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
法兰西丝把随身碟插进笔记型电脑侧边的USB插槽,李奇看着电脑萤幕,片刻之后萤幕才跑出一个小图示,那图形看起来就像那支随身碟,只是画的比实际上漂亮点,图形上写着:「未命名」。法兰西丝的食指在笔电的触控板上动一动,然后点两下。
小图示变成一个全萤幕的大画面,并要求输入密码。
她说:「可恶。」
他说:「没办法。」
「想到什么密码了吗?」
想当年,李奇曾多次破解电脑密码,他的技巧永远只有一个,就是针对设定密码的那个人思考,设身处地,把自己当成他们。有些极端的偏执狂设定的密码混合了大小写英文字母与数字,但没有一个字与他们本身有任何关联。那种密码是无法有效破解的,但法兰兹不是那种偏执狂。他是个态度很轻松的家伙,虽然觉得安全防护真有必要,却又同时认为这档事很好笑。而且他是个喜欢用字母的人,不用数字。他对人、事、物充满兴趣与热忱,情感丰富又忠心,品味普通,记忆力跟大象一样好。
李奇说:「安琪拉(Angela)、查理(Charlie)、迈尔斯.戴维斯(Miles Davis)、道奇(Dodgers)〔注:位於洛杉矶的美国职棒道奇队。〕、科法克斯(Koufax)〔注:道奇队的传奇王牌投手。〕、巴拿马(Panama)、菲佛(Pfeiffer)、『风流医生俏护士』(MASH)、布鲁克林(Brooklyn)、海蒂(Heidi)或珍妮佛(Jennifer)。」
法兰西丝把这些字串都写在她的笔记本上,问:「理由呢?」
「安琪拉和查理就不用解释,因为是他的家人。」
「太明显了。」
「也许吧,但也许不是。迈尔斯.戴维斯的音乐他最喜欢,道奇是他最爱的球队,而科法克斯是他最爱的球员。」
「都有可能,那巴拿马呢?」
「他在一九八九年底被派去那边,我觉得那里是他军旅生涯中对工作感到最满意的一次经验,令他难忘。」
「那么,菲佛是蜜雪儿.菲佛的菲佛吗?」
「他最爱的女演员。」
「安琪拉看起来有点像她。」
「你说到重点了。」
「『风流医生俏护士』呢?」
李奇说:「他最爱的电影。〔注:中译为:风流医生俏护士,是以陆军野战医院为故事背景的美国电影,经典的反战喜剧,由Robert Altman执导,於一九七〇年上映。〕」
「那是你认识他那时候的电影了,已经超过十年,可是后来又有很多好电影。」
「密码来自根深柢固的印象。」
「太短了,如今大部分软体都会要求至少六个字母。」
「好,那把『风流医生俏护士』划掉。」
「布鲁克林呢?」
「你知道他在哪里出生吗?」
「我不知道。」
「知道的人不多。他家在他小时候就搬到西部来了,所以这密码很管用。」
「海蒂呢?」
「他第一个认真交往的女朋友,是个辣妹,在床上也是个高手。法兰兹爱死她了。」
「这我也一点都不知道。你们这些男人聊天都把我排挤在外。」
李奇说:「一点都没错,卡拉.狄克森也不知道。我们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太感情用事。」
「我打算把海蒂划掉,因为只有五个字母,而且他现在深爱安琪拉,他会觉得自己不该用前女友的名字当密码,不管她有多辣,或在床上有多厉害。基於同样理由,我也要把菲佛划掉。珍妮佛呢?他的第二任女友?也是个辣妹?」
李奇说:「那是他家的狗,小时候养的一只混种小黑狗,养到十八岁才去世,他难过得要命。」
「那就有可能。但我们列了六个,却只有三次机会。」
李奇说:「我们有十二次机会,因为有四个信封、四支随身碟。我们可以从邮戳日期最早的开始,前三支毁掉都还没关系,反正那些都是旧资料。」
法兰西丝按日期把那四支随身碟精确地排在饭店套房桌上,她说:「你确定他不会每天改密码?」
李奇说:「法兰兹?开什么玩笑?那家伙如果觉得某个字对他来说有意义,他就会一直用,从一而终。」
法兰西丝把当中资料最旧的那支随身碟插在电脑上,等到萤幕上出现小图示。她把游标移过去,点两下,直接跳到输入密码的画面。
她说:「好了,你觉得哪些字应该优先考虑?」
「从人名开始,然后地名。就他来说,我觉得这样比较合理。」
「那道奇算人名吗?」
「当然,棒球是人在打的。」
「好,但我们从音乐开始好了。」她输入迈尔斯.戴维斯,然后按下输入键。电脑停顿一下,萤幕上又出现东西时,他们看到一个对话框,还有一句红色警语:「第一次密码输入错误。」
她说:「用掉一次机会了,接着是运动。」她输入「道奇」。
错误。
「又用掉一次机会。」然后她输入「科法克斯」。
笔电里的硬碟嘎嘎作响,然后萤幕变成一片漆黑。
李奇问:「怎样?」
她说:「电脑在处理资料,把它销毁。不是科法克斯,三次机会没了。」
她把随身碟抽出来,像投篮一样丢进垃圾桶,它在空中画出一道长长的银色弧线。然后她把第二支随身碟插进USB插槽,输入「珍妮佛」。
错误。
她说:「四次了,不是小狗。」
她又输入「巴拿马」。
错误。
「五次了。」她又输入「布鲁克林」。
萤幕一片漆黑,电脑嘎嘎作响。
她说:「六次了,也不是他的老家,李奇,你现在是零胜六败。」
第二支随身碟飞进垃圾桶时哐当作响,她又插进第三支。
「有什么想法?」
「换你,我似乎没灵感了。」
「他的兵籍号码呢?」
「我想不是,他是个喜欢用字的家伙,不用数字。而且,像我的兵籍号码跟社会安全卡号一样,可能他也是。太容易被猜中。」
「你会用什么?」
「我?我一定会用数字。因为它们就在键盘的第一排上,排成一列,很容易打,就算不会打字也行。」
「你会用什么号码?」
「六个号码?我可能会写自己的出生年月日,然后找出最接近的质数,」接着他想了一下又说:「事实上,这样会有问题,因为那个数字加七或减七都是质数〔注:李奇的生日是一九六〇年十月二十九日,102960+7或102960─7,得出的数值为102967和102953,都是质数。〕,所以我想我会改用平方根,算到小数点后三位,拿掉小数点后就变成六个数字,而且没有任何一个字重复。」
法兰西丝说:「你这怪胎。我想法兰兹绝对不会做这种事,可能这世上只有你会这样吧。」
「所以没人猜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