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回与珠珠做决战时,雪明也是这个姿态,完全站直抬高下巴,珠珠错以为这是挑衅——因为雪明的步距小了,不打算大步逃跑,就觉得这是蚂蚁在挑战人类。
其中细节先放一边,既然六子看不懂,就等妖僧出招。
太阳越过头顶的那一刻,阳光就透过雪明的刀刃照进六子眼睛。
他的脸偏了一侧,要避开这强光。
下一秒,他就滚落在地,手里的兵器也不见了。
疼痛感来的冲了那么一些,他受了冲击,像是被一个大铜锣打在心口,脑瓜子也嗡嗡作响。
回过神时,他已经痛苦到开不了口,瘫在总旗的身上,屁股压住养父的脑袋,不能动弹了。
他想要爬起,听见总旗呜咽呼痛的叫唤,可是怎么也爬不起来。
摇摇晃晃的站直,感觉心口传来一阵剧痛,那是骨头裂开淤血沉积的钝感,是难以言喻的苦难。
再看这身匪兵行头,布衣打出来一条横纹,胸前裸露的皮肤已经开出花翻出肉,这才想明白——自己受了刀背的砍杀。
再看这妖僧,早早捡起武器,蹲在总旗身侧,歪着脑袋打量六子。
“你死过一遍了。”
六子惊诧难言,两眼之中尽是血丝,这妖僧多了三个重影,好一会才聚成一人。
再往泰野方向张望,同行的营房兄弟们纷纷取出鞭子,往城里策马狂奔——显然是受到了惊吓。
这就是孔雀王的潘克拉辛,这种高位姿态极具迷惑性,看似没有多少移动能力,但是它的爆发力非常强。
如果硬要说个科学道理,那么在之前的课业修行里,雪明一直都认为,核心力量是最重要的东西,只要胸腹横膈肌的气柱还在,无论是什么姿态,受伤也好濒死也罢,这举重运动员所使用的加力办法就能继续维持战斗意志。
有时候正是一口气泄出去了,正在搏命的战士就丧失了勇气。
孔雀王不光教会了雪明如何隐藏气息,把灵压无害化,这位顶级剑客杂毛鸟人对心肺系统的研究远不止於此。
当雪明直起身来,传统武术中的丹田气海,力士举重运动里的加力气柱也变得通畅。完全打开胸腔的动作好似雁雀展翅,也是开肩挺背的标准举重动作。
这种不可思议的移动力,则是来源於身体重心的变化,当人体往前倾倒时,总会想办法把重心维持在肚腹,防止脑袋下跌——再如何夸张的奔跑动作,也要持续保持身体左右腿和中线的重心。
可是对於孔雀王来说,它的移动方式更像“趔趄踉跄的狂奔”,这位用剑高手从来都是让武器带着它走,而不是定步递剑力从地起一气呵成那样规规矩矩。
如果不好理解的话,你可以看做一个即将摔倒的人,努力维持往前奔跑的动作,却无法停下的态势——直到这倒霉蛋跑出去五十来米了,才勉勉强强找回重心,或者干脆完全摔倒。
在这个过程中,雪明不可思议的发现——孔雀王的战斗办法更加省力,更高效,更致命。
如果说摔跤柔术是地板技的顶尖存在,因为战斗双方都需要克服体重。
那么孔雀王的潘克拉辛,就是在站立状态下利用体重来作战,将全部的体重一起化为潘克拉辛(全部的力量)的一部分。
珠珠死后也没有想明白,为什么张贵人可以从高位姿态一下子进入奔袭刺杀的状态,她的义子也死於这种诡异的身法。
如今轮到六子来接受这考验,常人的反射神经根本就追不上这种违反常识的格斗技巧——试想一下,如果有个决斗对象突然以摔倒的姿态向着你贴地俯冲,几乎是无法预料,无法阻挡的。
若是距离足够,或许还能看出一些蹊跷。
他既没有垫步,也没有迈开腿去跳跃劈杀,而是冷不丁一下子要跌向地面,再使唤浑身肌肉与体重一起做绝强的爆发,比起舍身飞跃还要迅速,不必去克服起跳的自然重力,也没有留半点守势。
老汉儿也看不懂这武学,知道自己踩到铁钉,连忙从衣兜里取出兵牌,报上营房所属。
“仙长!仙长别杀我!我是”
没等老汉说完,江雪明一脚踩在六子肩头,把这碍事的大孝子踢开。
紧接着手起刀落——
——噗嗤!
兵牌跟着老汉的脑袋飞起,这总旗当场毙命,去功德林报到了。
六子吓的脸色惨白,他见过血,可是没见过养父的血,没有见过亲朋好友的血,往来只有罪犯伏法受诛,有来往旅客低头受苦,有无辜无助之人流血流泪——哪里轮得到总旗受死?
他心里孝顺,谁对他好,他就帮谁护谁。终於看见养父也死了。突然就清醒——原来兵牌不是护命符,在这种时刻救不了命。
六子还想继续作战,脑子一热,就要报杀父仇。
“你死过一遍了。”江雪明脸上沾了血,玄色袈裟却没有,只见蟠龙由金变红,变得喜庆起来,“还要再来一遍?这回我不用刀背砍你了喔。”
六子不敢讲话,也不敢逃,手里没了武器,更不敢上前搏杀。
江雪明提着两把刀,随手指着这无头屍体,横眉冷眼道。
“他要多问一句,要讨钱,我就当他是个要饭的——不过是一张路引,五个银元的事情。再多一些也不麻烦。”
“可是你这缺德老爹,不由分说就要我命——这么一想,是不是他已经杀过不少人,劫过不少道了。”
“你披匪徒的皮来打砸抢烧害人性命,求个富贵嘛。”
雪明耸肩,把大刀丢到一边,要剑雄捡起收好。
“可以理解,都可以理解。”
“可是死到临头,还想把皮脱下来,换一身官服来吓唬我。”
“这就不对啦”
“人一定要懂礼貌,既然做好准备,撕了脸皮不做人,就得讲究一个有始有终。”
“他要做土匪,我就让他做一辈子土匪——六子,你是土匪的儿子吗?”
六子红了眼,自然不想当土匪的儿子,可是父命如山,他怎能一时半会就开窍呢?都是混沌人世的游鱼,只能随波逐流——现代文明演化多少年,老爹要是摊上黄赌毒三害,不到关乎生死的大劫大难,又有几个孩子有勇气去翻脸?去反目成仇?
“和尚.你杀我义父.此仇不共戴天!”六子咬牙切齿,却不敢动手,气血虚浮脸色发白,受了刀背一击,他脊骨歪斜血管梗塞,一下子身体倾倒,就这么气晕过去了。
江雪明招呼武修文来帮忙。
“我去找点木料,做个担架,把他抬走。”
武修文:“啊?留他一命做甚么?”
“他是府兵,我能杀他?”江雪明讶异道:“你有这个胆子杀府兵?要和太守做对?你欺府兵就是不给父母官面子,杀府兵就是要造反了。”
武修文哪里听不出师父阴阳怪气的意思:“是是是是,他养父是土匪,他不是。”
剑雄抱着两把刀,急切问道:“师父!我没有手了!行李都在肩上,这兵器带不了,进城也要扣下,怎么办?”
“跟我去一趟野林子,我搭台炼器,造个新鲜玩意给你们耍。”江雪明起了搓枪的意思。
“好!”剑雄先应,又追问:“师父,您刚才使的刀法,骑士战技没有教,哪里能学?”
江雪明拍了拍剑雄的木头脑壳。
“我人就在这里!笨!”
再说这泰野郡里,从香乡铺子街走出来两个灰头土脸的苦命人。
正是早人一步赶到大城市的剑英和香香。
“起初就听见这铺名吉利,与我花名一样。”香香扶着剑英往巷口赶,神色焦急忧心忡忡的:“怎么会出这种祸事呢?”
再看剑英,不过分别半月,他原本是一个精壮有肉的农家大汉,如今两颊下陷形销骨立,快变成皮包骨头的行屍了。
倒不是香香姑娘吸了剑英的元气,其中另有说法。
早在十天之前,剑英这个狗脑子不认得官道,带着香香绕开菩萨谷,走山林夜路转了一大圈,从城北进门来,就遇见一个阴阳干坤庙派善心发粮油钱财。
他们原本就打算好,进城以后结亲,就此安家落户。
没有路引,按照大夏法律,两人要照流民黑户的处理办法,先发配到官吏家里做奴工半年,再求官吏家人写诉状,告知当地父母官劳动改造的具体情况,有些心地善良的大户人家说过去也就过去了。
要是遇见扒皮抽骨的老资本家,指不定在诉状上写些缺德话,这黑户的身份一年半载根本就甩不脱。
赵剑英和香香也躲不过这关,审查通关文牒时,不想去碰运气,就来到阴阳干坤庙找“善心钱”——
——剑英跟着庙宇的小道童进门去,香香也不知道丈夫念了什么咒,出来时捧着三百多个银元,都用红线和文书扎紧了。
她认不得字,只知道有钱了,不用再做奴隶,自然是欢天喜地的。
可是这钱跟着剑英回到香乡铺子,到了两人的租屋里,办完了家具,要准备亲事,剑英就一病不起。
怪事不止这些,在剑英病倒的这七八天里,又有阴阳干坤庙的善信来看望,送亲事需要的牛羊鸡鸭,送凤披霞冠和三金彩礼,似乎剑英在庙里什么都交代清楚了,人家安排得明明白白,还招呼香乡铺子的红娘,找到街坊邻居家两位德高望重的老人认亲,帮忙主持这个婚事。
今天有太阳,剑英好不容易多了些力气。香香马上就要带他出去看病。
走到街口,剑英就吐出一口黑血来。
香香吓得惊叫,连忙问道:“夫君,你.”
“我在庙里.在庙里.”赵剑英苦笑道:“拿买命钱.你带我去看大夫.没有没有用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