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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教堂的一项募捐活动,富商们负责出钱,教堂负责涤荡这些金钱的罪恶。

阳光特别好,韩龄春坐在一把黑色檀木的扶手椅上,膝上放着一本书。他表面在听这些小孩子唱歌,其实在看不远处骑车的陈岁云。

陈岁云抽烟又喝酒,样样不听他的。

“他还挺喜欢骑车兜风的。”韩璧君在椅子里坐下,道:“你见没见过他骑马的样子?他真适合大草原,适合自由自在。”

韩龄春不置一词,只道:“你们最近相处的不错。”

韩璧君想起陈玉华,不自觉地便笑了。

“陈家有一个陈玉华,你认不认得?”

韩龄春点头。

韩璧君往红茶里加了一些牛奶,“他真漂亮,我喜欢他。”

韩龄春挑眉,“你喜欢他?只见了一面,你就喜欢他?”

“一见锺情,你不懂吗?”韩璧君脸上带着挥之不去的笑意,她放松地倚在椅背上,道:“他身上有一种很吸引我的脆弱感,你能明白吗?他那么干净,却又是这样的身份。他适合出现在诗篇或者童话里,如果他出现在我眼前,那么我就觉得这个世界有些残忍了。”

韩龄春嗤笑一声,“无病呻吟。”

韩璧君瞪了韩龄春一眼,道:“如果你见了他,你也会喜欢他的。”

“我不会。”韩龄春心想,他喜欢凶的。年纪轻轻,却总背负着生存的压力,於是要凶,要野,要张牙舞爪才能不被欺负。连床上也凶,指甲把他身上抓出一道道血印子。

有时候也是脆弱的,不是玻璃的那种脆弱,而是生铁,太坚硬了,过刚易折。

狭窄阴暗的床榻里,年轻的韩龄春一点也没有世家出身的风度,几辈子没干过事一样索求无度。他埋在陈岁云身上不知道白天黑夜,睡醒了的时候,韩龄春会点一支烟,很劣质很呛嗓子的烟。身边的陈岁云在睡,肩背雪白,韩龄春很想在上面弄出些痕迹。但陈岁云埋头睡觉的时候最好不要碰他,因为他会骂人的。

“四哥?”韩璧君叫了韩龄春几声,道:“想什么呢?”

“没什么,”韩龄春回过神,端起茶杯,道:“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换了是你,你会喜欢什么样的?”韩璧君问道:“十年前,你刚从家里跑出来,来到上海这片花国,就没遇见个红颜知己?”

韩龄春笑了笑,“怎么,你离家出走就是为了邂逅一段爱情?”

“当然不是,是为了自由。”韩璧君道:“但是……”

她话没说完,陈岁云停下车子走过来,给自己倒了杯茶解渴。

“聊什么呢?”

“聊陈玉华,”韩璧君指甲敲着茶杯边沿,“我想我真是幸运,在最好的时候遇见了我最喜欢的人。”

陈岁云笑了笑,“你只见了他一面,就将他奉为最喜欢的人了?”

“一见锺情,”韩璧君摇摇头,“你也不懂。”

陈岁云就笑,站着喝茶。