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1 / 1)

此地不宜久留 李查德 512 字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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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车门都没打开。也许有人使用了紧急通报系统,也可能是车掌听到了枪响。总而言之,列车完全变成了牢房。这肯定是演习过的程序,也是相当合理的程序。把疯狂枪手锁在车厢里总比让他在城内到处跑还要好吧。

然而,等待的过程并不舒适。点三五七麦格农子弹於一九三五年发明,「麦格农」是拉丁语的「大」。跟以往的子弹比起来,弹头较重,装填的推进药量多出一大截。严格说来,推进药不会爆炸,而是会爆燃──一种介於爆炸和燃烧的化学反应。它会产生一大团瓦斯,像压紧的弹簧那样将子弹加速推入枪管。瓦斯通常会和子弹一起冲出枪口,点燃附近空气中的含氧,产生闪光。若像四号乘客这样抵住头部开枪,瓦斯就会灌进子弹射出的孔洞中,在皮肤下方急速膨胀,接下来可能会在皮肤上冲出一个星形的大裂口,不然就是会把骨头上附着的皮肉全部轰掉,露出头盖骨,彷佛倒剥香蕉。

后者就是实际发生的状况。那女人的脸化为碎烂血肉,挂在裂掉的骨头上。子弹垂直穿过她的嘴巴,向她的头盖骨施加动能,突如其来的巨大压力需要释放,於是找上人类童年时期就会自然合上的头骨缝隙。隙缝爆开,高压使三、四块大碎骨飞黏到她后方、头顶的墙壁上。总之,她的头基本上算是不见了。防涂鸦窍维玻璃发挥了作用,它承接下来的白骨、暗红色血液、灰色脑浆都从光滑的表面流过,完全没有黏附住,只留下蜗牛爬过似的痕迹。女人的身体瘫垮在座位上,右手食指依旧勾在扳机护弓上。开枪后,手枪弹过她的大腿,落在隔壁座。

枪声使我耳鸣,而且到现在都还没消退。我听得到后方有闷闷的声响,闻得到女人血液的气味。我蹲下来查看她的包包,发现里头是空的。我拉下她的大衣拉链,翻开。里头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件白色棉衫,和便溺的气味。

我找到紧急通话机,主动联络车掌:「有人举枪自尽,在倒数第二节车厢。已经没事了,我们安全无虞,危机解除。」我可不希望纽约市警局找来身穿防护衣、手持步枪的特种部队偷偷摸摸地潜入车厢,那要耗的时间可久了。

车掌并没有回应我,不过一分钟后他对全车广播:「各位乘客请注意,由於意外状况发生,车门将继续关闭数分钟。」说话的速度很慢,可能是在读稿,而且还有点颤抖,完全不像彭博电视主播那样流利。

我最后再环顾车厢一遍,在无头屍三英尺远的地方坐下来,开始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