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玛拉?
等等,李维脑海里电光火石灵光一闪,所有线索碎片全部串联起来,不由哑然失笑,露出些许无奈。史密斯注意到了,“怎么了?”
李维轻笑起来,摆摆手,意味深长地嘲讽了一句,“没事,能够成为约翰的朋友,这是我的荣幸。”
美联决赛结束之后,李维返回纽约,当时纽约尼克斯的老板多兰发出邀请,邀请李维前往麦迪逊广场花园,作为一种宣传手段,并且取得成功。
比赛结束,李维在贵宾休息室里遇见了约翰-玛拉——纽约巨人的老板,他才是当晚的真正主角,杀了李维措手不及,至於多兰始终没有露面。
会面结束,李维和唐纳德-余完成沟通。
当时,唐纳德认为,纽约巨人应该对李维感兴趣,毕竟纽约是整个北美大陆第二大的华人聚集地,撇开亚洲市场不说,这座城市就是一个宝藏。
而且,纽约巨人确实需要一个跑卫;同时在球队和四分卫伊莱-曼宁撕破脸之后也需要一个全新偶像,一个门面一个标志一个巨星来打开局面。
纽约巨人未雨绸缪地把主意打到李维身上是完全合理的。
如果由唐纳德选择,他也愿意李维前往纽约巨人——
不仅是大球市而已,从市场推广和商业运作来说,纽约的优势确实是NFL其他三十一支球队都无法比拟的,外接手小奥德尔-贝克汉姆能够一举成为巨星就是直接证明;同时公羊和闪电前往洛杉矶、突袭者前往拉斯维加斯,都是一样的道理。
不过,李维表示没有想法,他在堪萨斯城很开心,唐纳德只能暂时收起想法,重新制定后续计划。
让纽约巨人成为抬高李维地位和身家的垫脚石。
总而言之,唐纳德展开布局。
但现在看来,约翰-玛拉还是老辣,居然抢先一步。
认真想想,当时堪萨斯酋长只是问鼎美联冠军而已,超级碗战役还没有打响,一切都充满可能,如果只是为了一个新秀跑卫,一个两年后才可能转会、一个下赛季还不知道表现如何、一个可能输掉超级碗之后就泯然於众人的跑卫,根本没有必要玛拉亲自出马。
这不合理。
哪怕是李维也不够份量。
然而,如果是为了四分卫,一个合同即将到期、一个随时可能被新秀取代、一个已经证明过自己具备实力和态度、一个能够帮助球队平稳度过两到三个赛季等待球队通过选秀大会找到接班人、一个存在转会可能并且一旦决定转会就必然成为自由市场抢手货的四分卫,那么,一切就说得通了。
也就是说,李维和唐纳德都认为玛拉是为他而来;但事实上,玛拉是在下围棋,不能单独看一个举动,而应该通过一个举动去判断后续的可能。
那些可能,终於在史密斯身上开花结果。
想象一下,如果不是李维,又或者说李维没有那么聪明那么敏锐,没有能够把来龙去脉串联起来,此时面对史密斯的询问,他会说什么?
一来,纽约是自己的家乡。
二来,不久前和玛拉相谈甚欢并且感受到贵宾待遇。
如同“盗梦空间”一样,在潜意识里种植一枚思想的种子,等待种子自己生根发芽,最后演变为“自己的想法”,积极主动地为纽约巨人拉拢史密斯,哪怕只是一个肯定一句好话都可能成为左右史密斯决定的关键。
高,实在是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