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出庭作证的是谭如茜博士。她作证说,在比利接受审判前,她几乎每天与他在一起,并且曾为他做过几次的智力测验。
「测验的结果如何?」戈爱兰问。
「其中两个人的智商是六十八到七十,有一个人是一般水准,另外一个人则非常优秀──智商是一百三十。」
「这可能吗?」毕大卫问:「这些智力测验的商数一定是假的!」
「绝对不假!」谭博士的话中带着怒气,「我绝不怀疑测验的真实性!」
柯丝薇医师出来作证,说她与谭如茜博士、吴可妮博士以及乔哈丁医师,分别参与治疗过比利的病症。她曾在今年四月、六月以及七月见过比利,认为他仍然处於人格分裂的状态。
「如果有其他问题时该怎么办?」毕大卫质问。
「首先要治疗的是多重人格,」柯医师说:「他或许有其他精神方面的问题──不同人格或许有不同的病症──但整体性的病症应先予以治疗。」
「你认为他在雅典医院接受的治疗正确吗?」
「是的。」
戈爱兰将郭大卫医师的文件递给柯丝薇看,她点头说那是最低的要求条件。
当证人供述证词后,获准留在法庭内聆听会议的进行。
在他一生中这是他第一次的经验。当天下午三点三十分,比利获准为自己作证。
由於戴手铐,他必须吃力的将左手放在圣经上,将右手举起。当他弯下腰试着这么做时,只见他面带微笑宣誓。宣誓之后便坐下来,抬头看着法官。
「威廉.密里根先生,」金大卫法官说:「虽然你有权参加这次的公听会,但你也有权保持沈默,无须回答提出的问题。」
比利点点头。
戈爱兰开始用低柔而且确定的态度直接询问:「比利,你是否还记得10月12日在法庭上说过的话?」
「是的,我记得。」
「我想问你有关在利玛医院接受治疗一事。你是否接受过催眠治疗?」
「没有。」
「群体治疗?」
「没有。」
「音乐治疗?」
比利看着法官,「他们带我们进入一个房间,房间里有一架钢琴,我们被要求坐在那儿,房里没有医师。我们只是坐在那儿好几个小时。」
「你对麦弗德医师有任何信心吗?」戈爱兰问题。
「没有,他开Stelazine给我服用,那种药让我混混沌沌的。」
「你如何描述自己受到的治疗?」
「当我到达那儿时,被送进廿二号病房,一位医师对我非常粗鲁,我就去睡了。」
「比利,你什么时候才知道自己有多重人格的现象?」
「哈丁医院。但是,直到我在雅典心理健康中心看到录影带,我才真正知道。」
「比利,你认为这种现象为什么会发生?」
「因为我继父对我做过的事。我不想当自己,我不想当威廉.密里根。」
「当你转换成了另一种人格时,你可否举个例子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
「有一天,我正站在我房里的镜子前刮胡子。当时我有很多困扰,才刚搬到哥伦布市;而且我并不是在很和谐的气氛下离家的,所以那种滋味不好受。我站在那儿刮胡子,突然就好像灯被关掉一样,四周变得很平静。当我张开眼睛时,发现自己正坐在一架喷射客机上,我真的是吓坏了,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直到飞机降落,我才知道那儿是圣地牙哥。」
法庭上鸦雀无声,法官很专心的在听,负责录音的小姐抬头望着比利,嘴巴大张,两眼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毕大卫站起来进行交叉询问。
「比利,你为何相信郭医师而不相信利玛医院的医师?」
「从我第一天见到郭医师开始,我就对他有一股很奇怪的信任感。一年多前,当警察载我去那儿时,手铐铐得我很紧。」他将手上的手铐举起来给大家看,现在的手铐铐得很松,「郭医师指责他们铐得我太紧了,要他们将手铐打开。我很快就知道他是站在我这边的。」
「在利玛医院里,如果你合作的话,不是会有更好的治疗吗?」毕大卫问。
「我无法自我治疗呀!」比利说:「A病房好像是菜市场──人来人往的。在雅典医院,我也曾有过恶化的经验,但我必须学习如何自我纠正,院方人员也知道如何处理──那不是惩罚,他们重视的是治疗。」
最后,毕大卫说,站在州政府的立场,只需证明当事人是否有精神病、是否必须入院,不需证明诊断过程如何。他还说,目前唯一的最新证词是来自郭医师以及麦弗德医师。郭医师强调比利有精神病;麦弗德医师则说,利玛医院是治疗此患者最少限制的环境。
「我请求庭上,将当事人安置在利玛医院。」毕大卫说。
汤普森律师最后辩论中指出,今天出席法庭作证的证人,全是精神医学界上的权威,他们全都同意当事人是多重人格者。「这件事一旦确定之后,主要的问题在於我们该如何治疗他?」汤普森继续说:「依目前比利的精神状态看来,上述的专家们同意,他应被送往最适合的地方──雅典心理健康中心去接受治疗。他们也全数同意,这必须是长期的治疗。10月4日,比利被转移到利玛医院,负责治疗的医师表示,他不必参考以前的病历,而且该医师做下的结论是,比利对他自己与其他人是一种威胁。请问,他是如何做出这样的结论的?依照以前的判决,法官先生,以及目前在公听会上所提出的可笑证据,麦弗德医师说比利有反社会行为倾向,还说比利并无改善的迹象;明显的,麦医师并非多重人格方面的专家。真正的专家意见,都倾向於支持比利。」
法官宣布,十天之内会做出决定。在此之前,比利仍将留在利玛医院。
1979年12月10日,法院做出以下的判决:
(1)被告的思想、情绪、理解力、适应力、记忆力均处於相当混乱的状态中,导致损害他对现实的判断、行为与辨认,因此诊断被告为精神病患。
(2)被告的精神病属多重人格。
(3)被告为精神病患,本庭令其入院接受治疗。由於被告患有精神疾病,从最近自杀事例看来,他对自己可能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同时,他近来的暴力行为,有可能影响周围其他人员的安全。因此在保护他人与他本身的前题下,入院治疗是刻不容缓之事。
(4)由於被告患有精神病,可能对自己以及别人造成伤害,因此必须在设有最大安全设施的医院中接受治疗。
(5)由於被告被诊断为多重人格者,因此治疗方法必须针对该病症加以治疗。
本庭裁定被告应在利玛市的州立利玛医院接受治疗,治疗的病症为多重人格,过去的所有病历资料均应转至利玛医院。
金大卫法官
亚伦地方民事诉讼法庭
保护观察组
*****
(4)
12月18日,比利从利玛医院男子疗养所打电话给作家,说他曾被一位医院员工严厉鞭打,眼睛和脸颊都被打得瘀黑,而且两根肋骨也断了。
医院管理部门向外宣布的则是:「在一场与戒护人员发生的口角」之后,比利被发现除了自己造成的伤痕之外,并无任何伤痕。
第二天,汤普森律师探望之后,利玛医院高层修正了原先的声明,对外证实比利「受到严重的伤害」。联邦调查局与公路警察局稍后被请来调查此案。
汤普森对於有关比利与利玛医院所发布的报告非常生气,於是透过广播电台,对外发布了一项声明:「即使是被判坐牢的人,仍然还保有他的公民权。」他告诉记者,「在俄亥俄州的法律中,病患也有病患的权利;在美国联邦法律之下,他们也应受到公民权的保障。」
1980年1月2日,利玛医院在「第三次每月例行治疗计画检讨会」中,做出如下决定:
对於该病患的病情,我们采用的治疗计划既有效又适当。
病患的症状是:
(1)由於假性精神质性精神分裂症(DSM-E、295.5)而造成分裂症状;
(2)R/O(特殊诊断)反社会人格,有敌意倾向(DSM-E、301.7);
(3)自病历得知,过去有酗酒的习惯(DSM-E、303.2);
(4)自病历得知,过去有服用毒品及兴奋剂的习惯(304.6)。
几个星期前,由於该病患在男子疗养所中有暴力行为,因此被送至加护病房……我相信由於媒体的报导对病患巳产生不良影响,因此病患有「明星态度」的心态……威廉.密里根的精神病症特征相当显着,比任何其他相同性质的病患更难处理……除此之外,病患还经常显示出歇斯底里性格的特征,虽然这种失序现象多半发生在女性身上,但也有不少男性歇斯底里性格的病例。此一病症现象不可一概否定。
林德纳医学博士
驻院精神科医师80/1/4
马金修哲学博士
心理学家80/1/4
杜仁文学硕士
心理学助教80/1/7
由於利玛医院并未依照金大卫法官的裁示,采用多重人格的病症治疗比利,因此汤普森与戈爱兰在盛怒之下,向法院及心理健康局提出申诉,施压要求比利转至管制较不严格的医院治疗。
*****
(5)
被关在以精神病罪犯为主、戒备森严的利玛医院的比利向戒护人员借来铅笔,开始写一连串的信给作家。以下是第一封。
突然,一位戒护人员走进门来,威胁似的向廿二号病房的所有病人下达命令。「听清楚!你们这些该杀的懒家伙,通通给我滚到活动大厅,快点!」停下来喘了一口气,调整口中的香烟位置,口齿不清地又说道,「玻璃抆干净之后,我要你们这些狗养的立刻给我滚回自己的房间!」
在那两眼放冷光的戒护员前,一小群人离开硬板凳,像殭屍一样走向活动大厅,随后就传来身后铁门一一关上的巨响。身上垂挂像围兜般的毛巾,脸上又毫无表情的一群男人,行动十分缓慢,但那些高大粗壮的戒护人员却在一旁挥舞宽皮鞭发出尖响赶着前行,好像赶鸭大队,病患们毫无尊严可言。市面上能买到的镇静剂,在这儿就像糖果一样,为了让病患听话服从,所以就不停给他们服用。人性不复存在,但我忘了,我们早已经不是人了。匡当!
步入八乘十尺宽的房间,拉上门,匡当!我立刻感到封闭与窒息,身上每一处关节似乎全都僵硬了,我强迫自己去适应塑胶床垫。由於没有任何工具,所以我决定用自己的幻想在对面的墙上作画,哀求般地试着能勾绘出一幅图案。今天,我见到的只是一些脸孔,是年老而丑陋的恶魔般脸孔。虽然害怕,但我容许这样的幻想。墙壁在嘲笑我,我痛恨那座墙,去他的墙!它愈来愈靠近我,笑声也愈来愈大。眉际流下的汗珠刺痛了眼睛,但是我仍尽力张开。我必须提防那座嘲笑的墙,否则它会挤过来将我压碎。我会好好看住它的!410名精神病罪犯,如幻影一般被上帝遗弃在这有如黑暗洞穴毫无尽头的大厅。我痛恨州政府将这鬼地方取名为医院。利玛州立医院。匡当!
廿二号病房内是一片沈寂,除了清扫碎玻璃的声音,因为有人打破活动大厅的小窗。大厅靠墙的木头长椅又重又硬,我们都坐在那里。坐着时可以抽烟,两脚平放,但不准说话,否则日子就难过了。是谁打破玻璃?现在那些戒护人员发火了,因为这件事扫了他们玩牌的兴致。如果我们要求走出小房间,就只能留在活动大厅狸。
……我无法听见任何声音了,我处於昏迷状态之中,全身麻木,那座嘲笑我的墙已经不再笑了,墙是墙,裂缝是裂缝;双手发冷,心脏在空洞的体内重击,焦虑不断啃噬我,企图钻出我的躯壳。我只是躺在床上动也不动(瞪视那片安静得毫无感觉的墙发呆。我是一具什么都不是的行屍走肉,躺在空无一物的洞穴里。从干裂嘴唇溢出的唾液,是抗精神药物正与我的精神、灵魂、肉体进行支配战斗的症候。我能与药物对抗吗?药物会战胜我吗?或是为了逃离铁门外的悲剧现实而委身於第三世界?无法适应的灵魂被丢在社会的垃圾筒里,是否还有继续生存的价值?在这钢筋水泥的箱子里,面对一座不断发出嘲笑、逐渐逼近的墙壁前,我对人类能有什么贡献?放弃算了?就像三十三转的唱片放在七十八转的唱盘上,有愈来愈多的问题在我心中旋转,速度也愈来愈快。突然,恐怖的震憾贯穿全身,现实随之冲向眼前,我猛然一醒,活动僵硬的关节。似乎背脊有什么东西在爬。是我的幻想吗?那种感觉还在,我知道那不是想像,确实有东西在我背上爬行。一瞬间,扣子也没解,倏地将衬衫从头上猛力脱下。这种目眩的恐怖感觉,让我顾不了那么多。掉了三颗扣子。衬衫一丢在地板上,背脊上怪异的感觉也立刻消失,我查看衬衫,发现了入侵者。原来是一只三公分长的黑蟑螂在我腰背上跳舞。这只大虫虽然无害,却吓坏了我。也因为这只蟑螂,我下定了决心。尽管返回了现实,但是我仍在思考内心的争辩。那只讨厌的虫逃掉了。我暗自满足於自己的知觉,因精神与肉体的胜利而感到骄傲。在精神上我并非无能,仍然还有战斗能力。我没输但也没赢。我打破一扇窗,但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这么做。
作家收到从利玛医院另一位病患写来的信,信上的日期是1月30日:
敬启者:
打开天窗说亮话。在比利的律师探访过后,比利已从第五集中治疗室被移转到第九集中治疗室,第九号比第五号房更坚固。
转移的决定是在每天的晨间会议中,由该会议的「小组成员」做出的。这对比利而言,是意外也是打击。但他处理得很好……
现在,只有在活动时间我才能与比利交谈,当时我才发现比利的压力几乎快到达极限了。他说除非开除他的律师,否则一直会被禁止会客、写信、打电话。他被要求不得再有任何出书的念头,戒护人员不断羞辱他(我也因为协助比利出书而遭痛斥,这里的人不愿该书出版。)
有人告诉我,比利会被永远关在那间最坚固、最严苛的病房里。
(匿名)
3月12日作家收到利玛医院寄来的信,使用的是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原文与译文如下:
Kako ste? Kazma nadamo. Zaluta Vreme. Ne lecenje Billy je spavanje. On je U redu ne brinite. I dem na pega. Ucinicu sve sta mogu za gan mozete ra cunati na mene " Nuzda ne poznaje zakona."
Nemojete se
Ragen
1980年3月8日星期六
你好吗?希望一切都还顺利。我遗失了时间。由於比利在沈睡中,所以无法接受治疗。他很好,别担心。我将负责管理这儿的一切。为了他,我会尽我所有的力量做该做的事。你可以信赖我。「衣食足而后知荣辱」。
雷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