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2 / 2)

此地不宜久留 李查德 466 字 1个月前

史普林菲说:「我们不在乎,等你回来我们就不在这里了。」

我来到百老汇大道上的服饰店,之前我就是先在这里买了卡其色衬衫才去桑森的募款餐会。店开着,衣服品项相当多。除了鞋子、袜子,我需要的衣物都在这里买到了。黑色牛仔裤,黑色素面T恤,黑色拉链式防风外套,材质是棉,尺寸大大超过我的体型。我试穿过防风外套,穿起来的样子符合我的预期:手和肩膀的部分还算合身,正面松垮垮的,像是孕妇装。

太完美了。不过也要史普林菲听懂我的暗示才行。

我在换衣间换上所有衣服,然后将旧衣丢掉,付了店员五十九块美元。我听从她的建议,过三个路口来到鞋店,买了一双坚固的黑色系带鞋和一双黑袜,要价将近一百美元。我妈妈的声音在我脑海中浮现:穿这么贵的鞋,就要想办法保护它,别磨到了。我走出店外,用力踏了几下人行道,让鞋子更合脚。我还进药局买了没有牌子的白色四角裤。既然除了内裤以外的所有衣服都是新的,那就要新个彻底。

我启程走回旅馆。

才走三步,口袋里的手机就开始震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