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天选之人
军议结束,各部都接到了靖南王军令;
翌日清晨开始,燕军各路兵马都开始了准备和调动。
梁程说过,文官喜欢讲一个治大国如烹小鲜,但实际上,兵家之事,更是如此。
兵者,在外人眼里,是刚烈至极之事,然则可将钢刃化作绕指柔,才是真正的上家本事。
大军调动,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事,尤其是各部兵马还有对应的目标,且还要讲究个循序通体相进,自是急切不得。
燕军这边在动,楚军那边,其实也没闲着,不谈年尧命令之下从镇南关后迂回而出的左右各五路兵马,各军堡军寨各部,也已经活跃开了。
靖南王说得没错,这是一台大戏,搭台的人,极多。
燕楚两国汇聚於此的兵马,再算上民夫做一些添头补足,说是百万大军垒阵作观,真的是一点都不夸张,搁在史书里,也是少有的没什么水分了。
而作为一方即将登台的唱角儿,
郑伯爷的心情在这几日里,却极不爽利。
事儿,已经吩咐给梁程了,梁程会负责安排以及制定规划,郑伯爷需要做的,就是把这闷气给自己一个人生了。
此时,帅帐的帘子被掀开,樊力牵着野人王的手,一起进来。
一个铁塔一般的汉子,
一个身材明显瘦削个头也不高的野人王,
他们就这般旁若无人地牵着手,从外营下马,一路行至帅帐。
樊力是不在乎别人的看法的,他只知道主上的吩咐,是必须得看守好这苟莫离。
苟莫离呢,自是更不在乎这些玩意儿了,若非自家清楚自家外在条件,真可以的话,他倒是挺愿意染一染这晋地风气的。
嗯,
好歹他也曾是野人王,
论身份论地位,
不见得比那晋国太后差了不是?
但可惜了,
这位平野伯似乎不喜此道。
伯爵府里,那位风先生,就是他苟莫离见了,也得缩一缩脖子;
寻常妇人,厉害也就厉害在后宅争斗方面,但苟莫离清楚,那位风先生的真正专长,其实在前宅;
至於那位公主,那位柳姑娘,
唉,
苟莫离是不晓得“收集癖”这个词儿的,
但雪原上有一种没什么能力的妖兽,叫锦鼠,喜欢收藏那些亮晶晶的东西到自己洞穴里,所以不少人靠捕猎锦鼠来寻其老窝,往往能发现一些金银之物,运气好一点儿的,兴许还能发现金银矿脉。
所以,在苟莫离看来,在美色之道上,平野伯是此中锦鼠,且是那种寻常金银俗物都入不得其法眼的高段位。
郑伯爷挥挥手,示意樊力下去。
樊力憨憨一笑,下去了,留苟莫离在帅帐中。
苟莫离当下屈膝:
“属下给伯爷请安,伯爷福康。”
郑凡说过,等伐楚时,会解其锁铐。
这就意味着,自己将成为郑凡的手下人。
这话,郑凡可以忘记,苟莫离却得时刻谨记。
“起了吧。”
“谢伯爷。”
苟莫离起身,笑了笑,道;“伯爷心绪不佳啊,可是因为央山寨之事?”
“你都知道了?”
“北先生先前和属下谈过一次了,伯爷,属下有一事不解,此事,分明是天大的好事,伯爷为何郁郁寡欢?
百万大军为您搭台,您一人独唱,啧啧,此等场面,比之您去京城时皇子牵马太子接驾,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郑伯爷耷拉了一下眼皮。
“伯爷,是在担心部下的损耗?”
郑伯爷身子微微往后靠了靠,双手交叉放在腹部,没说话,算是默认了。
央山寨的驻军,并不多,因为它只是一个军寨,且听靖南王的意思,这还是楚人特意下的一个饵,如果这个饵下得太大了,谁敢吃?
但这个饵,其实也有八千驻兵。
具体的,还得等自己今晚和梁程去那里看看。
但总归,战力是不弱的,至少,不是三年前干国那帮渣渣能比的。
冲寨,讲究的是一个时效和速度。
田无镜帅大军压阵,按照梁程的说法,最多只能震慑住楚人两日。
央山寨毕竟是楚人军堡军寨体系的中心,年尧也不是普通人,两日之后,足够他再调兵遣将将局面给扳回来。
所以,郑伯爷只有两日的时间去冲央山寨。
这还得算上突袭过去的时间,是突袭,时间又有限制,准备好的攻城器具,自是来不及推过去的,且到了地方再想打造,也不可能。
一个“冲”字,就已经说明了所有。
所以靖南王才特意提点过,要以一支“虎贲”去行此事。
但,这也意味着极大的伤亡,比之当初死守雪海关的伤亡更大,因为这次还是他主攻。
苟莫离有些诧异,
因为他是真的不懂平野伯的脑回路。
别人求也求不来的好事,怎么落到你手里后,还愁眉苦脸?
要是故意卖乖卖委屈也就算了,
但苟莫离清楚自己还没那个资格让平野伯在自己面前装模作样。
“伯爷若是不愿,为何还要接下来这差事?”苟莫离问道。
郑伯爷摇摇头,道:“军议时本伯没说话,是靖南王钦点的本伯。”
苟莫离深吸一口气,
感慨道:
“靖南王对伯爷您,可是真好。”
“这我知道。”
这是好事,
确实是好事。
看那些将领们在王帐中拍着胸脯要抢这差事就清楚了,这绝对是真正的大好事。
但郑伯爷并不想要这个大好事,
在军议时,他难不成不知道他若是开口请战,靖南王大概率是会将这差事给他的,但他就是不想。
这不是矫情,也不是惺惺作态;
他家底子薄,所以看护得很好,再者,他能保证自己麾下的这几路兵马,无论他想做什么都会无条件地跟随着他。
就是高义这个人,因为出身靖南军,所以可能会有一些犹豫,但他领的兵马最少,且还是自己的亲兵营,也无法翻出浪花来。
这些家底子,散去一些郑伯爷都会心疼,这一冲寨,岂不是得散掉一半去?
说白了,
这不是后世玩策略游戏,兵损耗了还能再继续招;
这些士卒,这些标户,在郑伯爷眼里也不是什么数据流,而是活生生的人。
郑伯爷平日里喜欢在白龙鱼服后在雪海关里溜溜弯,喜欢感知着自己治下的生活气息;
剑圣为什么喜欢雪海关,还不正是被这种生活气息所吸引么?
并非狠不下心来,郑伯爷也懂得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道理,但他不是准备了数万野人奴仆当炮灰去消耗么,还不就是为了自己麾下攻城时能少死一些?
但奈何,
自己已经默不作声了,偏偏田无镜直接来了一招“无中生有”。
立大功的机会,田无镜直接给了自己,这是对自己的爱护和扶持,道理,郑伯爷懂。
但成年的孩子对自己父母打着“为你好”的旗帜还有逆反心理呢,何况郑伯爷这么大的一个将军?
正如梁程给出的方略和田无镜的方略不同一样,
大家出发点不同,自身需求不同,方向,其实也不相同。
打仗,可以死人,但死得回到雪海关后,家家缟素,很开心么?
虽说这一仗,干系到雪海关日后的生存,但这只是这场仗中的一战,李富胜也能打的,靖南王麾下的靖南军嫡系,其实也是能打的。
“伯爷,宅心仁厚。”苟莫离说道。
这话,不是作假。
有一说一,在苟莫离看来,眼前这位,确实称得上一句心狠手辣,但在对待自己人方面,他是真的仁慈。
“军令都已经下来了,这会儿再计较这个,也没什么意义,我心里不舒服是我自己的事,喊你来,也是有事要和你说。”
苟莫离笑了,心细如他,哪能瞧不出郑伯爷的想法,当下直接道:
“伯爷放心,野人部,愿为前驱。”
“呵。”郑伯爷笑了一声,等后续。
“这次冲央山寨,伯爷所带兵马,不宜过多,太多的话,一来行动不便,二来龙身子太粗了,不是锁也是锁了,得最好悬在那个临界点。
让对面楚人觉得吃下去,又担心崩了全部牙口,只能眼睁睁地被靖南王所率燕军兑子在那儿,看着伯爷您施为。
最好的局面,大概就是让楚人觉得,伯爷的兵马,比央山寨守军也不是多很多,让楚人,有信心可以守住。”
苟莫离顿了顿继续道:
“所以,伯爷这次出兵,出一万就足矣。”
郑伯爷眯了眯眼,继续听着。
“至於伯爷担心的伤亡,伯爷大可放心,死人的事儿,我野人部来死就行了。
桑虎麾下有一千可用野人勇士,皆为精锐,再从野人奴仆那里头,择选出两千来,是那种家眷也都为奴仆的,让你有所顾忌。
冲寨时,
三千野人骑士在前,抱以死志开路。
管他楚人军寨再坚固,管他楚人军阵再精妙,三千死骑,就是用血肉之躯砸,也能砸开一个缺口来。
那时,伯爷率本部铁骑顺着这缺口一冲,破了这寨子,易如反掌。”
“三千死骑?”
郑伯爷心动了。
正因为郑伯爷上过很多次战场,才明白,任何一支军队,在突然遭遇重大创伤后就很难有不溃乱的。
军队的精锐高低,很大程度取决於其所能承受的伤亡比例。
三年前的干国边军,那是一触即溃;
郑伯爷不认为三年后有所准备的楚军会那般不堪,但毕竟也不是铁打的。
若是前头有三千野人骑士不顾一切地扛下所有,砸开军寨,砸破楚人的军阵,生下来的仗,无疑就好打多了。
“伯爷放心,属下我别的本事没有,但忽悠野人去送死的本事,当世雪原,无人可超越属下。
另外,
不是属下有其他心思,而是真的,伯爷给属下解绑的时间太短了,否则,就可以不是三千,而是五千,六千,七千,八千了。
甚至,伯爷一声令下,本部可以不动,属下一人领野人兵马上前,就算拚得十不存一,就算是用牙口咬,也能替伯爷将那央山寨给啃下来。”
想当初,
野人王就是靠着这个本事,
让一盘散沙的野人,先是硬刚了司徒家,再在望江边,打赢了燕军一次。
其实,就是被靖南王击败的那一次,野人王麾下的野人大军,在气势上和勇气上,也没输,在冲锋时,各路部族勇士,其实都是抱着死志的。
冷兵器时代,勇气所能激发出的战斗力,绝对不低。
但奈何他碰上的是勇气和气势上不逊於他的大燕两大野战军精锐,且战场素质和能力更是远超他麾下拚凑起来的各部野人大军,最后在靖南王庖丁解牛的方式之下,大军崩溃。
“值么?”
郑伯爷忽然开口问道。
那些野人奴仆兵,郑伯爷不心疼,同时,他也知道,野人王不心疼。
但郑伯爷更清楚,那些能被其再度武装和组织起来的“死骑”,野人王肯定是心疼的。
野人王曾说过,雪原上最有理想最有抱负的一代野人,已经被他葬送了,现在的雪原上,全是些目光短浅之辈。
但怎么说呢,事无绝对,雪原那么大,他还是能继续拾掇起遗珠的。
郑伯爷不相信野人王已经完全归附於他,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带路党。
那样子的话,野人王,就不是野人王了。
“伯爷,心疼,还是有些心疼的,但,值得。”
说着,
野人王笑了笑,
道;
“属下曾和伯爷麾下那位蛮族大将金术可,聊过,那一次,北先生也在。
属下知道,最开始,蛮族人在伯爷您眼里,也是不入流的。”
郑伯爷不置可否。
“人嘛,总有个亲疏远近,这是人之常情,为上者,更需要有亲疏远近的意识,给予自己亲近的人好处,优待,否则就没人会支持你。
属下现在要做的,就是用野人的命,去换伯爷您这里的一个认可。”
“认可?”
“属下相信,付出足够多后,总能让伯爷,将我们野人,也当作自己人的。”
“这个,本伯可不敢保证。”
“但伯爷您却是这般做的,伯爷兵马之中,燕人极少,晋人蛮人极多,文人喜欢喊个有教无类,但在属下看来,伯爷您,才是真正的将有教无类用在了实处。”
“我麾下燕人少,是什么原因,你应该清楚。”
“那只是因,因是一个点,果也是一个点,但因和果之间,却有很长很长的一条线,这是佛门秃驴喜欢讲的话。”
“你,下去准备吧。”
“属下,谢伯爷。”
野人王没下去,
而是开口道:
“伯爷,还有一件事。”
“说。”
“这次冲阵,万众瞩目,以野人作先锋冲寨,在其他将领眼里,这是神来之笔,他们只会佩服伯爷您善於驱使犬马;
但,
有一人,估计是瞒不住的,伯爷您最好,可以提前打一声招呼。”
“我知道了。”
“那,属下告退。”
说了告退,但苟莫离却没下去。
郑凡看着他,
他也在看着郑凡,
少顷,
苟莫离指了指身后,
道:
“属下,要去野人中间去了?”
“去啊。”
“属下,真的要去了?”
“你不想去?”
“不,不,只是,幸福来得太突然,属下忽然觉得,有些不真实。”
“那就不去了。”
“别别别,属下知错,属下知错了。伯爷,说句心里话,您也真是放心。您就不怕等到冲寨那一日,属下发生什么变故?”
“你,这叫自污?还是忽然觉得,活得有点腻歪了?”
“属下只是和伯爷您开个玩笑,开个玩笑。”
“冲寨之日,百万大军压阵,给你三千野人骑,你能做什么?战场上反叛,将我抓了,送给楚人?
你说,你把我抓了送给楚人后,是你死,还是我死?”
毕竟,
自己可是楚国驸马。
自己去燕京时,摄政王还派景仁礼过来送了公主和驸马的行头。
“嘿嘿嘿。”
野人王笑了起来,
起身,
道:
“这楚人,也真是造孽了哦。”
言罢,
苟莫离一拍裤腿,
道:
“伯爷,您就等着瞧好吧,狗子,定不让您失望。”
………
苟莫离离开后没多久,梁程就来了,其身后,还跟着阿铭和剑圣。
“不是得等晚上么?”郑凡问道。
本来,今晚应该是去前线探查敌情的,毕竟,对央山寨所发起的,是突然袭击,既然要讲个时效性,自然就没可能让你到那儿后再慢慢观察寻找弱点什么的。
基本上,奔袭到那儿后,稍微拾掇拾掇,啃口干粮蓄一下马力就得开始冲锋了。
战场上的变化,瞬息万变,多耽搁一小会儿都是对自己安全的最大亵渎。
梁程回答道:“主上,从今日清晨开始,各路燕军都加大了斥候量,现在已经完全压制住了楚人哨骑。
我们趁着这个时候伪装成一路哨骑进入,也最是合适;
另外,若是真等到了天黑,观察效果,也不见得会好。”
“行,待我着甲。”
两个亲卫上前,帮郑凡着甲。
那套金光闪闪的甲胄,郑伯爷是不打算穿的。
着甲时,郑凡看了一眼剑圣,见其依旧是普通长衫,道:
“刀剑无眼。”
这是让剑圣着甲。
剑圣道:“行动不便。”
郑伯爷又道:“我怕显眼。”
剑圣无话可说,
只能让郑凡的亲卫也帮自己着甲。
“伯爷,属下去将貔貅牵来。”一名亲卫道。
“很好,你明天不用来这里了,去马厩专门负责给貔貅刷毛。”
“………”亲卫。
…
“哨骑”队伍,出发了。
郑伯爷身边,梁程、阿铭和剑圣,外加十个亲卫骑。
人数再多,就显眼了,一般哨骑队伍,也就这么个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