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第484章 离乱道纹(1 / 2)

熊二很强,一身罗汉佛熊的本事,针对邪祟妖魔之属,更显神通。

但再强也不过四阶,且还是软件到了四阶,硬件冲冲未曾更新的四阶。

面对凰灭这等五阶存在,即使其受了情义绵绵傀的绵绵轰炸,无了躯壳,只有本源,但亦不是熊二能轻易对付的,且因为熊二诞生了自我意识,其跟其他傀儡不同,是有概率被此邪魔魔染,成为此魔躯壳的。

眼见熊二将凰灭拦住,一魔一熊已经斗做一团,苏青不敢耽搁,提着刑天血斧在万妖兵团中随便扫了几记,将此万妖兵团再次斩杀数成,确保金鹏母舰等傀儡对余下对手占据优势后,急忙扭身奔向凰灭跟熊二的战场。

而此时,凰灭还在跟熊二纠缠。

只见距离海面百丈高空处。

熊二盘膝悬空,双手合十,金刚杵竖在其怀大放佛光,此佛光极致收敛於方寸之间,跟着闭眸凝神的熊二的念经节奏起伏收缩,俨然是将自己打造成龟壳模样,浑然没一点主动拦人的样子。

不能说它熊二不卖力,未曾坚定执行主人任务。

在刚刚拦住凰灭时,熊二也曾意气风发,正所谓落水的凤凰不如鸡,这凰灭连躯壳都被炸没了,怎么就不能被它熊二痛打落水狗了?它熊二若能立此大功,一战之后,怎么又不能混个元帅做做?

但它刚一挥杵动手,每一击实已汇聚它全身力道,却被那化作憧憧魔影的凰灭轻易化解,且其魔气还若附骨之疽般顺着它的劲力朝着它本体侵袭而来。

也就是它熊二手持金刚杵这等佛门至宝,自身也是正宗佛熊,方才能守住心神,以佛法功德驱散魔气,否则,只怕刚一交手,它熊二就要落的跟九孔灭杀的机动部队们一样。

认识到高端局主人带着面具可以打得,它熊二却是掺和不了后,熊二立刻转攻为守,不求对此邪魔造成杀伤,只求此邪魔将自己当个屁放了,要想跑路你就赶紧跑路吧,我熊二这闭着眼睛就当没看见了!

只是可恶的邪魔太不知好歹,明明它熊二决定放过它一马,这邪魔还不准备放它一马了。

其馋上了它熊二的身子。

“多么美妙的躯壳,傀儡出身,全身上下可以任意改造,提升几无上限,又能跟生灵一般,获得天地认可,拥有元神意识无限突破的可能,肉身元神,都无限制,若我进入其内,我都不敢想象日后的成就能到何等程度!”

凰灭真就不想逃了,此刻的它只觉得之前的凰鸟躯壳是那么不堪,哪有熊二这般妖娆动人。

它太想要霸占熊二身子了,只要将之夺下,后面的苏青又有何惧,事实上,便是现在没了躯壳的它,也并不如何惧怕苏青,以它五阶魔头的本事,没了身子又怎样,只要格局放开,谁的身子不能入?

它刚才想去寻九孔,不过也是看中了虎蛋这一苏青手下悍将,欲要抢在九孔之前,将之占为己有而已。

不过,现在看来,苏青手下还有更好的货色,这熊二可比虎蛋姿容更甚一筹!

“大丈夫生於天地之间,怎能郁郁久居人下,昔日龌龊无意识给人做傀,受人驱使也就罢了,而今已有独立意识,怎甘做他人附庸?

听我一句劝,这人修奸滑,剥削压榨下属最为擅长,而我等邪魔却是不然,我凰灭出了名的对手下魔头不错,吃香喝辣都是小意思,关键是想玩弄谁,便玩弄谁,我根本不带管的,根本不会给与你如苏青一般的拘束。

来吧,你我结合,广阔天地大有可为,脱下你的佛光,放开你的矜持,直面你的本性,将你似火的欲望迸发出来,让你我都快乐起来!”

凰灭滔滔不绝,言语表面的意思无甚关系,只要是透过其言语,它所掌控的本源道纹,就能影响熊二的意识判断,但凡其心乱一瞬,便就有可乘之机!

想它凰灭纵横上古许多年,於它离乱道纹影响下,就没什么窟窿是它捅不用开的,你说苏青这个熊二的主人还在现场,它这样做是不是不好?它要的就是这个!它不但想离乱熊二的道心,还要因此让苏青的道心为之动摇,让其对傀儡的信任产生裂隙,让它可以有夺其其余傀儡的机会!

岂可修,不要脸!

赶路的苏青作为夫目前犯的大冤种,此刻的确肺都被这凰灭气炸了。

“老妖贼,纳命来!”

如灼烈的烟云,灼灼斧光蒸腾的连迷雾都为之扭曲,在那斧光之后,是戴着面具,动作豪壮野蛮,像巫像神就是不像人的苏青。

怒发冲冠的苏青,毫不留手,五阶神力,大巫真灵,刑天血斧三位一体,迸发出极尽升华的斧威。

而正在兴头上的凰灭,却舍不得中断离乱熊二的进程。

“差一点,再差一点就能破开此熊佛光了!”

凰灭眸光炙热的看着熊二,拚着生受苏青这愤怒的牛头人斧,亦仍要继续对熊二的侵犯。

嘭!

是刑天血斧扫过邪魔本源的声音。

杀伐真器之威,生生将邪魔本源当成拉面团一般撕扯出细长的一条,再忽而将之崩断,那崩落的大块本源碎片,又在阵阵木鱼声响中化作道纹光点,落於苏青体内,难再被邪魔再次利用不说,光是被刑天血斧撕裂灼烧的痛苦,就让凰灭直欲痛苦嘶吼,但它却是生生忍了下来,因为,在付出本源损毁大半的代价之后,它终於破开了熊二摇摇欲坠的佛光防线!

它接触到了熊二的躯壳!

佛光就是熊二的心理防线。

只要防线被破,那一切便就简单了。

凰灭红着眼睛,直入熊二体内。

然后。

它遇到了一层又一层的防线。

熊二不得伤害人类,或看到主人受到伤害而袖手旁观.

熊二在不与第一条相矛盾的情况下,必须服从主人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