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珍宝没有瘢痕,一如从前让他爱不释手。

没有人喜欢一直被踩着,一直被压着。尤其是像乌麟轩这样的人,他的骄傲是刻在骨头里,顶在脑袋上的。

他的示弱像一把锋利的刀,随时都会把人割伤。

他习惯於别人对他的臣服。他会喜欢上一个与众不同,保持自我坚持底线的人。但如果和这个人相处一直都针锋相对,这种相处就会变成藏在棉花里面细细密密的针,时不时疼一下,扎得人难受。

相处都难受,这种兴趣和喜欢又能坚持多久?

乌麟轩甚至在心中称赞,他的王妃张弛有度,作为女人来说,实在聪明。

但其实陆孟根本就没有在拿捏他。陆孟只是比较擅长让自己过得快乐。

如果揪着一些事情不放,整天不是回忆往昔就是杞人忧天。那日子就真的没法过了。

就算不在这个吃人的书中世界,在现代世界如果过於计较,也是没办法过得开心的。

两个人虽然脑回路完全不同,但是心里的芥蒂,在这种不知道彼此想什么的状态当中,离奇地消散了。

陆孟如愿以偿看到乌麟轩哭得红彤彤的眼睛,还非常主动地亲了两口。

乌麟轩收起了所有的獠牙,因为虚弱的原因,说话竟然有些像撒娇。

“我这些天都没有休息好。”乌麟轩松开了陆孟,让她坐在自己身边,侧弯着腰将头朝着陆孟的肩膀上靠。

“头特别疼……”

陆孟心说这哥们儿也是绝了,能屈能伸啊。

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何止是他的长相?

他连做人也是没有缝儿。

陆孟靠着车壁,肩头撑着乌麟轩的脑袋,温声说:“怎么没让太医令给你扎扎针,他也会按摩的吧。”

乌麟轩头疼是因为蛊毒还未彻底清除,用针也没有用的。

而且他不想说,自从那一次在猎场,他的王妃说太医令好色之后,他就不肯让太医令触碰他太多的地方。

那么大年纪了娶了一个小女子。乌麟轩派人搜罗来了那个女子的画像。

看着比太医令的大女儿都小。

他现在觉得太医令是真的品行有问题。要不是因为太医令确确实实医术高超无人能及。

乌麟轩保不齐会因为这点事情卸磨杀驴。

所以说自古以来,枕边风是非常厉害的。

陆孟只是吹了那么一吹,乌麟轩这就记住了。

“回去梦梦帮我按一按吧。”乌麟轩本来就长得很大只,就算清瘦,也比陆孟坐在那里高多了。

他用一种极其别扭的姿势,靠在陆孟的肩膀上,说:“太医令身上的药味儿太重了,我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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