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 2)

第十章

李良的婚礼轰动了半个成都市。五一那天,20辆油光鋥亮的宾士一字排开,从锦绣花园缓缓地开往滨江饭店,几个交警大队都打过招呼,所以一路上没有任何阻碍。我开着一辆320走在最前面,心中哼着小曲儿,嘴上叼着中华,见红灯就闯,十足的「恶少」派头。李良神情严肃地坐在旁边,身上是三万多一套的杰尼亚西装,看起来牛逼闪闪的。我故意逗他,说李良我的儿啊,今天给你娶媳妇,你怎么还板着个脸?他不笑,一本正经地告诉我:「我怎么感觉有点害怕呢?」我说有什么可怕的,叶梅又不会吃你,最多只是含着你。他又气又笑,给了我一拳,然后仰面朝天,长叹了一声,显得很忧伤。

作为李良纯情时代的见证人,我了解她的每一任女朋友,甚至她们的乳罩尺码──别瞎想,是李良告诉我的。大一下学期,他爱上了体育系一位江苏姑娘,那姑娘长了一张标准美女的脸,大眼红唇,皮肤白皙,鼻子挺拔,但身材实在是太烂,胳膊有我的小腿粗,膀大腰圆,虎背熊腰。江湖传闻,某年某月她在食堂跟一个四眼猛男抢位,刚交手几个回合,猛男就力竭而倒,坐地上咿咿呀呀叫唤,像中了吸星大法。这姑娘每天早上都要长跑千米,势如万马奔腾,胸前两座雄伟建筑甩啊甩的,波涛汹涌,十分壮观。有一天熄灯后闲谈,我们宿舍老六,山东来的陈超,手拍床沿,由衷地表达他对那个胸部的景仰:「俺的娘哎,那简直就是两座泰山!」於是「泰山」这名字就不胫而走。不知道李良爱泰山哪一点,但我相信,那绝对是真正的爱情,李良每天都熄灯后才回来,不管我睡没睡,总要把我拉到水房背后,向我汇报一天的进程,他们什么时候拉的手,什么时候亲的嘴,李良什么时候用手攀上「泰山」,我都了如指掌。那时候的李良可真英俊啊,小脸红扑扑的,两眼明晃晃的,每天都写些「溯流而上/在河水中拥你入怀」之类的酸诗,令王大头十分不齿,没人的时候偷偷问我,「李良这屁娃娃是不是脑袋进水了?」

后来暑假到了,泰山要回南京老家,我们一起去车站送她,他们两个眼泪汪汪的,执手相看,不停的抽鼻子,我在旁边想笑又不敢笑。火车开了,泰山在车内悲伤地挥手,后面的事情谁都没有想到,李良突然像只豹子一样窜了出去,跟着火车飞奔,一面拍打车窗,一面声嘶力竭地喊:「小猪,我爱你,我──爱──你!」声音高亢嘹亮,令万人侧目。在离我大约100米远的地方,李良扑通一声摔到,我几步跑过去,看见他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鲜血慢慢地从头上流出来。

把你的梦告诉一万个人

梦就会长出翅膀

──李良-《爱情》

假期过后,他们很奇怪的分开了。我问李良什么原因,他一句话都不说,只是闷闷地抽烟。他后来的几任女朋友也是这样,从认识到分手都没有超过三个月,我怀疑是李良的性功能出了问题。有一天我看书看到极晚,悄悄地爬上李良的床去拿烟,他本来是面朝里躺着,听到声音后猛然转身,脸色煞白,惊慌失措地瞪着我。我敢肯定他是在手淫。

有一种人可以为了爱情放弃一切,譬如李良。我对这种人又崇敬又鄙视,心情复杂。我一直都把爱情当成是玩具,谁也不爱,或者说,我只爱自己──在任何时候。和泰山分手后,李良的精神状态极不稳定,常常会半夜里失踪。我和王大头揣着刀到处找他,最后看见他坐在女生楼对面的小树林里,面朝泰山的窗户,嘴里吹着不成调的口哨。我刚要叫他,被王大头一把拉住,这时月光倾斜了一下,像水银般洒满树林,我看见有两颗大大的眼泪,正沿着李良的脸庞慢慢滑落。

李良肯定是在想念泰山,我踩着油门想。他现在混得比我好,会赚钱,有地位,懂所有的哲学问题,但在我心里,他仍然是多年以前,那个羞答答的、穿5块钱一件T恤衫的一年级大学生。

为了让李良开心,我在婚礼上极尽搞笑之能事,我问叶梅:「你愿意接受李良作你的丈夫吗?」叶梅点头,我接着问:「你愿意,嗯,不管刮风下雨,霹雳闪电,冬暖夏凉,都爱护他、体凉他──跟他那个吗?」宾客们哄堂大笑,叶梅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心里一凉,想起了乐山的那个晚上,半天说不出话来。

新郎新娘过来敬酒,王大头往一只大碗上摞了七八只盘子,非让叶梅给他报数:「说,一碗(晚)上几盘子?」叶梅嗫嚅了半天,说一晚上,一晚上七盘子,满桌都大笑,赵悦趴在我怀里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说你们家李良好厉害,一日千里,日久天长啊。旁边的人更是笑得喘不过气来,叶梅呆了一下,突然端起桌上的酒杯,哗的一声泼在我脸上,冰凉的酒水缓缓地流过胸口,我抬起头来,看见王大头惊愕地张大了嘴。

接下来的事情有点混乱,整个大厅里嗡嗡作响,赵悦忙着帮我抆脸上的酒水,王大头噌地跳起来,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叶梅满面通红地握着酒杯,李良似笑非笑地看着我,目光中似有深意,我舔了一下嘴唇,800多一瓶的波特酒醇和甘甜,微微带一点酸味。

那天晚上谁都没有心情闹洞房,王大头在话筒前结结巴巴地说了两句,婚礼就草草收场。回家的路上赵悦眼望车外,一声不发。我故意把车开得极快,想逗她开口,但从上车到进家门,她始终没正眼看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