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致远立即再拨,传来的是「嗡嗡」声,很简单,对方正在打电话出去。
再拨,仍是「嗡嗡」声。
杨致远放下了电话,一跃而起,他知道若是再等待,只怕从此再也见不到雅丽丝了!
他几乎是冲出了房门,跃了楼梯,跳进了车厢,以最高的速度,向花圃道驶去。
现在,他对雅丽丝的怀疑,已然大增了──并不是怀疑她和濬子的关系,而是怀疑她和大劫案的关系。他飞快的令自己的车子,在路上飞驰而过,很快地便到了上山的道路,但是也在那个地方,他被警察拦住了去路。
「车牌!」警察冷冰冰地说。
「唉!」杨致远在心中叹了一口气。
无可奈何地拿出车牌来。
警察记下了车牌号,探头道:「这里的速度,是每小时四十咪。」
「我有急事。」
「有急事也得遵守交通规则。」
「唔──」杨致远心不在焉地应着,看了看时间,已然被警察耽搁了二十分钟。
警察走后,他遵守着交通规则,将车子驶到了一百三十九号的门口。
他按着钟。
好久,才有一个女工,揉着眼出来,从铁门的方洞中看着他。
「你找谁?」
「陈小姐──告诉她,」杨致远不等那女工人再开口:「她还是见我的好。」
「陈小姐昨天就到澳门去了,不在。」
「我叫你去告诉她,刚才她接到的那个电话,就是我打的,那她立即就会从澳门回来了!」杨致远语含深意地说。
女工人瞪大了眼睛打量着他。显然刚才的睡态是假装的。杨致远从那个方洞中望进去,车房中的汽车还在。
「还好,总算没有被那位警察耽搁太多的时间。」他心中想着。
「先生,你讲笑话了。小姐到澳门去,要住一个星期才回来。」
女工「拍」地关上了铁门。
杨致远哪里肯善罢甘休?他后退两步,望了望那铁门,只不过七八尺高下,他迅速地跑前几步,向上一跃,攀住了铁枝,一递脚,再一纵身,便已翻进了铁门,正当他想站直身子,打量一下周围的情形时,身后已然传来了女工人的一声尖叫,接着,又从屋中奔出了一个花王模样的人来。
「打劫啊!快报警!」
杨致远做梦也没有料到对方会使出这一下杀手鐧来:「贼喊捉贼」!
自己清晨跃入了人家的花园之中,一切证据俱全,不是「打劫」么?纵使巧辩,也难辩脱,而自己已然是在社会中有了地位的人,闹上警署,就算没有事,后果也是不堪设想!
刹那之间,杨致远不禁呆了一呆。
但是就在那刹那之间,杨致远已然有了主意:将这两个人制服,冲进屋去,找到避不见面的雅丽丝·陈,才是唯一的办法!
他身子猛地一退,用力一撞,正撞在女工身上,倏地转过身来,用力一击,女工已然昏倒下去,杨致远再一个转身,身子一矮,将那花王直驮了起来,用力一抛,抛出了老远,跟着赶了过去,一拳向花王的头上击了下去,花王也昏了过去。
他直向屋中冲去,打开了每一间房间的房门,可是每一间房间,全是空空如也。
不容得他再搜索「呜呜」的警车声,已然传了过来。杨致远冲回客厅中,在鉢柜中取出了一瓶威士忌,向口中倒去。
他知道自己的车子既然停在门外,逃脱也是没有用,唯一的解脱办法,便是装着酒醉!
「这是生平未有的惨败!」他心中想着,不断地吞咽着酒,等到三个警员冲进来时,他步履歪斜,举着酒瓶,叫道:「哈罗,早晨!」
他当然被逮到了警署。
报纸上以极大的篇幅,报导了这件事,平时深知杨致远为人的人,全都深为讶异。
虽然,终於由於他被捕时的醉态,和能干的大律师的辩护,他打劫的罪名并没有成立,但是他在商场上的信用已然一落千丈。
他和雅丽丝·陈在法庭上见了几次面──雅丽丝·陈是控方证人,而他是被告!
事情完结之后,他颓丧地在家足不出户地想了一天。「太轻视对方了!」这是他对自己惨败的全部总结。「事情不能就此干休。」这是他的决定。
他仔细地修饰了一下自己,驱车直向花圃道一百三十九号而去。
在门口,他对女工──就是那个曾被他击昏过去的女工──说:「我是向陈小姐来道歉的。」
「陈小姐不在。」对方的回答,冷得像冰。
「我一定要见陈小姐。」
「你再跳进来吧!」
「我──」杨致远又像是被人重重地掴了一下,无言地退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