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 / 2)

顾惜 阿豆 1782 字 1个月前

第17章

年三十晚上,义父和张来都换上了我缝制的新棉袍,我自己也是一样。还要感谢顾府那三年对我的训练,时下女子会做的事我也尽会。也许是小时候生活经历的原因,我习惯让自己忙碌,所以即使不缺银子,即使有成衣可买,我也仍然一直亲手为家人缝制衣服鞋袜。年前还用羊皮给他们做了极保暖的夹袄和靴子,即使在这腊月寒天里走活儿也不会冻坏了。

我也因为经常骑马外出的原因习惯穿胡服了,何况这里的百姓无论是什么民族,都习惯穿胡服,便於干活。头发编成数个辫子再攒到一起,极爽利方便。总不见得梳着云鬓,穿着水袖到处跑马护卫。

“小溪,这个给你”,张来略微有些不好意思,伸出手掌来,掌心里是一对松石耳环。我当初的嫁妆里有不少古董字画都是极值钱的,还有首饰也是名贵上品。可是那些东西不方便出手,也不容易携带,所以当初离开京城的时候都没有带来,只有金银早就被我换成了银票带在身边。我平时也不带什么首饰,这松石在这里是极便宜的东西,可他这份心意还是让我喜悦。这松石耳环是一串葡萄的造型,倒也十分可爱。

“什么时候买的?”

“昨天俺在集市看见了,觉得你带了肯定好看,就买了。”

我伸手拿过来当即带在了耳朵上,“好看么?”

“嗯,好看”,他笑得很憨。

我拉着他的手往屋里走,“进去吧,爹等咱们喝酒呢。”

炉火上涮着羊肉,我们三人共同举杯,“愿来年诸事顺遂,幸福安康。”

我一直在调养身体。皇帝说只有他有药能治癒我的不育,我根本不信。我的不育是由药物造成的身体受损,既然他那里有药可以治癒,那就一定有其他方法可以治疗。这里虽然没有什么神医,倒也有个医术不错的老大夫,他说我是喝了那种勾栏院里常用的绝子汤,因为我喝得不多,而且年纪也不大,所以喝汤药调养个七八年,还是有可能恢复生育能力的。

即便是恢复不了,我也不会要皇帝的密药。什么也没做,就被利用的彻底……若是欠下那么大的人情,我还要用什么来还?说到底,不能生育对我来说虽然遗憾,但终究不能动摇我心里的根本。

得到这些边民的信任并不容易,这里人口流动大,充斥着各路的商人,逃兵,马匪,奸细,护卫,还有当地的隐性保护者。彼此虽然相安无事,但没有谁会轻易相信他人。一年多来,我们算是在这里安了家,虽然当地人对我们还保留着审慎的态度,但小商队不会过分挑剔我们的身份,只要我们能够胜任护卫工作。

我觉得在这里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虽然在商路上也算是提着脑袋讨生活,可是回到家里,就会真正的放松愉快,平和幸福。

血腥和杀人对我来说不算什么,对於来到这里的有血性的人都不算什么。不提国仇家恨,单是那些马贼抢掠屠杀的残酷手段,已经让我有了充分的挥刀和出箭的理由,不需要任何犹豫。

我因为天生的大力气,又经过师傅的调教,自以为射箭已是一流的水准。到这里才发现,一流那是在我静止不动的前提下。要是比骑射,我大约也就是个二三流。

倒是原来一直平平的刀法,在生死拼杀中渐渐掌握了其中真谛。没办法,贼人都到了跟前了,再用弓箭根本来不及。

我喜欢这样的冒险的生活?当然不是。按说我已经报了家仇,也没有为国奉献的胸襟和理想,本身的性子也是喜欢安逸平和。要是有别的路可走,我怎么可能选择这样的生活?还拖累了师傅和丈夫。

可是我没有别的路可走。得罪了最大的当权者,我又不想叛国,也没本事逃到什么海外仙乡去,所以只有想法子取悦皇帝,建功立业,来给未来求一条生路。

这个皇帝,据我观察,虽然偏执,却并不是个容不下人的。只要於国有用,我想他应该会放过一个私人的“乐子”。

我很有自知之明,他若不是对我一时兴起,就是我还有什么利用价值。希望我现在所努力经营的价值能超过他原本想利用我的地方。

至於离开京城,我并不后悔。那里迷雾重重,存在着我看不清楚的风险,与其那样,还不如在这大漠里刀口舔血的过日子,起码我知道危险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