多以前。它是埃奇最喜欢的游戏之一,有阵子他专门在地下室里放了一台街机。每次和我争论到理屈词穷或者双方都口干舌燥的时候,他就会邀请我来打这个。有几个月我们甚至每天都在互相练习。刚开始的时候,埃奇还比我强一点,为此他嘲笑了我几番。嘿,这可真把我惹火了,所以我开始自己研究《鸟蛋之争》,每晚和电脑对练几十场。钻研的结果是埃奇在比试中渐渐落了下风,最后几乎成了纯粹的被虐。风水轮流转,终於轮到我来耻笑他啦。最后玩的那次,因为被虐得太惨,於是他发誓再也不和我玩这玩意儿了。那之后,我们解决争端的工具就改用了《街霸》。

我的技巧比想像中更生疏,开始的五分钟里我只能试着放松自己,想找回手感和节奏。这期间,亚瑟瑞拉克干掉了我两次——他冲刺的轨迹的确完美,简直像机器般精准。哦对,他本就是个机器而且还是哈利迪亲自设计的、最先进的人工智慧。

在第一场游戏的最后,我已经开始找到和埃奇比赛时的那种感觉了。但亚瑟瑞拉克无需热身,他的表现始终很完美,而我之前死的次数太多,所以当我失去最后一条命时,连三万分都没打够,真是丢脸。

“输了一场,帕西法尔,”巫妖露出扭曲的笑脸,“还有一场。”

他没继续和那些秃鹫骑士战斗下去,而是伸手重启了街机。过完开场动画后,他又投了两枚硬币。

“准备好了?”他向控制板倾着身体。

我犹豫着没有回答,而是问道:“嗯,你介意换个位置吗?我比较习惯左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